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跳广场舞得到消息去香港澳门旅游只要700多块钱
昨日19:51,傅先生来电:我母亲今年60多岁了,他们老年人之间传来传去说到香港和澳门旅游,只要700多块钱。我妈妈就去缴费了。我觉得这件事情好像不靠谱,我就去了解了。组织旅行的是杭州一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我打电话过去,那个人很谨慎,什么事情都不多说,我问行程,他们说是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具体行程他们不知道。
85100000热线吕佳蓉:傅先生33岁,银行职员,杭州人。据傅先生说,母亲是从跳广场舞的朋友那里得知了这个低价旅游团,交了700多元钱,拿到一张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的收据,收款内容是旅游费。
傅先生觉得很疑惑,组织旅游明显已经超出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傅先生通过工商部门的网站,查询到了该公司于2015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地址在拱墅区新青年广场。
700多元连火车票都不够。到时候会不会有强制消费呢?行程单也没有。我打电话去公司问,对方称组织旅游是为了答谢老客户,旅游是旅行社组织的,行程单还没出来,等出来了会发给客户的。傅先生说。
这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曹先生回复:为了吸引更多客户,我们找了旅行社组织了7天6夜香港澳门游,往返卧铺,费用由客户和公司补贴共同承担。我们这个团是观光旅游购物团,购物以自愿为原则,不强制消费的。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旅行社团费做出相关规范,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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