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瓶车逆行被开罚单:人生哪一刻,让你悲从中来?(骑电瓶车逆行撞到人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视之为蠢。
早上上班赶时间,过一个东向路口时正巧遇上红灯,南北方向是绿灯的,因为骑着电瓶车,比较灵活方便,就寻思着随机调整一下路径吧。接着我从人行道往北驶入了马路边上的非机动车道。
我预估了一下前方的车辆状况,放眼望去直到下一个红绿灯,一段百十米的路程上并没有车辆行驶,前方路况是安全的。我就开始耍小聪明打小算盘了,沿着这条非机动车道行驶,我整体上是可以提速1-2分钟的。
是的,我明明知道这样走是逆行的,但我还是相信了我的预估判断,我甚至还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
然而,前方高能预警,我在快到达下一个路口时,成功地被坚守执勤一线的交警黎蜀“截胡了”。
交警黎蜀对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给我上了一课,最后要给我开罚单,罚款20元整。我端正态度向交警坦白:“交警同志,我知道逆行是我做错了,我也是因为着急赶时间上班,上班迟到了,我要被扣工资的。而且我这也是第一次逆行。”说出这些我自认为是正当的理由,为自己辩护以自圆其说。
交警黎蜀也是非常通情达理的,听完我冠冕堂皇的理由后,居然也是对我网开一面。他语重心长地说:“念在你是初犯,认错态度良好,我这次就只给你开一张警告的罚单了,这样你也不用去交管所处理了。但是绝不能再有下次,怕上班迟到可以提前一些时间出门。安全永远是要放在第一位的。”
我悉心聆听了交警的教诲,并对于他所给予的理解表示了诚恳地感谢!
签字确认完,我从交警手中接过人生中的第一张交通罚单,心里倍感沉重和愧疚。这对于我是一次深刻的警醒。
我本意是想抄近道,走捷径的。然而,人生其实是没有捷径的。
任何行动的背后都有心理动机
佛经有典故:阎浮提众生,起心动念,无不是业,无不是罪。
切不可轻视心中那些一闪而过的恶念,因为那正是一切恶言恶行的源头。
心理学的解释是,任何行动的背后都有一个心理动机。
我骑着电瓶车准备逆行时,我的心理活动是很明显的,我知道逆行这就是一种违逆交通规则的不良行为,但是为了减轻因动机冲突所产生的焦虑不安,我给予这个心理动机以合理化的掩饰,我的内心发出了第二种声音:我要赶时间上班打卡的,前面非机动车道上并没有车辆,看起来是极其安全的。我用这些所谓的正当理由说服了我开启了心理保护机制。
借助心理自我保护机制,我自动免疫了心理上的不安和焦虑,合理化了心中闪过的“恶念”,在理智上接受了“逆行是可行的”这一伪现实。
当下社会电瓶车已成为主流的非机动车交通工具,特别是送外卖的大军,电瓶车已经成为他们最重要的辅助赚钱工具,因为送单要赶时间,他们在路上骑电瓶车时往往会把速度提高到最大档码,并且会是不是因为抄近道而选择逆行或者闯红灯。他们顶着“送晚了会被差评”的巨大压力,不惜代价地和时间抢时间。
能说他们不知道逆行的危险性吗?他们没有安全意识,缺乏安全教育吗?大概在他们加入骑行队伍的那天起,安全教育培训就无处不在。
只是在生存和安全这个命题选择上,他们可能被现实逼得没得选吧,送外卖本身是件依靠体力支出的辛苦活,还得应付可能因为晚点而造成的客户不满投诉,更有甚者是恶意差评,而一个恶意差评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就是:这一个月的辛苦都白费了。
所以当他们心里的两个小人为此据理力争时,往往是非理智打败了理智,因为“我不能因为晚点被差评”已经成为了合理化的理由。他所做出的行为是他在借助自我心理保护机制下做出的,心理动机和行为都是失真的。
人心麻痹和侥幸心理才是事故真正的罪魁祸首
为什么法有明文禁令不可为的,却常常有人违逆而为之?
人的心理是最难以揣摩透的,人是知其不可的,但人心是最易麻痹大意的,也是常存侥幸心理的。
然而,谁能预料,人生哪一刻,悲剧会从中来?
非机动车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几乎每日都在上演,轻微的只是刮伤,严重的可能是付出生命的代价。曾在网上看过一个新闻实时报道的交通监控视频,某地一位梁某人士,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右转逆行上了机动车道,直接被后方驶来的小汽车撞飞了,交通事故导致梁某当场死亡,另至后面驶来的多辆汽车追尾相撞。
事故中没有一条生命是无辜的。根源就在当事人的人心啊,人心麻痹和侥幸心理都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心理学上,人的心理麻痹是指人在心理活动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使心理活动失去占觉性,产生主观上的过失或过错的一种心理现象。
人在参与交通活动过程当中存在着心理麻痹时,就会对外界客观交通环境产生主观歪曲的知觉,它是一种主观心理上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形式,它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导因素,在交通事故当中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
究其原由,就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而实际发生的次数较少,人们在心理上会主观认定这么小概率的事件决然不会这么巧合的发生在我的身上,主观的麻痹便会导致行为的不当。
这里还要介入另一个心理学概念,即侥幸心理。侥幸心理,就是无视事物本身的性质,违背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违反那些为了维护事物发展而制定的规则,想根据自己的需要或者好恶来行事就能使事物按着自己的愿望发展,直至取得自己希望的结果。
不可置否,现实生活中,人人都是存在侥幸心理的,但常常不会引起人的重视。人们在参与交通活动中,往往妄图通过偶然的原因去取得成功或避免灾害,一旦通过某件偶然事件的发生,使人意识到了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便会看到它,重视它,甚至是依赖于它。
不管是怎样的心理动机和心理活动,最初都是起源于心中闪过的那个“念”。
正所谓,起心动念皆是因,当下所受皆是果。好好守心护念,先生发起正心和正念,才能行正道,进而得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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