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了,房子过户,为什么需要丈夫的兄弟姐妹的签字

丈夫去世

妻子房产过户

为什么需要丈夫

兄弟姐妹的签字呢

一个真实的案例

房子本是妻子和丈夫再婚后

辛辛苦苦买的

丈夫兄弟姐妹三个

他们都没有出钱

为什么现在要他们签字同意呢

这是一个法律冷知识

我一次性给大家讲明白了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

配偶

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

祖父父和外祖父母

王女士的丈夫去世后

她的遗产应该由他的父母和王女士

三个人来继承

去年呢

公婆相继去世了

本该由公婆继承的部分呢

就会转由他的子女来继承

在法律上

这叫转继承

这就相当于丈夫的弟弟和妹妹总

共对房子享有了1/3的份额

所以

王女士如果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自然需要他们的同意

这种情况

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做法

一种是王女士按照市场的价格

买断其他人继承的份额

房子就可以过户到他一个人名下了

另外一种方式呢

是房子上登记三个人的名字

一人拿一个房本儿

几个人共有一套房子

但这种方法很容易产生矛盾

大部分还是按照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二个问题

如果丈夫的弟弟妹妹不配合签字

该怎么办呢

上面我们解释了

弟弟妹妹呢对房子占有一定的份额

如果王女士能够给出他们合理的市场

价格补偿的情况下

他们仍不愿意配合签字的话

王女士是可以以遗产继承继承

纠纷起诉到法院

法院会按照我们上面的分析方式

来分割房子

你了解了吗

让你少吃亏

丈夫去世了,房子过户,为什么需要丈夫的兄弟姐妹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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