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周礼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的《论语》和儒家文化大多植根于周礼,其中“刑不上大夫”是周礼的重要内容。但是,后世封建王朝士大夫触犯法律却常常拿这句话为挡箭牌,好像刑不上大夫就是士大夫阶层枉法可以免罪一样。其实这样理解是错误的,“刑不上大夫”蕴含着丰富的“礼”。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本是周礼,却被后世误读了两千年,周礼

那么,古代“刑不上大夫”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说这句话被后世误读了两千年呢?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体现的是封建等级尊卑思想,前者是针对士大夫阶层的一种礼制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出自西汉时期成书的《礼记·曲礼》,但却是周朝时期的礼制。原文是这样的: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人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大意是说:国君坐在车上出行,路上遇到大夫一级的官员时,要站起来用手扶着车前的横栏,而大夫则要下车行礼;同样的情况,如果是大夫遇到士人,大夫要站起来扶栏,而士人要下车行礼。但士人遇到庶人就不必要再拘泥于这个礼节。这就是周礼,也就是说,这是有身份的人在路上见面需要打招呼时的规范,但对于普通老百姓就没有必要。这可以理解为对庶人的一种歧视,也可以理解为对他们的一种宽容吧。 说完了礼,接着就说刑的问题。刑不上大夫,本意是说,士大夫阶层应该是有道德、自律意识很强的人,他们是“君侧”之人,绝对不能有犯罪的前科,而必须首先是道德高尚、洁身自好者。而当士大夫一类有身份的人触犯法律时也不能随便运用残害肢体等污辱性的刑罚,而必须按照特有的程序进行审理定罪,严重的应该由他们自裁,以维护君王和士大夫阶层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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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短短的两句话,实际上包含了周朝官场文化中两个方面的重要信息: (一)周礼文化里严格的等级观念。在周礼中人为地将人分为三六九等,重要的层级分为五级,即天子、诸侯、大夫、士子、庶人,而上面一段话所言的国君即包括天子和诸侯两个层面。 士大夫,在周礼文化中是一个重要的阶层,有两种人组成:一是社会上居官的人,二是指社会上有文化的名流。所以,士大夫又被称为“文人士大夫”,大概是由此而来。 (二)礼和刑都是对士大夫阶层的激励。周礼规范中给予士大夫阶层以崇高的礼遇,不仅体现在君王见面要以礼相待上,更体现在触犯了刑律的体面处置上,这就是激励那些士大夫要时刻洁身自好,不忘自己是君王身边的人,自己的荣辱不仅关系身家性命,更影响着君王的美好声誉。 那么,刑不上大夫是不是就说大夫犯罪可以免刑呢?显然这是被后世误读了,甚至是那些特权阶层故意曲解周礼文化,但这一错就是两千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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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本意不是说士大夫有罪可以免刑,而是有更高的礼制要求 关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东汉郑玄注曾经给出过备注,他说: 礼不下庶人,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在这里,郑玄说“刑不上大夫”是为了不让贤者犯法,他说的贤者也就是士大夫阶层,而一旦这个阶层的人犯了法,要通过“八议”这个特殊的司法程序来解决,不能按一般的法律条文处理。 八议又称“八辟”,是周朝时期的礼规,也是“刑不上大夫”的礼制原则在刑罚适用上的具体体现。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八种人犯罪,包括:
  • 议亲,指皇亲国戚;
  • 议故,指皇帝的故旧;
  • 议贤,指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
  • 议能,指统治才能出众的人;
  • 议功,指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
  • 议贵,指上层贵族官僚;
  • 议勤,指为国家服务勤劳有大贡献的人;
  • 议宾,指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
对于上述八种特殊情况,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君王裁决,由天子或诸侯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决定减免刑罚或决定处决。而犯罪的士大夫一旦定为死罪后,则不能对其使用残害肢体的刑法,而是采取三种渠道处理:一是勒令或劝其自裁,以砺臣节;二是“戮于朝”,也就是杀死在朝廷;三是同姓贵族有罪,则由甸师执行,秘密暗杀于郊野。这三种情况其实都具有一定的私密性,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君主的尊严,体现的是“君侧无罪人”的礼法。但对于犯法的人来说,无论怎样死法就只是个体面问题了,就像包公处决犯人的的三口铡刀,在杀人的结果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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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崇尚周礼的孔子,对于“刑不上大夫”则解释得更加具体,他甚至将士大夫所犯的罪名都予以雅化,把贪污受贿说成是簠簋不伤,把男女淫乱说成是惟幕不修等等,就像现在人说“零增长”“负能量”一样,本来就是负面的东西,却一定要拐着弯子说,就带有一定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了。 凡治君子,以御其心,所以厉之以廉耻之节也。故古之大夫,有坐不廉污秽而退放之者,不谓之不廉污秽而退放,则曰簠簋不伤;有坐淫乱男女无别者,不谓之淫乱男女无别,则曰惟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谓之罔上不忠,则曰臣节未著;有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之罢软不胜任,则曰下官不职;有坐干国之纪者,不谓之干国之纪,则曰行事不请。此五者,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犹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为之讳。所以愧耻之。” 也正是因为周礼对于士大夫阶层涉刑之后的遮掩姑息,才使后世为王侯将相、大夫士人犯法网开一面,在历史上形成了特权思想和特权阶层,破坏了司法文化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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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在古代上演过很多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值得现代 人深思 也许,刑不上大夫的本来用意是为了维护君王尊严,给那些有文化、有地位的士大夫阶层在犯罪后留一些体面,即使死也不能同一般老百姓那样灰头土脸,而应该保留一些“士可杀但不可辱”的刚气。但事与愿违的是,这种礼制一开始就为王侯将相、达官贵人犯罪免责开了口子,所以历史上就不断出现士大夫阶层为非作歹、甚至草菅人命后,冠冕堂皇地打着“刑不上大夫”的幌子而找人代罪、以罚免罪的先例。 最早开“刑不上大夫”先河的可能要算是曹操了。他带兵在行军路上,因为他骑的战马受惊而踏入农田踩坏了老百姓的庄稼,按照他事先公布的律令,马的主人是要处斩刑的。但没有想到的是第一个违反律令的竟然是他自己,为了自圆其说,于是经过一番表演之后便同意以割胡须的方式代替杀头,却为后世提供了样板。再到后来就有了打龙袍、罪己诏、自罚俸等等案例,至于那些达官贵人通过找人替罪、串通免罪等样故事,最终的结果都是士大夫犯罪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却使“刑不上大夫”这个礼法在执行上走了样。 当然历史上也有不按套路出牌的,那就是黑脸包公了,尽管他铡陈士美用的是龙头铡,但那个陈士美充其量也就是个没有什么根基的草根驸马,一旦遇到了犯下不孝大罪的皇帝,包青天也只能用“打龙袍”来遮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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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刑不上大夫是周礼文化的重要内容,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君侧无罪”。但事实上违法犯罪、贪脏枉法者多是那些“君侧”之人,刑不上大夫也就失去了原有的体面,沦为士大夫犯法挡罪免责的遮羞布,不得不令人深思。现代社会,我国大力提倡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当首选破除个别人思想上仍然存在的“刑不上大夫”误区,继续使我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文化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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