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现在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要告男方。男方自首可以吗?(女生自愿多少岁)
依我看来,男方不必去自首。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放出风声来要告男方,其本意只是想要男方赔偿一些钱财,如果真的要告男方直接就去派出所告了,何必多此一举来通知男方呢。
1、因为女方家里也明白, 21岁的女儿已经成年了,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年轻男女缺乏避孕的经验,同居后怀孕太正常不过了。即使去告男方胜诉,男方的结局不外乎坐牢和赔偿两选其一了。如此一来,影响了女儿的名声不说,再嫁前做人流对女儿的身体也不好。如果男方能主动赔偿一些钱财和解,实为上策。
2、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的原因一是对男方的家庭不了解,二是嫌弃男方小气、舍不得为女儿花钱。我想这是到了男方表现诚意的时候了,作为男方应该与父母主动上门提亲,说明自己的家庭情况,并答应女方家里提出的条件。一般来说,这些条件离不开房子、车子与彩礼。或许你们的好事就成了呢?
3、也别把女方的家里人想得太坏,为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个好男人有个好归宿。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同事们,但凡在外打工时间稍长的都为儿女们买了房子、车子。在找女婿这件事上并不苛刻,小两口只要能真心实意地相爱,父母也就别无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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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女生怀孕了,女方家不同意结婚,要告男方什么?为什么要自守?21的女生已经成年,是女生家里不同意结婚,该咋地就咋地,男方何罪之有?更谈不上自首,也没有必要去自首,女生还是自己找找原因吧。
#####告男方什么?男方自首什么?准备去哪里自首?
自首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办案机关投案,这里面连民事责任都很难谈得上,更何况刑事犯罪呢?为什么男方会觉得自己需要自首呢?是自己觉得犯了错吗?
作为一个工作十几年的法律人,下面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一、男方一般没有刑事犯罪的问题。
婚前同居在现代社会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只要双方都是自愿,都是合法年龄,其中就不存在犯罪的问题。
对于自愿同居的人,唯一构成犯罪的可能有三种:
第一种是女方未满14周岁,男方已满16周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女方属于幼女,男方将构成强奸罪。题主说女方已经21岁,自然不存在这个问题。
第二种是男方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欺骗女方感情。这种情况下,男方将构成招摇撞骗罪,或者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这种问题可能性不大。
第三种是男方已婚,然后与女方以夫妻名义同居。这种情况下,男方将构成重婚罪。问题中讲,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那么男方也不太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如果排除了这三种情况,男女双方你情我愿,自然不存在犯罪的可能。
反而是女方家人,如果使用暴力手段干涉男女双方结婚的话,可能会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男方一般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个事件里,由于男女双方是自愿同居,不管怀孕是双方自愿还是意外,只要男方没有欺骗行为(比如已婚欺骗女方未婚),在这个事件里,男方就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女方也不存在法律上的损失,自然也不存在男方需要向女方赔偿的问题。
而且,退一步来说,就算男方存在过错,需要对女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应当由女方提出赔偿要求。女方的家人无权向男方主张赔偿。
如果女方家人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会被法院以女方家人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驳回起诉。
综上,男方既没有自首的必要,也没有自首的地方,建议与女方共同协商,谈谈解决的办法。如果女方家人反对的有一定道理,确实是为女方考虑的话,男方没有解决办法的话,该分手就分手。而如果男方有给女方幸福生活的意愿的话,又有能力的话,那一定要和女方共同努力,争取更美好的未来。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
#####小伙儿,你自首什么?就因为你搞对象了去自首?21岁早已是成年人她想啥做啥都有自己独立见解,就算你当初要求她和你在一起住也无所谓她不是未满16周岁啊。至于她家同不同意跟她不挨着,就算她现在不同意了也就到此结束,你也担不了啥责任。她家不同意用告你的方式来搅黄你就范只是吓唬你,只要你坚持爱她非她不娶你就努力争取,她要动摇了就没办法了。现实中有多少女方家里不同意的甚至家人以死相逼也没用,女方的坚持终成眷属的大有人在,也都过得很好!
只要姑娘铁了心非你不嫁你别辜负了她做出样子给她家人看,努力工作挣钱就娶她吧!加油!
#####这问题还是挺棘手的。
首先得确认女生是站您这边的,要不然很多被家人怂恿一下,翻口供了。所以您自己一定要找机会跟女生商量好,看看她的态度。
本来可能事实就如您所说的,是双方自愿的,但是会不会到时候她说她不是自愿的呢?所以如果有长期同居的证据,可能会对您有利一些。
其次,恭喜您,她已经是超过十四周岁了。法律上面对十四周岁以下的,不管是自愿还是非自愿,都按强奸幼女罪重判。
第三,确定她精神有没有问题,如果精神有问题,案发时没有性自卫能力等,那么还是算违法的。所以如果对方提出来,可以做精神司法鉴定,司法还是很公正的。如果她超过18周,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她自己可以成为主体,自己可以行使法律权利,不用她家人说的算。她说自愿,就是自愿的,对方家人也拿您没办法。
如果确定孩子是您的,还要考虑好胎儿多大了,是生下来还是打掉,有些家人为了告男方,会执意把孩子生下来。
主要还是看当事人双方感情怎么样?牢不牢固?要不要继续?如果真的好,那该取就取,彩礼,聘金什么的,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要让对方家人看到您的诚意,责任担当,他们应该也不会对您怎么样。
如果不牢固,不能在一起,胎儿还小,那还是不要孩子,这样以后孩子更苦,免得大家都累。应当要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不构成犯罪,不存在自首的问题。可以放心?
我国法律对婚姻的政策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21岁已经成年,可以自愿选择结婚对象。他人不得干涉,包括其父母及家人。法律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女方家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他们无权告诉您。反而你和女方可以控告其家人干涉你们婚姻自由的法律责任。
考虑到实际情况,建议您委托他人与女方家人沟通,表现出你的诚意。讲政策法律,讲感情,争取女方家人的认同和祝福。必要时,可以向妇联基层村委会或居委会从中协调调解。最后祝愿您们幸福,如果是真爱,就坚持住,不要因为这点挫折就放弃。
父母出于对儿女的过度关心,特别是在我国由父母包办婚姻传统习俗的影响下,很多时候会干涉儿女的婚姻。首先必须明确,干涉婚姻自由是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当然子女对父母不宜直接使用法律武器进行还击。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父母认真的沟通,让他们知道干涉儿女的婚姻自由是违法行为,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辅之以法律解释,同时可以通过有关单位进行调解!
#####男方应该马上警惕起来,保存好和女孩在一起的照片,录音一切证明,如果女孩听从家长的话,并和家长告了男方,到时候男方有口难辩,有可能被判刑!
当然如女孩不会告男方那就没什么事了!
#####两个成年人自由恋爱,犯哪门子的法,自首什么?不要理他们,法院不会受理的,反而会对他们干涉你们婚姻自由给予批评。
#####女生是自由恋爱,男方没有强迫,没有构成犯罪,无需自首,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都符合法律法规,并没有什么不妥。
#####罪都没有,何来自首?这事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参与过的一个棒打鸳鸯引起的情侣相约自杀的故意杀人案,放在后面说。先分析下问题。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这里说得很清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加如实供述的是自首。说明自首的人特指犯罪之后的人。如果一个人都不是犯罪,何来自首一说?
个人判断,男方压根就不属于犯罪!
21岁女生与男生自愿发生性关系并怀孕,这属于成年人的婚恋自由,法律不干涉。只有一种情况,男方才可能涉嫌强奸罪,那就是女方是精神病人,这种情况法律默认女方属于非自愿发生性关系。男方明知女方是精神病人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就可能触犯强奸罪。
即便女方被男方骗色发生性关系,由于当时女方对处置自己的性权利不存在错误认识,属于自愿发生性关系,男方一般也不会构成强奸罪。只有一种情况例外,男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军人招摇撞骗的,分别涉嫌招摇撞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注意,骗色骗钱都属于招摇撞骗罪的客观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男方已婚并与女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时男方涉嫌重婚罪。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也就是女方才有权起诉,除非女方无法告诉的女方家属才能起诉。当然重婚罪少数情况下可转为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除此外,想不出男方还可能涉嫌什么犯罪了!
你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法律认识错误。常见的法律认识错误有两种:
一是自认为有罪,但实际无罪,按无罪处理。
二是自认为无罪,但实际有罪,按有罪处理。
你就属于第一种,压根就没罪,自己吓自己!若你去自首。公安机关根本不会立案的。因为立案要求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都没得犯罪事实,人家不会管你。
棒打鸳鸯的事不能做得过火。一来这种行为如果做得过火的可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二来可能适得其反,反而将男女双方逼上绝路。
笔者曾经就参与办理过一个案子。当时还上了新闻,印象特别深刻。女方父母棒打鸳鸯,坚决不同意二人在一起,但二人爱得死去活来,最后二人决定相约自杀。先是将老鼠药放进火锅共进最后的晚餐,结果一觉醒来二人没死,只是拉了肚子。二人又商量一人拿一把水果刀,坐在床上同时向对方的腹部互捅。由于女方的力气较小,刀子捅得不够深,男方睡了一觉起来发现自己没死,看着死去的女友,伤心欲绝,于是其打电话叫来一罐煤气,想通过煤气中毒自杀,一罐煤气放完,男子迷迷糊糊睡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还是没死,然后又打电话叫了一罐煤气,并把窗户、门缝用衣服堵住,打开煤气,再躺在死去的女友身边等死。后来隔壁的租户闻到煤气味报警。民警赶来,破门而入,将男子送医救治。后来男子被救活,但最后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判刑。
遇到这种感情的事,我也没有什么好建议,只能提醒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问题,千万不要有过激行为。
不知道大家对这种事有何好的建议。欢迎留言发表你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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