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放生的表面迷惑,看清本质,钓鱼人不再纠结
听到过很多次关于放生者与钓鱼人起冲突的事情,比较典型的有:去年春天放生者们在嘉陵江举行了一次放生活动,好几千的鱼被放进了江水中。大批的钓鱼人在下游早早等候,准备好渔具,大展身手,然后运走卖出去。这种行为让那些放生者们心里很不平衡。然后就和下游的垂钓者发起了群体性口舌之争。
原因很简单,一方是放鱼,另一方是钓鱼,行为上截然不同
放生者认为:我花钱租车买的鱼,我们上游放你们下游钓,鱼儿这才刚刚获得自由就被你们钓了去,实在不道德;而钓鱼人认为:只要江河并没有禁止钓鱼,那么人人都能钓,放生是你的意愿,咬钩是鱼儿自己的意愿,我只钓吃我饵料的鱼。
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放生者往往是争端的挑起者,属于进攻的一方,他们站在了道德制高点,理直气壮地谴责、驱逐钓鱼人,甚至在水边竖立满是诅咒的牌子。钓鱼人作为被动方。感觉人家放生的,又被我钓起来,是不是有点不妥?但谁知道黑漂的那一瞬间下面是不是放生鱼。另外把钓鱼和杀生连在一起,心里自然会产生一些无法言明的别扭。就是反驳几句,也不理气直壮。
其实,双方的想法都不对
首先,放生具有浓重的宗教色彩,是一种典型的宗教行为,我国《宗教事务条例》明文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为满足个人宗教生活需要,可以按照本宗教的教义、教规和习惯,在本人住宅内过宗教生活。放生人在自然环境干涉、驱逐、辱骂钓鱼人,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其次,放生者放生的都是养殖鱼,你得考虑你放生的鱼是不是适合在自然水域生存,如果不适应,姑且不说死亡后会污染环境,那放生等同于杀生,放还不如不放;退一步说能适应自然水域,那你放的鱼得遵循自然界弱肉强食的法则,同其他野生鱼平等进入生存竞争,你既然放它到自然环境就得接受它任其自生自灭的命运。如果想延长鱼的生命,最保险的办法是养在家中,好生伺候着,生命才能延续,死亡率才能下降,放生者有几个这么做的呢?
从这点看,放生者并不是在乎鱼的生死,只是在寻求一种心理安慰,说是宗教信仰也好还是信佛行好也罢,放生其实是一种释然,追求的是心灵上的解脱,得到的是心理上的快意。
钓鱼人垂钓青山绿水,相伴野鹤闲云, 他们“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丈丝纶一寸钩。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当他们钓住大物,荷尔蒙分泌加速,听着那鱼线嗖嗖的美妙旋律,焦虑忧烦荡然无存,那欢愉的快感会如醉如痴,早就忘了家里还有那徐娘半老,达到忘我的境界。
这其实也是一种释然;追求的也是心灵上的解脱,得到的何尝不是心理上的快意呢?
所以说放生和钓鱼目的是一样的
何况合格的钓鱼人都会遵守留大放小的原则,以便达到长久可持续钓鱼,钓的也仅仅是吃自己鱼钩的鱼,严格遵循着自然界弱肉强食的法则,如果说心里有一些无法言明的别扭,无非是把钓鱼和宗教里的杀生概念联系在了一起,纠结杀生了会有报应,想想那些屠宰场的工人、打鱼为生的渔民、以肉为主食的牧民,还不纠结的要死?其实养鸡鸭、养猪羊、养鱼鳖,目的就是为人们提供食材,是自然界的一个很正常的生物链。如果你不迷信,何来纠结一说?
钓鱼和放生别看表面形式水火不容,其实目的是一样的,就像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感觉萝卜好吃你就吃萝卜,我觉得白菜好吃我就吃白菜,各行其道。干嘛一方非要干涉另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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