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在一起居住合适吗)
我今年79岁,我老伴2001年春天病逝。至今18年一直鳏居。中间孩子们提出让我自己考虑后老伴的事,她们不干涉,但是我考虑娶了后老伴一定要影响和孩子们的关系以及增加不少麻烦事就拖到现在。
现在从老年人的角度谈一下老年人不婚同居的看法:
(1)老年人 不婚同居是无奈的选择
老年人思想比较传统,希望登记结婚,名正言顺。但是往往受到子女的干涉,遗产的分配是难题,经常闹得家庭鸡飞狗跳,打官司,对薄公堂。甚至死后怎么合葬也是难题。为了避免麻烦 ,不婚同居的老年人逐渐增加。(2)老年人同居是生活的需要
老年人爱生病,有了病还是老伴伺候照顾的周到。平常洗澡搓背都是老伴方便有耐心。
(3)老年人同居是感情的需要
老年人最怕孤独,能陪老年人聊天的子女凤毛麟角。有了老伴,不说话也不孤单。
(4)老年人同居是生理的需要
据说孔子请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女人什么时候停止性的要求呢?老太太笑而不答,从头上拔下簪子插在地上。孔子明白,女人和男人不入土,性的需求不会停止。
(4)没有必要道德绑架老年人
律师说老年人不婚同居不符合法律,有些人也说是老不正经。但是电视剧里年轻人婚前同居已经成为时尚。旅店男女开房也不要结婚证。老年人为什么要坚守道德底线呢?
#####果真是两个孤寡老人,在他们有生之年,能主动地走到一起抱团取暖,那是孤寡老人主动对社会的贡献!!!国家和民众都应予以支持。至于领证不领证其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既然是孤寡老人,那就不会影响他们二人之外的其他人,更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在他们生命的最后历程中,有人相携而行那是值得人们尊敬的!请不要拿法律道德之类的东西,来绑架行将就木的孤寡老人,多给他们一点自由也是社会给予他们的爱。善良的人们,看着一对孤独佝偻的背影,怎么还忍心去为难他们?!人人都会老,不见得人人都会是孤寡老人!
#####有什么不合适?
依我之见一一两孤寡老人不领证丶同居在起既合理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没有什么不合适。
一,“两孤寡老人”,意味着两位老人均属孤身一人,双方均无法律意义上的“夫或妻”,或者说双方各自夫或妻己经过世,这种丧偶后或本属孤身一人或各自原来的夫妻婚姻关系已依法自动解除,那么,在法律上来讲“两孤寡老人同居在一起”并不会侵犯我国的婚姻法律关系中合法家庭关系,他们同居在一起自然也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婚”。既然两孤寡老人同居不违法,那又有什么不合适呢?
二,”两孤寡老人不领证(结婚证)同居在一起”,在我国法律上讲也是允许的。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适龄男女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所谓”婚姻自由”,即男女适格公民既有恋爱自由,也有结婚自由,也有不结婚不领证的自由。根据“法无禁止亦可为”的法律原则,如题所述“两孤寡老人不领证”是法律赋予他们二老的自由权,请问:他们依法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又有什么不合适?
我倒要说,干预两老人正常生活丶管闲事才是真正的不合适。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针对这个问题,谈谈本人的看法,首先说明本人就是从事老龄工作的。按照我们要为老年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中,就有“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其中特别在关于“老有所乐”的细化分则上,就专门明确了要特别注重对寒室(丧偶)老人的心理抚慰,尤其是支持和满足他(她)们再婚,以保其暮年不寞,提倡全社会给予支持,任何人不得干预老人的婚姻自由,从中建议两点:一是不提倡走婚(即:不要两地分居,尽量能住在一起),二是最好是受法律保护,可以办结婚登,但不一定是强制。如果双方子女有异意的,由老年人协会负责召集双方子女共同会商,由老年协会出面调庭,俩个老人由两头各自的子女分别实行生养死葬,生前的生活费两边平出,病痛治疗各负各的,而且双方本人和子女互相不涉及财产分割。
就此方案下来倒好,光我们镇上一年就有十一对孤寡老人月缺重圆,再现晚馨,双方儿女也心安理得,还相应地减轻了心理负担,还真是有乐可为!
至于该不该办理合法手续这一块,应该是取决于两个老人的自愿,为了不伤害他(她)俩的心灵,我们没有强制规定,反正老年人再婚也不会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和负担,假如他(她)们还能生出个孩子来,最不放心的究竟是双方的儿女还是我们,这一点我们首先应该明白罢了。
#####这也没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只要不牵扯家产继承问题怎么样都可以。
其实2个孤寡老人在一起无非是互相照顾,互相扶持,就是有个伴而已,我认为只要2个老人过的挺好,领不领证都是无所谓的事,前提是不要牵扯家产继承。
现在有很多老人没有老伴,儿女也不在身边,一个人在家确实生活很无趣,如果老人有意可以为其寻个老伴,双方儿女也要相互体谅,尊重自己父母的同时也不要怠慢了另一位老人,毕竟儿女不在时在身边陪伴的是他(她)。
至于领不领证要看很多方面了,有的老人在一起就是相互陪伴,但是也可能有别有用心的人是为别人的家产,这种情况很难处理,主要还是看儿女的意思,还有两位老人的情况。我有个闺蜜的公公想女人想疯了,成天想着找媳妇,因为老家有拆迁的计划,老头被骗好几次,而且弄的家里鸡犬不宁,成天骂儿子骂儿媳骂女儿不孝顺,还处处去告状,唉,家里有这种老人也是不安生啊。结果只有一个儿子的他和儿子分家签协议,自己跟一个朝三暮四的女人过日子。
#####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在医院上班快10年了,见了太多的孤寡老人独自看病住院,没有老伴照顾,没有子女,,就算是有子女的也是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只能花钱请护工,有时候看着他们太可怜了,我想人们结婚不仅仅是为了结婚吧,也是为了老来所依,所以在我看来,出于感情需要和生理需要,只要合适,不领证没什么不好,但是要根据不同的家庭条件来选择。
孤寡老人找老伴都是为了情感需要,精神需要,生活上的互相照顾,是身心需要。但往往会遭到子女的反对,但如果不涉及到金钱问题,孤寡老人找个合适的老伴是最好的选择。作为晚辈,我们应该尊重老人的情感需要,生活需要,尊重他们的选择的生活方式,不领证结婚,对双方孩子介意老人财产利益的家庭来说,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不合适!
我们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年龄因素,就提倡孤寡老人开展违法活动。
非法同居,对哪个年龄段的人来说,都不是光明磊落的,不然的话,派出所也不会对宾馆酒店要求那么严。不能因为财产后遗症问题,单身老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非法同居。
老年人要解决的是孤独、寡居过程中,有个病、有个殃、甚至停尸多日无人知晓的现实问题,不领证同居的方式,就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既有人陪着,又没有财产分割纠纷,多好啊!
但是,算盘打得啪啪响的子女们,你们只想拥有一个免费的保姆,无论是男方照顾女方,还是女方照顾男方,你们想过没有?老人也是人,也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如果他们真心相爱,彼此很在乎过名正言顺的家庭生活,你们应该站在晚辈的立场上,给予积极的支持才对。
夕阳恋与朝阳恋,用的是同一个恋字,情意绵绵不是年轻人的专利,梅开二度一点也不比洞房花烛夜逊色。带着深情共度余生,怎么说也比抱团熬命激动人心。因此,我特别反对年轻人在老人领证这件事上百般阻挠。
#####我们村有一位65岁的老大爷,他一生都没娶妻生子,自己一个人居住在河边的破庙里,每天依靠村民们施舍和自己外出捡菜叶子吃。
后来,有一次他外出捡菜叶子的时候由于天气炎热,所以他到一棵大树下避暑。凑巧,树底下正好也有一位穿着破烂而且年纪跟他相似的女人也在树下避暑。
于是他闲得无聊,就主动跟那位女子打招呼,后来经过聊天,他得知那位女子精神有点不正常,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因为那位女子迷迷糊糊的,所以他就动起了歪念,寻思着自己这些年过来都是一个人生活,很无聊,何不把这位女子带回村里跟自己生活,做个伴。
没曾想到,那位女子竟然答应了他,然后就跟在他的身后,从街上走了五公里的路回到村里。当天傍晚,我们村里人在河边游泳,他还带着那位女子到河里来洗澡。
于是有个别村民嘲笑他,去哪里捡了个老婆回来,他为了炫耀自己有老伴,才把自己与那位女子相遇的经过告诉了村里人,我们才得知有这么一件事情。
之后,无论他每天到什么地方,那位女子总会畏畏缩缩的跟在他的身后。因为她给人们一种她很害怕陌生人的感觉,所以我们对她的身世起了很大的好奇心。
因此经常有一些闲得无聊的村民,会从家里带着一两斤的大米或者米酒,去到河边的破庙,看他有了老伴之后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但是因为女方害怕见生人,每次村里人去看望他们,她总是躲起来而且表现得很紧张的样子。所以每次村里人去看望他们总是被他赶回来,久而久之大家就没有去看望他了。
没想到。四个月之后他竟然去世了,为此我们大家都感到很不解。因为他四个月前身体还是非常硬朗的,每天能从村里走到城里然后再从城里走回来,来回一共十公里的路程。
为了能了解他的死因,村里人请相关部门的人来进行鉴定。经过鉴定之后,鉴定医生告诉我们,他是因为劳累过度而死亡。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更让我们感到不解。
因为他压根就没干农活,每天就是坐在家里等村民施舍和去捡菜叶子吃,所以说他是因劳累过度而死,我们大家都觉得不应该。
后来鉴定的医生说:他是兴奋过度,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享受夫妻生活太过于频繁才导致的。听了医生的话之后,我们都觉得有道理。
毕竟他都已经60多岁了,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所以没有接触过夫妻生活,对于两性方面的事情他还是感到新鲜的,所以突然让他有一位老伴,他控制不住欲望也实属正常。
他在村里没有亲戚,也没有积蓄,所以我们全村捐款,拿他的尸体去火化并且安葬在河边。自从他去世之后,那位女子仍然居住在我们村里好长一段时间才离开。
在他刚去世的那段时间,村里跟他年龄相仿的老人都慌了,他们变得不再像以前一样,每天闲着下棋喝酒了,而是都变得积极地锻炼身体。
因为他们感受到了生病的脆弱,担心自己也会像他一样,早早就离开人世。但是他们积极锻炼身体的热潮,也仅坚持了两三个月而已,然后又恢复原样了。
通过了解他的经历,我认为两位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不合适。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分析一下便知晓,弊大于利。
第一个方面,老人的身体健康。
他们虽然已经年迈,但是还是会有生理需求。并且他们对,对方都存有新鲜感,所以很难避免他们控制不住欲望,最终因劳累过度而患病甚至死亡。
第二个方面,老人同居后的感受。
孤寡老人,有一位老伴陪伴,自然是会很开心了,因为他们不再孤独,同时生活上相互也会有照应。两位孤寡老人突然同居,他们会有新婚的感觉。
第三个方面,从法律规定的角度。
虽然他们是孤寡老人,没有配偶,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同居的伴侣属于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关系。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来分析,孤寡老人同居是弊大于利。当然了,老人也需要有人陪伴,也需要解决生理问题,所以我建议如下:
首先领取结婚证,成为正式,合法的夫妻关系。结婚之后,为了防止双方控制不住欲望,频繁的享受性生活,影响到对方的身体健康,所以我建议分居,然后可以根据科学合理的安排同房时间。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每天都在一起聊天娱乐,休息的时候分房睡,然后久不久同房一次即可。毕竟身体是我们活下去的资本,所以必须得爱护,珍惜。
结束语
他之所以早早离开人世,不仅仅是因为同房的次数太频繁,同时还因为他每天的活动量减少了。自从我们村里人因为好奇,所以经常送大米和米酒去给他之后,他就很少进城里捡菜叶了。
这样一来,他每天的运动量减少,而老人长时间不运动,身体又很容易垮台,瘫痪。因为老人的身体,抵抗力和免疫力已经大不如年青的时候了。
因此我还建议,即使两位老人同居在一起也应该一起适当的做运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毕竟生命在于运动,只有一个好身体才能活得更长久!
#####既然是孤寡老人,两个人情图意合,同居一块,互相照应,也不孤单,这样也有了生活的勇气,不自觉还能多活几年,至于领不领证,我认为没有多大必要,因为是孤寡老人,可能也没有什么财产,既是是有,也不存在什么继承人,不会给以后的财产纷争产生纠纷,就这样相互照应着过吧,如果政府部门为了建全程序,也可以去征求他们意见,看他们愿不愿意!
#####这种现象普通,年轻人恋爱同居,婚前同居一样。只是放到老人这边,大家就显得不道德,不合适。
年轻人恋爱,可以同居,大家可以接受。为什么到老人这块,就不行了呢?
一:) 常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老人孤独,失去老板。孩子们都忙着自己的生活。没时间照顾老人。所以,老人找个伴,两人搭伙过日子,就是相互有个照应。在生病是,能吃一口热饭。能有人陪着说话。
二:) 老人不领证,是不想给孩子添麻烦。若领证,就会有财产的问题,就会有遗产的问题,就会有养老去世安葬的问题。很多因这个原因,很多人因此闹的很不愉快,甚至反目成仇。所以老人不领证是明智的选择。
真的老了,病了各回各家,找自己孩子去治疗。所以不要道德绑架老人L只要他们过的幸福快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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