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干亲十大禁忌(认干亲的属相禁忌有哪些)
认干亲十大禁忌
那,有可能是这样吧:算命的说,他命里第一个儿子是留不住的。如果认个干儿子就可以解了。因为反正干儿子本来就不是他自己的,就把这个咒给破了。应该对你的儿子没什么吧。有忌讳,干妈运势夺来为自家添福,首先居心不良,只要对自己有利,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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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能迷信
认干亲的属相禁忌有哪些
忌命理相克之人认干亲
命里相克的人是不能认干亲的,包括八字相克、生肖相克,否则不但会导致自身的运势变得极差,还会耽误对方的运气,导致对方在成长的道路上总是会遇到波折,甚至经常生病遇灾。所以我们在决定认干亲之前,一定要注意好双方的八字和生肖属性,避免产生相克冲突的情况,让这段干亲关系不至于反过来生恨。
忌心术不正的人认干亲
在选择干亲对象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对方的品性,认干儿子干闺女的时候要考虑好对方家长的品性,避免与心术不正的人相交。否则在日后的生活里,不但会给自己的财产财富带来极大的损失,还会给个人的人身安全、子女关系、家庭关系带来负面影响,这对我们来说未免有些得不偿失。
认干亲的姓氏禁忌
语言禁忌?人们用语言来进行社会交往、交流思想,但语言并不简单的只是一个工具的体系,而是风俗的和精神文化的一部分。人们通常相信语言具有某种魔力,相信语言这种符号,与它所代表的真实内容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完全同一的效应关系。因此在某种事物需要避忌时,也就包括了从语言上的不提及。"不说"是语言禁忌的一种形式,就是"噤"。《说文解字》释噤曰:"口闭也,从口噤声。"当人们噤言时,可能会用手指,用目视,以摇头,摆手等无声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意。但是,如果这样仍不能准确地表明自己的意思时,就不得不用某种变通的说法来暗示自己需要表达的意思了。这时候,就有了另外一种语言禁忌的形式--避讳。这里,我们所要谈的也正是这一种语言禁忌。避讳,是很富有方言(包括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特色的语言风俗现象。避讳的原则,大体上不外乎是出于礼教、吉凶、功利、荣辱,或保密的诸种考虑。语言避讳,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社会,下及平民百姓,上达王公大臣,几乎是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违犯这些语言禁忌的人,轻者自己可以破解,重者将导致抄灭九族,所以历来都是民间十分看重的一项禁事。以下,就分别着重于民间语言禁忌的几个方面来谈一些避讳的实际例子。?
1.称谓禁忌?
称谓禁忌亦即名讳方面的避忌。讳始于周,《左传·桓公六年》云:"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孔颖达)〔疏〕:"自殷以往,未有讳法。讳始于周。"《礼记·檀弓》云:"死谥,周道也。"(孔颖达)〔疏〕:"以殷尚质,不讳名故也:又殷以上有生号仍为死后之称,更无别谥。尧、舜、禹、汤之例是也。周则死后别立谥,故总云周道也。"可见,自周朝开始,人们有了讳避称谓的习俗。当时,是在人死后,开始讳称他的名字。《礼记·檀弓》云:"卒哭而讳。"如必称死者的名字时,应称其讳,即其神名。这种人死后称其讳,而不称其原名的习俗,是要将一个人的阳世与阴世区别开来,使得鬼神不能知晓他的原名,因而不能危害与其原名有着许多联系的阳世间的所有事物。周朝讳事初兴,并不完善。到了秦汉时代,避讳缺席渐臻完备。《史记·秦始皇纪》中已有"秦俗多忌讳之禁"的记载。且,不但人死后讳名,生前也要讳名了。这可能与当时用名字实施巫术的风习兴盛有关。俗以为默念仇人的名字,或是书写某人的姓名就可实施黑巫术,将其人致于死地。最初的避讳是在上层社会、权威人士之间实行,后来流行于民间,影响到各家各户,成为一种民间惯习。?
中国人向有尊祖敬宗的习俗,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汉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哈萨克族、布依族、藏族等许多民族的祖先崇拜习俗中都有这一类禁忌事项。鄂伦春族认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对祖先的不尊,恐触怒了祖先而降灾于子孙。对于长辈,也不敢直呼其名,甚至不能把长辈的名字告诉别人,否则,认为家中会生下没有骨节的孩子来。如果有什么物件与长辈的名字相同,要把物件改一下名称,改一个说法。否则,就要折寿早夭。汉族不论说写,都忌言及祖先、长辈的名字。司马迁写《史记》,因其父名"谈",所以把"赵谈"改为"赵同",把"李谈"改为"李同";六朝时,有人为避家讳"桐"字,把梧桐树改称作白铁树;清朝刘温叟,因其父名"岳",竟终身不听"乐"。可见历代家讳之严。直至现时,子女仍然禁忌直呼长辈的名字,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与长辈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讳。尤其忌讳的是,晚辈的名字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同,或者有谐音字、同音字。否则,认为不尊长,是"欺祖"的行为。晚辈称呼长辈时,一般应以辈份称谓代替名字称谓,如叫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爸爸、妈妈等等。这类称谓可明示辈份关系,也含有尊敬的意思。不但家族内长幼辈之间是如此,师徒关系长幼辈之间也是如此。俗话说,"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师讳"。?不但晚辈忌呼长辈名字,即使是同辈人之间,称呼时也有所忌讳。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也不宜呼其名。一般常以兄、弟、姐、妹、先生、女士、同志、师傅等等相称。在必须问到对方名字时,还要客气地说"请问尊讳","阁下名讳是什么"等等。鄂伦春族夫妻间也不能互相叫名字。崩龙族凡结婚生过孩子后,别人就不再直呼其名,而是按其子女的名字,称为"某某他爹"、"某某他妈"。汉族也有类似的习俗。甚至一结婚,一成家,就改了称呼。妻子叫丈夫"外头的"、"掌柜的"、"当家的";丈夫称妻子为"屋里的"、"做饭的"、"内当家的"。再不然就是互相认"哎"、"嗯"来招呼,一般很少再直呼其名。外人称呼他们,也是"某某的男人"、"某某的女人","某某的老头"、"某某的老婆"。虽然这样说着麻烦,而且也指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但因为所说的不是其本人的名字,所以也算是做到了没有直呼其名,因而是不犯忌讳的。?
在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忌讳也很多。避忌与祖先、长辈之名同字、同音之外,还要考虑命相克妨,比如,命中缺金,忌讳以火或火旁字命名。总之,命相八字不得以相克之字命名。小孩儿又有小名,据张亮采《中国风俗史》云:"幼小之名谓之小名。长则更名,而以小名为讳。"至今此仍盛行不衰。俗以为,称人小名,是对人的不尊重;或者还会被鬼神听去;使魂被鬼摄去,所以避忌。但历来也有不少人以小名作大名,一生不改者。成年人又忌讳别人给自己起外号、绰号,俗话说:"地怕走斜道,人怕起绰号。"《礼记·内则》云:"凡名字,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这其中,命名忌以日月、忌以国均是避讳神圣的意思,恐有冒犯。郑玄注云,"终使易讳"。忌以隐疾,是忌讳用身上的残疾、痣疤等命名,否则,将难以治愈。郑玄〔注〕云,"讳衣中之疾,难为医也。"不敢与世子同名,是出于宗法观念的考虑,对世子的尊重。但若先于世子出生的,亦可不改。?
旧社会,有权势的官宦和皇帝还把自己的名讳强令形成法度。例如,州官田登,因避讳登(灯)字,竟把"放灯"改为"放火"。于是留下"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典故。历代皇帝更是借此禁俗大耍威风。秦始皇姓瀛名政,为避讳"政"字,就改"正月"为"端月",或改"正"字的读音为平声。这一类禁忌很多,唐宋期间,讳制已经极盛。元朝法典中"回避字样"竟多达一百六十个,再加上"随音旁避"的嫌名嫌字,就更多不胜数了。明清讳禁之严,可谓登峰造极。触犯讳禁成为文字狱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动辄因此而被杀头的事经常发生。避讳的方式有换字、避音、空字、缺笔等等。避讳最初是有一些规律的,如《礼记·曲礼》云:"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妇讳不出门。"等等。然而汉以后,随着讳忌的日益发展,这些"讳法"、"讳律"也就逐渐被突破了。这些虽是属于制度方面的事,但因起之于民间俗信,又直接涉及到民间语言禁忌,所以也概略地提一下,以便说明问题。?
由于民间有浓重的地方观念和民族自尊观念,所以在地域和民族称谓方面存在着一些带有轻蔑、歧视意味的贬称或讳称。例如,中国有"南蛮子"、"北侉子"的说法。就是北南地域中人对异域人的蔑称、贬称。据说畲族人忌讳外人称他们为"畲客",更不能称他们为"畲客儿"、"畲客婆"。他们以为这是对他们的极大侮辱。只能称他们为"畲民"或称为"畲族人"。过去,他们自称为"小姓人",称汉民为"大姓人",或自称"我边人",称汉民为"你边人"。这是民族的惯习,应当尊重;苗族忌讳外人称他们为"苗子",而喜欢别人称他们为"亲家";彝族人最忌恨别人叫他们"老彝胞"和"蛮子",认为这样称呼是对他们的最大侮辱。旧时,(开封)满族过节时,长辈要给小辈九十九个钱。其中含有"多而忌满"的意思,也是怕触犯了自己族名的威严。?
以上所谈到的称谓禁忌大都与民俗礼法有关,是关乎某种尊卑、上下秩序的俗礼。当然,如果追溯其原始的禁忌观念,也多是基于吉凶方面的考虑。这方面的例子还有我们在前文"命名、认干亲忌"中所提到的那些。不过,如今这方面的许多称谓禁忌已经惯习化、传统化,人们只是习以为常地避开了某种称谓,而按另一种称谓去说而已,其中的吉凶意识大转化为表层的礼貌意识,或者说人们只记住了什么是可行的,而不再去注意那些已经不可行的禁事,更不愿再去追究那些不可行的禁事的原始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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