“配阴婚”陋习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人死后有必要配阴婚吗?)

在我国一些农村盛行配阴婚(鬼婚),没有成婚的男性在去世后,由家人为其寻找一位女性尸体合葬。阴婚是我国一古代旧俗,该现象殷商时期就已经存在,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一些地方盛传:“祖上有孤坟,家里有孤人”这样的俗语,意思是祖坟里如若有人落单下葬,将会影响到后世子孙的正常婚娶。特别是一些宗法观念强烈的地区,完成阴婚才能从同族过继后代,实现名义上的传宗接代。我国山西、陕西、甘肃、河北、河南、山东及广东、浙江的某些地区更是严守陋习,未婚男女不能葬入祖坟。亦有迷信观念认为,没有婚配的灵魂,会因孤独和憎恨变成恶灵,给整个家族带来不幸。 “配阴婚”这一始于汉代的陋俗,在新中国成立后一度销声匿迹。然而受利益驱使,这种陋俗在我国一些地区死灰复燃。配阴婚,虽然是一种地域习俗。但现在已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这种习俗早已过时了,而由于打击不严,有人甚至利用“配阴婚”做起了生意,从而形成了这一灰色“产业链”,有的人专门从事对女尸进行盗掘;有的专门从事做“鬼媒人”;有的从事贩卖;有的不惜跨省倒卖尸体进行交易。盗尸给被盗死者家属带来心灵上的创伤。失去了亲人,死者家属已是悲痛万分,把死者土葬后,不仅没有让死者“入土为安”,反而连尸首都不见了,可想死者家属心理上,情感上是很难接受得了的。盗卖尸体的犯罪分子固然可恶,但是没有需求何来买卖?由于有了“配阴婚”这个“产业链”,偷盗者会越来越多,价码越来越高,不仅破坏了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而且也给当地造成不安定因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仅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全国就审理宣判了210起关于“冥婚”“阴婚”的案件。 虽说如何安排死者的后事,怎样处理亲人的遗体,属于私权的范畴。“配阴婚”也是一些地方的习俗,一时较难改变,但不管怎么样,必须依法依规行事。如果在双方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男女死者葬在一起,那是个人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但不经女方家属同意,并盗尸,强行与男方“配阴婚”,不仅触犯了道德底线,更有违我国的法律,已构成了盗尸和侮辱尸体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近年来由“配阴婚”诱发的刑事案件,除故意杀人、盗窃尸体外,还涉及诈骗、敲诈勒索等,社会影响极坏。刑法虽然对盗窃、侮辱尸体进行了定罪,但是对于买卖环节的参与者,并没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要遏制“配阴婚”这种行为,无疑需要补齐法律的短板。要防止盗窃、侮辱尸体行为的发生,必须尽快改变土葬的方式,实行火葬。实行火葬后,一方面让“配阴婚”产业链彻底断掉,无尸可盗。另一方面,可以节省做棺材等不少成本支出。另外,火葬既可以保护环境,同时是可以避免“死人与活人争地”情况的发生。

人死后有必要配阴婚吗?

一种是家人的迷信,子女生前无婚,死后不得安宁,于是死了想找个异性配下,另一种就是至爱到骨子里的那种,另一伴意外身死,想配个阴婚以续后缘。 阴婚,也叫冥婚,是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宁. 居住在“欲界”的众生,从下往上,一共有六道——地狱、鬼道、畜生、阿修罗、人、天。人死后投生这六道中,除地狱太苦不存在夫妻之外,其他五道都有夫妻事情. 所谓“阴间”,其实是指鬼道,鬼道中有夫妻,也有子女.

男方死了女方要给阴婚吗

女方没有改嫁,女的去世后他们俩是可以并骨的,所以不用给男方找阴亲.如果女方改嫁走了,是可以给男方找阴亲的,因为没有人给他配骨了. 古代人死后一定要进家族墓地的,否则会被视为孤魂野鬼,无依无靠.还有,如果未婚的家族成员死亡,是不允许安葬到家族墓地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让未婚死去的家族成员能古代人死后一定要进家族墓地的,否则会被视为孤魂野鬼,无依无靠.还有,如果未婚的家族成员死亡,是不允许安葬到家族墓地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让未婚死去的家族成员能够进家族墓地,一些风水家就搞出了冥婚这个,还一直流传至今.够进家族墓地,一些风水家就搞出了冥婚这个,还一直流传至今.

配阴婚对死去的人好吗

冥婚,说实话我对这个还挺感兴趣的,但我对这个真的不太懂,我只能把我知道的告. 未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结阴婚,这东西邪门得很,最好还是别碰,死人和死人结了没. 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天折后,家中父母或长辈老人们出于疼爱,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 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相信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就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阴婚大多出现在贵族或有钱人家.

为什么要给死人配阴婚

旧时,儿女少亡,父母托人为其寻找已故配偶,谓“结阴亲”.若双方父母同意,即. 阴亲”又称“冥婚”、“鬼婚”,就是死者家属为死去的年轻人联姻的封建迷信活动.

倒卖骨灰配阴婚好吗

骨灰被调换配阴婚,骨灰也能作为货物买卖吗?这个问题,其实是这样的,有愿意出钱买的,有愿意卖的,满足了以钱易物的功能,被交易的东西自然就成了货物了,任何一样物品只要具备有需求的买卖双方都可能成为商品。只不过像买卖尸体、骨灰一类的东西不会像其他物品一样那么光明正大,那么常见而已。 关于买卖尸体,如果是有历史的尸体,那可能尸体的性质就不仅仅是尸体了,比如某某地方出土的干尸啥的,这种干尸就成了文物了,这种干尸如果涉及到交易那就得是国家层面的事了,如果是私人交易那就是犯罪。 买卖骨灰配阴婚这个事,主要是因为殡葬改革以来没有尸体所导致的,具体的操作应该是,因为在某些封建迷信落后的地区,人们还坚信如果一个没结婚的年轻人死了会给家里带来厄运,如果想改变这个情况就要帮死去的人找个伴结婚,也就是冥婚。 以前旧社会的冥婚就是男方家直接买个女尸,通常情况下是缺女尸,所以寻女尸的多,而且越年轻漂亮的女尸越贵,而到了现在的极个别的地方还有冥婚的恶俗,但是因为现在都强制火化了,所以尸体的买卖就变成了骨灰的交易,但也并不是想象中的简单的交易骨灰,而是在火化之前完成尸体的交易。 比如,男方家需要寻个女尸的,然后就会通过中间人去找,这个过程可长可短,多的时候可能持续好几年,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假如找到合适的了,中间人通知男方家属前来验尸,然后双方定个价格,付完钱以后,男方家就把女尸体拉到他们当地的火化场火化,然后再把火化的女尸的骨灰跟他们家死去的男人的骨灰举行仪式之后合葬,冥婚就算完成。 所以与其说是偷骨灰倒卖配阴婚不如说还是直接的尸体交易,然后用骨灰完成最后的仪式。为什么说偷骨灰,因为冥婚的女尸价格确实太贵,能卖女尸的家庭一般也是穷的没办法了,不然很少有女方主动配阴婚的。但不管是偷骨灰还是直接尸体“买卖”配阴婚,都属于应该摒弃的恶俗,这个恶俗只会是给那些丧良心的中间人谋财的说辞,丧属应从自身杜绝反对这些恶俗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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