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大奖等你来!苍南县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神秘大奖等你来拿)
十万大奖等你来!苍南县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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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玉苍,山呼海应。
苍南,因位于玉苍山之南而得名。一座俊秀的苍山,一片浩瀚的海域,一条168公里的黄金海岸线,碗窑、福德湾、蒲壮所城等三座具有600多年历史的古村古城、国家级文保单位,一批风情别具的乡村旅游点……这座山海相恋、美轮美奂的浙南小城,正在邀请每一位可爱的你,来倾听它的故事……
在苍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发挥得淋漓尽致。
玉苍山无石不奇,无石不美,各具神态,妙趣天成。巨岩拔地而起,犹如上天云梯插入云霄,有的山岭如黄山奇峰险峻异常;也有巨石支点巧妙可人为弹动,别具风趣,俨然一座天然石雕库。
在苍南,山海景观相映成趣。
168黄金海岸线背倚巍巍青山,面向浩瀚东海,呈现一幅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绝美画卷。海岸线由北向南绵延,远远望去就好像一条珍珠项链,串联了一个个岛礁怪石和金色的沙滩,串联了一座座海天营寨和渔村古寨。
在苍南,转角就能回首六百年的时光。
悠悠陶韵古龙窑。古树、古道、古村落,六百多年的历史文化和时光的积淀,使得碗窑古村以一种繁华褪去后恬淡的姿态,藏匿在这青山绿水之间。
在苍南的世界矾都你将会遇见另一个六百年。
老街的两旁,青砖灰瓦见证了岁月的迁移。矾山不凡,如果你走进它,将会深深陷在它独有的魅力与风情里。在老街走走逛逛,岁月刹那间变得如此柔软和缓慢。
在苍南,与古城对话,与时光拥抱。
一座城池,一部历史。蒲壮所城这座坐落在时光里的千年古城 ,将时光隐于深街长巷处,匿于一砖一瓦中。以自己独特的韵味和宽广的胸襟,欢迎每一位异乡人的到来。
在苍南,品山珍海味,尝人间佳肴。
嫩滑Q弹的矾山肉燕、肥而不腻的卫城猪蹄、口味清爽的脆嫩马蹄笋、鲜美可口的葱烧海蜈蚣……欢迎你来邂逅舌尖上的山海苍南。
征集公告
为更好地宣传苍南县全域旅游,全面提高苍南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示苍南旅游的独特魅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苍南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主办单位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征集内容
苍南县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5日—5月15日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机构与个人
征集方式
通过媒体、网络和官微发布征集告示,进行作品征集。
作品要求
(一)宣传口号
1.言简意赅、易读易记、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字。
2.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体现苍南旅游的形象和特色,让游客引起共鸣,萌生到苍南旅游的强烈愿望。
3.附简要设计说明。
(二)形象标识(LOGO)
1.作品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广告、网站、刊物、名片、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服装等多种用途)。
2.主题突出、构图新颖,充分体现苍南旅游形象和特色。
3.附简要设计说明。
应征作品标准
1.宣传口号以A4幅面的word文档保存提交,形象标识(LOGO)格式统一为JPEG,精度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M。手绘作品可扫描上传。
2.投稿人可同时投稿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也可选择其中一项投稿,每人各限投3条(套)以内。
3.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以苍南宣传口号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或苍南形象标识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的形式命名,并在正文详细注明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如不同投稿人所提交作品出现重复,则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作品的作者为准;如同一投稿人重复提交相同作品,则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后一稿为准,若重复提交不同作品,则叠加汇总。
5.所有征集的设计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应征者请自行保留底稿。若设计作品最终被选用,后续需提供作品源文件。
评选方式
投稿截止后,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征集入选作品,宣传口号5条,形象标识(LOGO)5套。评选结束后,征集入选作品将在苍南发布等官方平台进行公布。
活动奖励
(一)所征集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一经采纳,将作为苍南县官方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并分别给予作者50000元奖励。
(二)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入选作品各5名,奖金各3000元。
注:
1.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2.在官方营销活动中已广泛使用的口号如诗画浙江,山海苍南、金沙碧海,山海苍南和访山问海、苍南有请等,不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励和征集入选作品范围。
投稿方式
邮箱投稿:435505821@qq.com。联系电话:0577-68881918。
声明事项
(一)投稿内容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为作者原创,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无论是个人参赛还是团队参赛,活动奖励均以获取的作品为单位。
(三)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征集入选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著作权、版权、使用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对设计不完善之处有修改的权利,有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宣传、画册、展览等。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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