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只羊莫名死亡,尸体出现在杨梅林中,主人:是投毒
“我们家羊被毒死了4只,尸体都在那片杨梅林。”7月28日,漳浦的陈女士爆料称,因为多只羊吃了那片杨梅林的毒药,当场死在杨梅林里,目前,已经找到羊的尸体。
针对此事,7月27日,陈女士选择了报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杨梅树主人】:你家羊老是进我家杨梅林吃果子,再不看好就放。。。
漳浦的陈女士,家住漳浦县马坪镇马圩村,母亲在家中有放羊。
从去年9月开始,陈女士的母亲在放羊群的时候,羊群会经过村里旁边的山上杨梅林,有不少羊会吃掉里面的杨梅和叶子。
“我们也不想让羊吃杨梅林里的东西,但是这个山头的杨梅林太大了,在放羊的路线里,杨梅林是必经之路。”陈女士介绍,因为多次路过这片杨梅林,其承包人陈先生,也多次找到陈女士,告知她不要经过杨梅林吃东西,双方协商未果。
死在杨梅林的羊
在今年7月27日凌晨,陈女士发现自家的4只羊死在了陈先生承包的杨梅林里,随后给导报记者发来2张黑羊死在杨梅林里的照片,“可能还有更多的羊死在了这片杨梅林里,现在还在寻找尸体。”陈女士表示,陈先生是针对他们家的羊群投毒。
死在杨梅林的羊
目前,她已经报警处理了,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羊主人】:山头很大,放羊必经杨梅林。。。
“从去年开始,羊群每次经过我家杨梅林,都会吃掉很多杨梅和叶子,给我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陈先生回忆,这些羊的嘴巴很叼,有时候会跑到树上吃一些刚长出来的杨梅和叶子。为了挽回经济损失,他曾多次找到陈女士商讨未果。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继续发生,今年6月初,陈先生在自家的杨梅林里放置了一块木牌子,上面写道“请注意,牛羊不能进,里面有放药,一个星期放一次”。
“27日早上,在我杨梅林里只发现了2中黑色羊的尸体,其他的还没有发现。”陈先生说,他并没有投毒,羊群不止在他这片杨梅林里经过,还有在其他的地方经过,是不是别人投毒的,他就不清楚了。
【律师说法】
目前,2只羊的尸体还在陈先生的杨梅林里,警方已经介入调查,针对此事件,陈女士的母亲和陈先生都有什么责任呢?
林毅彬律师:
应厘清因果关系,划分过错责任大小。
羊的死亡与陈先生在杨梅林施放毒药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尚待警方调查结论。若无因果关系,则陈先生对羊的死亡免责。若存在因果关系,则需划分双方过错的大小,按比例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若陈先生施放毒药的过激行为导致了羊群死亡,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因其竖立警示牌而免责;陈女士的母亲明知警示牌的内容却未完全尽到对羊群的看管义务,放任了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林伟华律师:
“警方调查公布结果后,如果羊不是被毒死的,跟陈先生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因为羊在杨梅林里吃了毒药而导致死亡,双方都有责任。”林伟华表示,当发现羊群在杨梅林里吃杨梅和叶子的时候,双放协商未果。同时,双发都做出了相应的行动:陈女士母亲的做法是放任不管,陈先生的措施是比较极端,在杨梅林里放置药物。
期间,陈先生已经把警告牌放在杨美林里,明知道羊群要路过杨梅林,陈女士的母亲又没有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陈先生应该按照相应的过错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需要赔陈女士母亲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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