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办理房产过户竟需老公兄弟同意,如何评价此案?
【事件回顾】
2013年4月,李女士和刘先生正式结为夫妻,婚后两人拿出积蓄开了家小超市,虽然日子过得并不富裕,但胜在夫妻齐心、家庭和睦。
2016年11月,在小两口的努力打拼下,两人终于全款买了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并且在这一年迎来了两人爱情的结晶。
可惜好景不长,2018年2月,刘先生在一次上货途中发生车祸当场身亡。
虽然悲痛万分但是看着儿子小刘李女士知道自己要坚强起来,在刘先生家人的帮助下李女士处理了丈夫的后事。
2019年7月,李女士想着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省的以后处理起来麻烦。
可听到这个消息,刘先生的大哥和三弟坐不住了,找到李女士表示自己兄弟的这套房子也应该有我俩的份,自己作为刘先生的亲兄弟也是继承人。
刘先生家里兄弟三人,刘先生排行老二,有一兄一弟,刘先生的母亲早年因病过世,父亲在刘先生出车祸后不久也病故了,所以现在只有刘先生的大哥和三弟。
面对这种无理的要求李女士果断拒绝,并向法院起诉继承房产。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情节可能存在出入,仅供法律研讨)
【事件分析】
大多数人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应归另一方所有。
但遗产继承远没有这么简单,遗产继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一步一步处理,否则很容易由于缺少关键程序,导致最终继承到财产变少。
而在该事件当中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有3个:1.刘先生的大哥、三弟是否有权继承房产;2.李女士能否办理房产过户;3.夫妻一方过世,房产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1.刘先生的大哥、三弟是否有权继承房产
找到李女士表示自己兄弟的这套房子也应该有我俩的份,自己作为刘先生的亲兄弟也是继承人。
在该事件当中,刘先生的大哥和三弟确实有权继承房产,但和上述两人所说的理由没有关系,因为虽然刘先生的大哥、三弟是刘先生的亲兄弟属于法定继承人,但他们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李女士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而刘先生的大哥和三弟有权继承房产的原因在于:刘先生先于其父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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