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新政追踪:社区医生放假《死亡证》怎么办?

死亡证明新政追踪

□本版统筹 信息时报记者 吴瑕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张秀丽 吴瑕

从本月起,广州市社区医院要接过居民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死亡证》签发权。昨天,信息时报对该新规进行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遇到社区医院放假怎么办?社区医生是否需要上门检验死者的死因?暂时无法开具证明的情况下,殡仪馆能不能先来接运尸体?

昨日,记者再次走访了养老院、殡仪馆以及社区医院等多个机构了解到,近期各区疾控中心、居委会将陆续开展内部培训工作。但是,对于开证的一些实操性问题,一些社区医生都感到困惑,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出面协调。

市民遭遇:清明社区医院放假 开死亡证备受折腾

今年4月初,家住海珠区的市民周先生(化名)的父亲在家中去世,由于其长年病重在床,属于自然死亡,然而,让周先生和家人没想到的是,为父亲开具死亡证和运送至殡仪馆的过程却大费一番周折。

在父亲离世后,周先生第一时间拨打120,出诊的医生来到家中经过一番检查后,确定其父亲属于自然死亡,便要求周先生通知派出所,开具《死亡证》后通知殡仪馆来接运尸体。

没想到,当周先生打电话至属地派出所时,却被告知根据4月1日起的新规,在家自然死亡的市民的《死亡证》,应由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开具,而不是再由派出所来开。而当周先生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却发现正值清明假期,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几天都不开门。

这下可难坏了周先生一家,如果要等社区医院上班,父亲的尸体岂不是要停放在家里几天的时间?情急之下,周先生直接拨打了广州市殡仪馆的电话,要求对方先来接运尸体,然而由于无法报出死亡证的编号,这一请求也被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拒绝了。随后,周先生联系到了离家最近的一家三甲医院,希望由该医院为其开具《死亡证》,但由于不是在医院范围内离世,该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也无法为周先生的父亲开证明。

虽然周先生通过辖区内的派出所多方联系,最终还是由这家三甲医院为其去世的父亲开具了相关证明后送往殡仪馆,但经过这番折腾,让周先生很是感慨,以前由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因为派出所是24小时开门的,不会出现这种尴尬事。希望政府部门在新政实施后能够理清各自职能,不要让市民像无头苍蝇般‘找不着北’。

养老院操作:手续繁琐人手不足 只好找殡仪公司解决

据了解,广州市海珠区松鹤养老院现有600多名老人,是该区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该养老院的负责人易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月起新政实施以来,确实遇到了不少不便,他们只好征求家属意见后,交由一条龙殡仪公司来进行处理。

易先生告诉记者,按照过去惯例,遇到在院老人自然死亡的情况,首先由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填写一份死亡报告书,该报告书由市殡仪馆制作,会提前按照编号放置在养老院这类死亡率较高的机构中。随后,工作人员凭报告书通知殡仪馆来接运尸体,再通过派出所开具《死亡证》。然而,按照4月起实施的相关新政,报告书需要从属地的居委会或者街道领取填写,再凭报告书到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死亡证》后,才能通过报死亡证编号通知殡仪馆出车接运尸体。

4月份以来共有3位老人在我院去世,都发生在凌晨时分,我们要等上班后才能联系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果发生在夜间或者节假日期间,我们都不知道该找谁开证明。易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办理过程较过去更加繁琐,而养老院的人手不足,因此他们只能在征求去世老人的家属同意后,交由一条龙殡仪公司来进行处理。

记者了解到,新政实施以来,该养老院处理过的个案中,负责开具《死亡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并不会到现场,死亡原因等信息只能由曾经负责抢救的120医生或者养老院自身的保健医生来填写,医生会结合老人的过往病史来推断,而院里面也有心电图等仪器进行诊断。

殡仪馆说法:报死亡证编号才会安排接运尸体

市殡葬服务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们日常接到的报丧电话中,大多数是医院太平间打来的,当然也有市民在家中自然死亡后由亲属打来报丧,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会询问对方《死亡证》的编号,进行核对后才能出车,如果没有编号就出车,很容易造成误会,毕竟市民对殡仪车还是存在一定的忌讳。

医生也困惑:凭病人病历信息就可推断死因?

昨天上午,广州市越秀区疾控中心就《死亡证》组织区内社区医院医生进行培训。会上,培训专家提出,社区医生开《死亡证》时尽量不用到现场。对此,在场的社区医生哗然。根据填写要求,社区医生在开出证明之前,正常程序是要对死者的死因进行调查,并填写调查记录。到了现场也不一定能够推断出准确的死因,更何况不到现场?在场的一名社区医生表示。

记者看到,死亡调查记录表格填写标注提出:此表填写范围为死者所在的正常死亡的场所;调查对象应为死者近亲或知情人;调查时应出具被调查者身份证件、居住地区委或村委证明,死者身份证或户口簿,生前病史。社区医生表示,仅凭家属提交的病历,以生前病史来推断死者死因不够严谨。

有了居委证明 社区医生即可开证?

根据社区医生介绍的办证流程,当一家庭出现患者在家中自然死亡后,家属应到居委开出死亡报告书;随后家属再带上居委的证明和死者个人资料信息到社区医院找社区医生办理死亡证。

对此,越秀区建设街一名医生表示,居委的证明亦只是凭家属说而出具,居委工作人员无具备专业的医疗知识,仅凭家属一面之词,其证明的有效性也值得商榷。

家属口述信息可当推断依据?

有医生也认为,在实施将近半个月的过程中,有遇到过死者无病历或者病历不完整的情况,病历简单得完全看不出主要死因,如果是小病致死,应该如何做推断?对此,培训人员表示,只能够通过调查,将家属的口述作为推断内容的一部分。

六榕社区医院一名医生认为,以家属口述信息来推测显得马虎,如果死者看似正常死亡,如果存在趁病夺命,家属口述信息存在虚假成分如何核实。即便是一方家属口述信息有效,等我们出具《死亡证》后,其他家属认为死者死因存疑,要推翻原来的推断,责任是否在于医生?

还有医生提出,孤寡老人死于家中,这一类死者死因推断和证明由谁来作证。

如果非值班时间找谁开证明?

培训会上,社区医生最关注的一点,社区医院非24小时值班。死者家属急着要办理《死亡证》将如何是好?在场的医生表示,没有《死亡证》,殡仪馆是不会先将遗体拖走,既然人已经死了,没有抢救的价值,120也不会派车到场接走。那么,家属只能够等到社区医生上班才能够办理。

社区医生们反映,社区医生上班的时间节点确实是问题,如碰到长假,社区医院两三天不上班,家属将如何处理尸体?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社区医生希望上级行政部门能够出面协调,理清大家的协作关系。

政策回放

规定已发两年 广州只是落实

早在2013年,《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该《通知》指出,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

根据填表说明,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因推断之后,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及《死亡证》。

为何直到今年4月份才交由社区医生来执行?对此,广州市海珠区疾控中心的于医生透露,此前广州有一套自己的做法。现在为了完善数据,避免重复登记等,将这部分交由社区医院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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