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20:何为“善”(随笔何为师德)

什么是善?

善,是为了维护人类群体生存繁衍所必需的规则而形成的高度抽象的价值体系,即伦理道德

一、善何以成为可能

人类祖先智人在非洲生存时,因为环境变化,资源日益紧张,被迫走下树,来到地面生存,相比于树梢,地面的环境更加恶劣和危险,基于对天敌预警和追踪猎物等需求,人类被迫直立行走,带来了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强长途奔跑能力,接受的信息越来越多,骨骼结构也开始变化,在此基础上人类大脑容量的急剧扩大,人类大脑运算水平的提高使得人类思维更复杂系统,能够从日常生活中各种细节中归纳其特点,形成一条条具有指导性的经验,并上升为抽象的观念,这是善这个伦理道德概念形成的基础。

智人本身身体素养和个体生存能力,相比于原野上的猛兽,十分弱势,任何一种猛兽的袭击都是致命的,在当时其他动物的食谱中,人也是一道小菜而已,这使得智人不得不聚居,通过群体劳作的方式,才能保证安全并获取生存必须的食物。

同时,人类脑容量的增长带来了头的不断增大,而人类的站立状态带来了盆骨的收缩,婴儿的出生成为巨大的难题,针对这个致命问题让智人逐渐演化出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即婴儿不再向其他哺乳动物一样,在母体内发育到成熟再出生,而是在早产儿阶段就生育下来。这也导致抚育幼儿的压力进一步扩大,必须要有家人长时间专门照顾,加之以生产力进步带来的物质资源的剩余,贫富分化和阶层出现的背景下,继承和分配财产的需要带来了家庭结构的进一步巩固,血缘关系的明晰导致身份辈分的明确,智人族群内部秩序进一步巩固。

至此,部落成员在共同生存繁衍中大家对于如何分工获取食物,如何防御外敌,如何繁衍和照顾后代,如何凝聚部落人心等等事项上形成共识,对于这些事项进行了规定,这些具体规定,本质上说都是约束和压抑,约束压抑的不是别的,而是每一个人个体对于认识和掌握自我和外部的需要,即欲望。欲望是人个体生存和繁衍的基础原动力,规则是人依靠群体生存所必需接受的,欲望是无穷无尽并不断扩张的,规则本质上就是要求为了让群体内的每一个个体都能有生存下去的机会,只能让每个人的欲望得到部分满足,或者延迟满足部分欲望。

举一个例子,作为个体,智人就想吃饱又吃好,这是掌握自我存在的基础,但每个人的赖以为生的稀缺食物是必须依靠群体外出狩猎或者采集以获取的,为了让每个人都能有生存下去动力,食物的分配尽可能每个人都能享受到一小部分,让大家都有最基本的动力支持和参与生产,也就导致生产的食物只能满足大家的部分需求,,并且要求大家忍耐这种半饥不饱的状态,积极参与劳动,以等待下一次食物的收获。

这个例子,就说明了个体的欲望与群体生存所以来的规则是一种根本上的对立,这种矛盾随时都会加剧,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暴力冲突,部落群体可能会彻底分裂崩溃,那就意味着个体的全部死亡。

为了让每一个成员不仅是知道规则,并且认可并主动维护规则,就必须对每一项具体规则进行抽象和提炼,形成一整套能够自洽的故事,对于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我,个体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的论证,对于人在处理这些关系中的行为进行价值评价,何为必须要做的,何为可以自由决定的,何为绝不允许的。让每一个人不一定能够记住所有的规则,但可以根据这个系统的故事,结合自己的处境,在平衡个体欲望和群体生存中,作出足以自圆其说的行为。

二、善面临的挑战

善这个价值体系一旦建立,便随时就在受到挑战,内部外部皆有之。

1、善本身存在的先天不足。善是从群体生存繁衍的需要出发,对于群体规则的抽象总结归纳,这就导致其必然存在取舍,对于一些对群体共同生存不重要或者不急迫的问题进行回避,而这些问题却可能对于个体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留下的这些大片的空白一方面让其具有极强的伸缩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也为个体基于自身理解进行定义和解读提供了空间。这固然让善更有弹性,但也存在被扭曲和利用的风险。

也许有人会说,那就把善这一价值体系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全面的界定,设立硬性的边界,杜绝这种风险就可以,这种想法就违背了善这个价值体系建立的初衷了,其就是为了让群体建立的规则能够被每一个个体发自内心的认可,积极自觉主动的遵守,其必然要想方设法调动人的积极性,确保群体制定的规则能够高效的落实到个体的自觉行为。即是这种强制性的善能够建立,其执行的成本在任何社会都是无法承受的,不可能对所有个体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纠正。

如果善是不允许思考甚至质疑的,对于个体积极主动维护和践行就成了奢望了,这实质上就形成了对个体欲望的压抑,一旦超过临界点,要么个体欲望彻底消失,满地行尸走肉,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消失,群体存在的意义就灰飞烟灭,彻底死亡;要么个体欲望反弹,无限制的扩张,所有人以所有人为食物,全面禽兽化,善彻底失效,群体彻底崩溃,依旧是彻底死亡,无论哪一端,结果都是不可承受的。

更为本质的问题是,善这套价值体系,无论多么严密完善,它都是文字符号构建起来的,是对于群体规则抽象概括,必然有信息的缺失和遗漏,在与实践的碰撞中出现各种难以预料的漏洞和BUG,每一个个体基于自身的地位、处境和认识都会产生不同的理解,所能践行的部分都是群体内大部分人所认可的共同理解,即主流观念,与之对应就会有分歧和不认同的部分。对于同一个生活中的事件,如何对照这套价值体系进行伦理道德判断,每个主体都会结合自身对于价值体系中的文字符号的理解进行判断,很有可能结果有差异甚至背离。这种认知工具或媒介本身局限带来的先天不足,是无法克服的。

2、不断变化的环境带来挑战。善是对于群体生存繁衍所必需的规则而形成的高度抽象的价值体系,即伦理道德。高度的抽象概括,固然使得其能够一定程度上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于个体行为进行有效引导约束,但随着生产力进步和群体规模的扩大,生产方式、群体结构以及相适应的具体规则是会逐步产生变化,一旦这种变化达到质变的程度,就必然对原有的价值体系进行冲击。如果不及时调整,可能是普遍的扭曲和虚伪,最后彻底崩溃,也就是礼崩乐坏。但调整也很难,因为善的价值体系的建立非常漫长,实践中形成具体规则都是很长时间协作形成的默认习惯,对于价值体系的认可是群体内每一个个体不断互相引导和约束的结果,重新调整的手段和时机极难把握,容易出现,旧的已毁坏,新的尚未建立,最终导致普遍的虚无和动荡。

三、善的应战

针对这些复杂的挑战,为了维系群体生存繁衍规则所必需的价值体系,农耕文明时代的人类采取几个方面的措施。

1、针对用文字符号系统构建的善价值体系本身存在的不足,压缩个体自主解释的空间,善的构建往往开始依托于超验性进行,即那些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的东西。某种意义上说,从直观经验上是无法推翻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以天主教、伊斯兰教为代表的一神教。

2、推动善的价值体系建制化,将系统阐述善的价值体系的经典作为政治活动重要依据和准则,作为国家等各种组织的核心意识形态,以掌握经典的水平作为选拔管理人员的标准,确保整个群体根据实际治理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细化,增强了伦理道德所包含的价值体系内在调试能力,形成精英治理和伦理治理的结合的治理模式,进一步稳固善的价值体系的同时又稳定了群体组织。

四、善的僵化和崩溃

前面提到的思路,围绕善构建起以超验性为基础理论体系,并以此打造了一个精英治理阶层,凭借对于善的解释权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这种思路固然使得善难以被少数人的思考和质疑撼动,但也导致其逐渐脱离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更加僵化和保守,难以适应生产力变化和观念变化的现实,其所维护的规则对群体和个体的束缚和压抑更加加剧群体组织的动荡,难以适应日益变化的现实,反而恶化个体的生存状态。

原先由人自主自发地认同而践行的价值体系,成为畏惧暴力机器而不得不做出的样子,善所试图激发人内心的真实认同成为普遍的虚伪,更多人以善为伪装,彻底挣脱规则束缚以获取更大的利益,最终善的价值体系成了摧毁所有规则的黑手,群体中所有规则的调节引导人们行为的功能彻底失效。

最终无可挽回的崩溃必然到来。

四、善的重新构建,伦理道德的重新定位。

以宪法和代议制为基础的现代民族国家建立,公民与国家、权力的关系被理顺,并形成完整可操作的制度。文官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人才选拔标准不再是单一的道德水准,更加完善和精准,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已经让国家机器的管控力全面强化。既不需要伦理道德作为治理资格的依据,更不需要作为人才选拔的依据。

以现代工商业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契约成为社会运转的维系者,善的价值体系开始从生产活动中推出,以货币为媒介,价格的波动推动各种资源在社会中流动,这个时候,能否创造更大价值,能否遵守之前达成的契约,成为评价的标准。善所包含的诚信原则,被具体的契约所限定。抽象的价值体系对于经济活动中的人约束作用减弱。

以民法为主轴的现代法律体系进一步将家庭中每个人的权利义务标注清晰,法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介入到个体最亲密的关系中,原先由伦理道德的代表善调节的家庭规则,变成了伦理和法律各占一部分,甚至更多时候,道德要依赖法律的权威。

善为价值体系逐步从很多领域里退出,更多在法律和契约难以调节的亲密人际关系中发挥作用,甚至更多时候,这些作用相比于市场经济中近乎于万能的货币,也是相形见绌。

这种情况我们不能单纯以好坏来界定,因为大楼不是一天建立的,也不是一天倒掉的,以千万年为单位,不断的建构和完善,最后也免不了腐烂和崩塌,但更会重建和兴旺。

上面指出的这些趋势,其正面作用不用赘述,但其不足之处,我们都有所感受,它会体现在很多个方面,核心只有一点,人的扁平化,人不再是深邃的令人沉浸的有神性的生命,更多只是追逐欲望的两脚兽。 善的价值体系中包含的超越现实和欲望的神性被解构得一点不剩,当人不再想向上追逐天堂,甚至不认为其存在,那么地狱就真正浮现了。

最理想的状态,是法律的归法律,伦理的归伦理,那些涉及实际利益的,以更客观和中立的法律程序去调节,那些深藏与我们内心的,对于关怀和包容的渴望,留给道德的阳光与温暖,虽然要达到这个状态很难,很多时候经常处于走向极端一方的问题。

也许这就是善的价值体系的价值,人的道德是在善与善之间选择,中间免不了取舍,没有那么多两全的方法,只能是权衡轻重把。

​这是我的个人关于善的价值体系的分享,仅是个人观点和思索,主观因素过多,如有不对之处,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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