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2日生辰八字(1999年2月2日)
辛德勇
所谓千古一帝秦始皇,这厮姓赵名正,过去相沿已久的“嬴政”之称并不合理。关于这一点,我在《生死秦始皇》一书中做有详细的论证。在《生死秦始皇》那本小书里,我还从生物学意义出发,明确谈到了吕不韦同赵正这小子的父子关系。
只要认真通读一遍《史记·吕不韦列传》,再适当翻检一下《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本来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的基本历史事实。根本不需要做什么考索论证,只要有必要,只要你想讲,扯着嗓子直接把它讲出来就是了;甚至这都算不上揭人家隐私传八卦的低级趣味。大家想想,当着满朝大臣和天下子民的面儿,赵正就管吕不韦叫二大爷,还专门给他设了个前所未有而且至高无上的官职叫“相国”(《史记·吕不韦列传》记云“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我姓的是天下第一姓的赵,你姓的是个啥,凭啥呀?这不明摆着么?凭的,就是那一点儿骨血。
这么显白的史实,宛若晴空皓月,举目可见。正因为如此,我们也就看到,西汉成帝时丞相王商欲奉献其女,进身后宫,有人竟上奏称“秦丞相吕不韦见王无子,意欲有秦国,即求好女以为妻,阴知其有身而献之王,产始皇帝”(《汉书·王商传》),即构陷王商图谋效法吕不韦故事以图谋不轨。至东汉明帝述及秦始皇姓名,竟直接呼以“吕政”(《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不都是把赵正看作吕不韦的子嗣又是什么?当然汉明帝并没有像现代人西洋人那样,只要读过书、甚至仅仅听说过哈佛的名字就具有“政治正确”的观念,因而也就不明白拿一个人出生的隐私来贬毁别人是很不道德的,甚至是很“滥污”(Low)的。其实我们若是想想中外专制集权统治者又有哪个不是流氓,也就不会对这感到有什么出人意外的了。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南宋建安黄善夫书坊刊刻三家注本《史记》
政治流氓以每个人都无法自主的出身问题来骂人,这虽然下作,但下流话并不等于就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胡话。虽然所有像汉明帝这样的皇帝全都是在步秦始皇的后尘,但盗亦有道,即使大家都是骑在民众脖颈子上的独裁统治者,五十步和百步之间毕竟还是有一半的差距,所以汉明帝也会因看不下去眼而予以抨击。
秦始皇暴虐天下苍生,是开天辟地以来亘古所未有,罪行累累,罄竹难书,汉明帝没必要再无中生有去编造瞎话,他的话完全可以代表司马迁写作《史记》之后直至东汉时期人们的共同看法,而这一看法当然来自他们对《史记》相关记载的理解。这一情况,对于我们下边所要讨论的问题,非常重要。
同所有早期典籍一样,由于时过境迁,文字词语的用法用意都在相当程度上发生变迁,再加上早期典籍的阅读范围日渐增广,《史记》中颇有一些词语渐渐不易理解,需要加以训释,才能顺畅阅读。
在中国古代“正史”亦即所谓《二十四史》当中,《史记》、《汉书》这前两史,相对而言,《史记》一直不如《汉书》更受重视。譬如,唐初纂修的《五代史志》、亦即《隋书·经籍志》即明言“《史记》传者甚微”。
明末毛晋汲古阁刻本《史记索隐》
至唐开元年间司马贞撰著《史记索隐》时,对比《史记》、《汉书》这两部史书的流传、注释情况,讲述说:
其班氏之书,成于后汉。彪既后迁而述,所以条流更明,是兼采众贤,群理毕备,故其旨富,其词文,是以近代诸儒共行钻仰。其训诂盖亦多门,蔡谟集解之时,已有二十四家之说,所以于文无所滞,于理无所遗。
而太史公之书,既上序轩黄,中述战国,或得之于名山坏壁,或取之以旧俗风谣,故其残文断句难究详矣。然古今为注解者绝省,音义亦希。始后汉延笃乃有《音义》一卷;又别有《音隐》五卷,不记作者何人。近代鲜有二家之本。宋中散大夫徐广作《音义》一十(德勇案: 应正作“十三”)卷,唯记诸家本异同,于义少有解释。又中兵郎裴骃,亦名家之子也,作《集解》注本,合为八十卷,见行于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后序》)
这里所说“班氏之书”是指班固撰著的《汉书》,而“太史公之书”当然是指《史记》。司马贞提到的蔡谟为《汉书》所做的“集解”,是蔡谟在东晋时汇集东汉以来二十四家旧注于一书,且散注于《汉书》原文之下。这也是诸家注文第一次与《汉书》有并行之本,唐初的颜师古注本就是在蔡谟注本基础上增多衍繁而成(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六“汉书注本始于东晋”条)。
同东晋时即已流行有二十四家注释的《汉书》相比,《史记》虽然在东汉时期也有过延笃的《音义》和不知撰人的《音隐》,但后来鲜少流传。世间通行最早的《史记》注本,是南朝刘宋时徐广撰著的十三卷本《史记音义》。
《史记》现存最早的注本,就是在徐广《史记音义》的基础上撰著成书的——这就是今三家注本《史记》中成书最早的裴骃《史记集解》。裴骃行年略晚于徐广,但也是南朝刘宋时人。
在这部书的序文里,裴骃讲述了他的写作缘由和著述宗旨:
考较此书,文句不同,有多有少,莫辩其实,而世之惑者,定彼从此,是非相贸,真伪舛杂。故中散大夫东莞徐广,硏核众本,为作《音义》,具列异同,兼述训解,粗有所发明,而殊恨省略。聊以愚管,增演徐氏。采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豫是有益,悉皆钞内。删其游辞,取其要实。或义在可疑,则数家兼列。(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附裴骃《史记集解序》)
这段话对我们理解《史记集解》具体注释的内容,至关重要。
除了明代后期以来伴随着雕版印刷的兴盛而出现的那些无聊之作以外,古书作者的序跋文字,特别是那些早期著述中的夫子自道之语,对读者合理阅读、利用这些书籍,会有众多帮助。遗憾的是,现在很多从事中国古代文史研究的学者,大多对此视而不见(真的就从不翻看一眼,甚至他们根本不知道书上还系带有此等劳什子)。这类人,不管是撸起袖子,还是光着膀子(当然也还会有撩起裙子的一派),直不愣瞪地抓住他所“需要”的单辞只句,就洋洋洒洒地说将起来,论将起来(通常还要加入舶自美国哈佛的奇妙理论作药引子)。在我看来,这样的研究,盲目和迷失是不可避免的,对赵正生物学意义出身的研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在认识赵正生物学意义之父时,我们可以从上引裴骃序文中得出如下两点重要认识,作为论证的前提:
第一,裴骃的《史记集解》完全继承了徐广《史记音义》的著述宗旨,乃“具列异同,兼述训解”,只是在徐氏基础上进一步“增演”其事而已。
第二,徐广依据的前人旧注,只有本朝学人徐广的《史记音义》,其所“增演”者,只是“采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豫是有益,悉皆钞内”。要害,在于没有更早于徐广《音义》的《史记》旧注供其参据。
下面,我们就基于这样的前提,来看一下赵正这娃的生物学渊源。《史记·吕不韦列传》记其被孕及出生原委曰:
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
子楚自然是赵正法律上的父亲,文中所谓“欲以钓奇”即吕不韦以子楚为“奇货可居”并为此做政治投资,而吕不韦所献舞姬生下的这个孩子,就是赵正(“政”通“正”)。
大家看“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这两句话,哪怕你一点儿也不懂古汉语,就是硬顺着往下蒙,也能蒙出来“至大期时”就是“到临产时”或“到出生时”的意思,也就相当于说“到生孩子的时候”。
我很赞赏李零先生针对古文字辨识讲过的道理,大意谓不管你把一个字儿讲得如何天花乱坠,回到原来的上下文里若是讲不通,那就是瞎掰,那就是胡扯,而正确的解析则一定会文义顺畅,前通后透,了无窒碍。换个说法,就是你不能只是撅着屁股一个字儿一个字儿地认字儿,还得坐直了身子先通篇读一读写入这个字儿的那篇古文献——先读书,后识字儿;不读书,甭识字儿(据说西洋人学中文的时候,都会普遍遭遇这个“悖论”:你得先懂这句话是啥意思,才能正确识别句子里特定文字的字义。其实中国人读古书,有时同洋人读现代中文是一个道理)。
李零先生这么讲,是因为现今中国所谓“古文字界”有很大一拨人对字义的解读就是这么个样子。不过类似的做法源远流长,古人对典籍的注释,常常也会跌入这种“就字论字”的境地,而这个境地常常就是尴尬的窘境。后世学者对《吕不韦列传》“大期”二字的解释,就是这样。
裴骃在《史记集解》中,并没有直接表述自己的看法,而是本着“增演徐氏”的撰著原则,照录了徐广《史记音义》的旧说:
期,十二月也。
在分析这一解说时我先要补充说明一下,写《史记集解》的裴骃是给《国志》(就是陈寿写的被俗称作《三国志》的那部纪传体史书,别详拙文《陈寿〈三国志〉本名〈国志〉说》,收入拙著《祭獭食跖》)做注的那位裴松之的儿子。裴家老爹注《国志》,重在为其补充与各个纪传相关的记述材料,自言本意“务在周悉”,于是“上搜旧闻,傍摭遗逸,……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中华书局点校本《三国志》卷末附裴松之进书表)。裴松之本传称其撰著此注,乃“鸠集传记,增广异闻”(《晋书·陈寿传》),其实这就是信以传信、疑以存疑的客观表述方法。古代学术讲究家族内部世代传承的“家学”,裴骃撰著《史记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继承了乃父这种“述而不作”的宗旨的,亦即主要是“具列异同”并一一陈述已有的旧说而已,哪怕是在他看来本即“义在可疑”,也会备列书中,而他认为徐广旧注不过“粗有所发明”,并不见得是什么高妙的见解。
这样的背景知识告诉我们,裴骃在《史记集解》中转述上述徐广《史记音义》对“大期”之“期”的训解,并不意味着他本人一定认同此说,即在裴骃看来,这一说法的可信性很可能还是一个待定的问题,是有很大不确定性的。
另一方面,我们在考察《史记》旧注时还应当注意,由于《汉书》中很多部分是承用《史记》旧文,东晋以前、特别是东汉时期的《汉书》旧注以及东晋时期以前那些或直接或间接地承自东汉的《汉书》训释,对解读《史记》中那些与之对应的内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所以裴骃在《史记集解》中还采录了很多这样的《汉书》注文(其中有很多内容没有被颜师古在唐代初年撰述的《汉书》注本采纳)。遗憾的是,吕不韦事同汉家一朝没有直接关系,对《史记·吕不韦列传》的注解也就缺少了这样的依托。如前所述,以明帝为代表的东汉时期人对吕不韦制造秦始皇这件事儿是一清二楚的,这就是因为他们在阅览《史记·吕不韦列传》时对这个“大期”的“期”字是不会像徐广一样做出“十二月”的解读的,因为怀胎十月是世所周知的常识,也是人所共晓的常理。
不过徐广“期”为十二月的说法,也不完全是由他始创。在此之前,蜀汉人谯周即就此事做出过这样的解释,其说见于唐人司马贞写在《史记》同一条目下的《索隐》:
谯周云“人十月而生,此过二月,故云‘大朞’”,盖当然也。既云“自匿有娠”,则生政固当踰常朞也。
在这里,司马贞把“期”字写成“朞”形,是因为他读到的《史记》,这个字儿就这么个写法(见司马贞《史记索隐》卷二一)。中国字儿就这么回事儿,上下摞成一堆和左右摊成一片,大多都是同一个意思,没什么差别。
请大家注意,不管谯周也好,还是徐广也罢,他们两个人虽然特地对“大期”或“期”字的涵义做出解释,我们也姑且不管把他们的解释放回到《史记·吕不韦列传》的原文里去是不是能够讲得通,重要的是这两个人并没有认为这十二月而生的情况同吕不韦作为赵正生父这一事实有什么逻辑上的联系,只是把赵正看作是一个晚产儿而已。
从三国鼎立,到南北对峙,在这么长一段历史时期之内,还都没有人怀疑吕不韦制造赵正这一事实。这一时期人们阅读《史记》,在这一点上,得出的还是神智正常者必然会得出的正解。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元刻本胡注《通鉴》
就像大家在前引《史记索隐》所看到的那样,到了唐代开元年间,情况开始发生一些变化,即司马贞开始把赵正晚产这一情况同他被孕育成人的过程联系到了一起。不过司马贞释放出来的还是一种“正能量”,并没有逆着找茬跟《史记》的叙述对着讲,而是顺着他司马氏先人的意思来做解释——小司马以为《史记》既然记述说赵正生母“自匿有娠”(“有娠”和“有身”是一个意思),那晚产两个月就是合情合理的事儿。不然的话,十月而生,赵正的老爹子楚一下子就会发现这娃是别人制造的了(除非子楚不识数,数不出比十个指头更大的数目)。这样,子楚便误以为正儿如同天下绝大多数孩子一样也是十月而生,乃母受孕正在自己把她弄到身边纵情做事儿这段时间之内,并不知晓被她隐匿的那两个月的身子。北宋时期司马光率人撰著《资治通鉴》,述及赵正降生事,竟直接写作其母“孕期年而生子政”(《资治通鉴》卷五周赧王五十八年十二月),这显然是采纳了谯周、徐广的注释而又认同了司马贞的分析。
历史是时间的学问,学术认识史也同样随着时间的流淌而变动。随着时间不停地向下延展,皇帝一代一代、一朝一朝地往下传,人们对赵家人血脉的传承和基因的纯正也愈加在意。在学术研究方法上,从清代初年开始,一种被称作“考据”的研究手法,骤然勃起。
在《史记》研究方面,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一部重要的考据性著作,这就是邵泰衢的《史记疑问》。清四库馆臣称誉其书“大抵皆参互审勘,得其间隙,故所论多精确不移”(清官修《四库全书总目》卷四五《史部》),可见这不仅是《史记》问世以来的第一部考辨专书(《四库总目》之说),而且在清人考据学家眼中还是一部高水平佳作。“参互审勘,得其间隙”,即所谓“读书得间”,乃是有清一代考据学家自矜自得的治学要诀。与邵氏大抵同时人徐乾学,尝谓“古人之事应无不可考者,纵无正文,亦隠在书缝中,要须细心人一搜出耳”(清阎若璩《潜丘札记》卷二),这段话就很形象地表曝了这一派学人特别的好奇心态。因此,像《史记疑问》这样的著述,对继之而来的乾嘉时期的学者以及更往后的研究,不能不产生很大影响(譬如梁玉绳在乾隆年间撰著《史记志疑》,在第三十一卷论及此事时虽然没有称引邵氏此书,但他对吕氏是否为赵正之父的认识与《史记疑问》完全相同,而梁氏在书中其他部分引述《史记疑问》不止一处,其说显然受到邵泰衢的强烈影响)。
在《史记疑问》这部书中,邵泰衢以谯周的注释为基础,对《史记·吕不韦列传》相关记载做出如下解读:
谯周曰姙身十四月生者,非人能为之也。人心欲速亡秦,而驾词以为先六国而亡也。十二月而始生政,似非不韦之子矣。史迁曰“知有身”、“姬自匿有身”之说,从何见之哉!(邵泰衢《史记疑问》卷下)
这段话的核心,是“十二月而始生政,似非不韦之子矣”,话虽然是以推测的口吻讲出来的,但作者的意向显然是肯定的,邵氏下文所说“史迁曰‘知有身’、‘姬自匿有身’之说,从何见之哉”云云这些话,就已清楚表明了这一点——都敢大胆断言太史公凭空编瞎话了,还不确定无疑么?
虽然邵泰衢在文中没有清楚讲述他做出这一推断的理据是什么,但这道理是不言自明的——即在邵氏看来,人怀胎十月而生,是必然的,所以赵正孕于母身十二月始生的说法自然也就是荒诞无稽的。而若是十月生身,那就是乃母来到子楚身边后两个人合作的产物。
话讲到这里,有些人或许会觉得我很无聊,但这是因为古代那些满口之乎者也的老夫子确实有些乏味,因为乏味也就真的很是无聊。前边一开始我就说,只要认真通读一下《史记》相关的记载,根本不需要再做什么考证,就可以明确秦始皇传承的当然是吕不韦的血脉,可让你想不到的是,清代这些考据学家竟把情况弄到了这样一个地步。正是由此开端,在赵正生父这一问题上,进入了一个“去吕不韦化”的新时代,而且其流毒遗害,一直持续到今天;特别是在某些社会层面上(而不是学术层面上),甚至占据了主流的位置。这样,我们若想在是非正误间做出判别抉择,就不能不动用邵泰衢之流考据学家用过的手段重做一番“考据”。当然要想做好这“考据”的功夫,就不能只是撅着屁股认字儿。
追根溯源,以邵泰衢为代表的“去吕不韦派”学者,其史料依据只有赵正十二月而诞这一事。下面我就把它掰开来一一说道说道。
首先,从前面讲述的赵家娃生身认识史来看,从两汉到大明,人们是普遍认同“吕不韦生父说”的。持续的时间那么长,附从的人数那么多,这本身也是一项值得重视的客观事实。因为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这是大多数人在阅读《史记》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得出的符合认知逻辑的看法。要想打破这样的看法,就应该提出有足够力度的证据,可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见到。
其次,谯周和徐广把“期”或“大期”解作十二个月,这缺乏合理的依据。谯周说“人十月而生,此过二月,故云‘大朞’”,从表面上看,这个“大期(朞)”似乎同徐广所说十二月为“期”的“期”字不是同一回事儿,只是缘于它超出了司马贞所说十月“常期”的“期”。可若返回到《史记·吕不韦列传》的记述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史记》原文中并没有一语述及赵正被乃母怀在腹中时间的长短,更没有提到十二个月这个具体时长,因而谯周实质上如同徐广一样,也是先已认定“期”字本身具有十二个月的涵义,他所说的“大期”只是讲这个“期”因比十月“常期”长出两个月,所以相对而言便被称作“大期”。
那么,谯周和徐广认定十二个月为“期”的依据是什么呢?对于熟读经书的这两个学者来说,这一点倒很容易求索,那就是《尚书·尧典》所说“朞(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即一岁三百六十六天。近人崔适即直接引此《尧典》为据,厉声贬斥那些固持怀胎十月、一朝分娩的学者为“不通文理”(崔适《史记探源》卷七)。这种三百六十六天的“岁”,用现在科学的术语讲,是以地球公转一周为时间长度单位的太阳年,也就是所谓“阳历年”。
这种“阳历年”虽然也有月份划分而且也是一年十二个月,但彼月不是此月,也就是它同大家比较熟悉的那种现在某些人还非过不可的“中国年”完全不同,并非依据朔望周期来设置月份,而是大致等分地球公转周期(这也就是太阳视运动的公转周期)为十二份,不管初一还是十五,都同月亮长什么样毫无关系。在传世史籍中,《吕氏春秋》、《礼记》和《淮南子》都对这种“阳历年”有清楚的记载,去年夏天我在《澎湃新闻·翻书党》上刊出的讲稿《西边的太阳——秦始皇他爹的阳历年》,讲的就是这个问题。
由这样的十二个月构成的一岁,通常要比十二个朔望月长出11天左右,而大家讲的怀胎十月显然说的是朔望月的月份。不管是怀揣着婴孩的孕妇,还是孕妇肚子里待产的婴孩,这最后的11天多日子都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小数,所以徐广释“大期”之“期”云“期,十二月也”,看似暗引《尚书》,言之凿凿,有经有典,实则昧于天文历法,妄加比附。此期与彼期,二者乃风马牛不相及之事也,徐氏所说丝毫不值得信据。
再说胎儿蜷身母腹十二个月,亦即较大多数孕妇晚产两个多月,这未免超出常规太多,以现代医学的眼光看,可谓骇人听闻。古人在熟知“人生固以十月为定期”的前提下,也知道胎儿出生“或有过十余日者,或有少十余日者”(王懋竑《读书记疑》卷六),临盆的具体日期前后或有所伸缩,但晚产如许之久,还是超出于常人想象力之外太多(当然像汉昭帝十四月而生的事情,更迹近殷契因母吞卵而生,那只能是一个荒唐的传说)。这种情况,事实上也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现在让我们换一个简单的办法,来分析一下“至大期时”的“大期”到底是什么意思。就构词形式而言,“大期”的“大”只是“期”字的修饰用语,这样我们不妨姑且省掉这个“大”字,单看“至期”连书,会是怎样一个意思。
这样一来,情况好像变得十分简单了,即稍习古文者皆知,“至期”犹言“到期”,用大白话讲,也就是“到那个时候”的意思。如《史记·李将军列传》记李陵投降匈奴事云:“使陵将其射士步兵五千人出居延北可千余里,欲以分匈奴兵,毋令专走贰师也。陵既至期还,而单于以兵八万围击陵军。”又如王充《论衡·骨相篇》述云:“夫二相不钧而相遇,则有立死;若未相适,有豫亡之祸也。王莽姑正君许嫁,至期当行时,夫輙死,如此者再。”这些例证里的“至期”就都是这么个用法。
日本东方文化学院昭和十一年影印宋绍兴刻本《毛诗正义》
具体到女人产子之期,古人往往使用“及期”一语,而不用“至期”的说法。不过“及”即“至”也(如《左传》僖公十年有“及期而往”的记述),甚至还有“及至”二字并连迭用的用法,尤能体现“及”字这一重语义。今本《史记·周本纪》载后稷母姜原姜嫄践巨人足迹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其“居”字的用法殊显怪异,词义实在很难理解。唐孔颖达等《毛诗正义》引此文,书作“身动如孕者,及朞(期)而生子”(《毛诗正义》卷二九),知今本《史记》有误,当据《毛诗正义》改正,而如上所述,这个“及期而生子”不过是女人怀孕到那个该生的时候就生下孩子的意思。说到这儿,大家一定想问:若是到了该生的时候又没有及时生下孩子来,古人又会怎么说呢?很简单,这种情况叫作“过期”,《左传》僖公十七年即有“梁嬴孕过期”的记载。
现在大家来对比一下,《史记·周本纪》的“及期而生子”与《吕不韦列传》的“至大期时,生子政”,我想大家很容易想到:这“至大期时,生子政”莫不就是到该生的时候就生下了赵正这娃的意思?行年略晚于邵泰衢的清代学者王懋竑,即“疑‘期’非‘期年’之‘期’,乃当生之期耳”(王懋竑《读书记疑》卷六),说的就是这样的想法,“当生之期”这句文绉绉的话,就是我讲的“该生的时候”。稍后张照在给殿本《史记·吕不韦列传》撰写的“考证”里也谈了大体相同的看法,且谓“若如徐广言‘期,十二月’,则又何以信其为不韦子耶”?结合《史记》相关记载,这应该是一种合理的解读。
那么,一个女人正常生孩子的日子,这么平平常常的事儿,为什么又被称作“大期”了呢?关于这一点,让我们先来看永明十一年七月南齐武帝萧赜在临终颁下的遗诏:
始终大期,贤圣不免,吾行年六十,亦复何恨。但皇业艰难,万机事重,不能无遗虑耳。(《南齐书》卷三《武帝纪》)
这里所说“始终大期”,指的不过一生一死而已。齐武帝生命终结,自然是“终期”,而这个“终期”只是“始终大期”的终端,与此相对应的“始期”就应该是他降临于世的生辰。梁武帝时人荀济也有句云“交谢之恒理,生灭之大期”(唐释道宣《广弘明集》卷七),这“生灭”二字犹言“始终”,讲的都是一生一死,这两件谁都无可奈何的事儿。
因知所谓“大期”指的就是生死之期:梁武帝之死,是死之“大期”;秦始皇之生,是生之“大期”。所以《史记·吕不韦列传》所说“至大期时,生子政”,也就是怀胎十月到该出生时就生下了赵正这个儿子。语义简单明了,并没有什么难以琢磨的隐情和深意。其实十月生子这本来是很普通的社会常识,《大戴礼记》、《孔子家语》、《春秋繁露》等许多早期典籍还都有人“十月而生”的文字记述(《大戴礼记·易本名》。《孔子家语·执辔》。《春秋繁露·阳尊阴卑》),《左传正义》称“十月而产,妇人大期”(《春秋左传正义》卷一四僖公十七年),更是直接把这种正常的妇人产期称作“大期”。
听我罗里罗唆地讲了这么大一圈,我想大部分读者朋友都应该能够明白,像谯周和徐广那样把“大期”或“期”字理解为十二个月并由此推导出赵正周年而生的结论,纯属没事儿找事儿,无端搅和起一池波澜。
在弭平这片波澜之后,我们还要再回到《史记》本文当中,补充说明两个相关的问题,以进一步认定赵正这娃的生父。这两个问题,一个是赵正他爹秦庄襄王子楚会不会怀疑正常孕期而生的赵正不是自己的儿子?假若吕不韦确实是赵正的生身之父,他又何以会苛待生身之父吕不韦?过去很多学者,在讨论秦始皇生身之事时都谈到了这两个问题,例如清人梁玉绳就是这样(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一)。
出现这两个问题,提出这两个问题,是缘由这两点疑问都涉及社会道德和伦理观念问题。然而,社会道德和伦理的观念是因时因人而异的,我们在研究古代历史问题时,不能简单地用后世升斗小民的意识去看待早期历史当中的君王与后宫。
我们看《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说“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即可知到此时为止子楚还一直没有子嗣,也能够明白赵正这个孩子对子楚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也就是同他的现实利益密切相关。须知子楚正是因为乃父华阳夫人未能生育才通过吕不韦的运作认其为母的,也正因为此举他才得以在后来成为王储。了解这些情况就很容易理解,早得子嗣对他同样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或者说是一项有利的政治条件,而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继位为王,这个孩子只要是他的夫人所生就行,生物学意义上的种子来自哪里并没有实质意义,所以他对赵正这娃究竟出于谁的创造又何必那么在意。
本文开头我就谈到,赵正特地为吕不韦创设了“相国”这一廷臣中至高无上的官位,还别有意味地尊称吕不韦为二大爷,其原始记载内容如下:
庄襄王即位三年,薨。太子政(正)立为王,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秦王年少,太后时时窃私通吕不韦。……始皇帝益壮,太后淫不止。吕不韦恐觉祸及己,乃私求大阴人嫪毐以为舍人,时纵倡乐,使毐以其阴关桐轮而行,令太后闻之,以啖太后,太后闻,果欲私得之。吕不韦乃进嫪毐,……太后私与通,绝爱之。(《史记·吕不韦列传》)
近人崔适尝固持赵正朞年而生的看法,并无端设想出“不韦献姬时固以为有娠矣,或似娠而实非,或虽娠而月期仍至,亦有踰常期而生子者”这些情况,横生臆解,强为开脱。这样的说法虽然很是苍白无力,但崔氏同时倒是讲了一句很实在的大实话,即赵正“果为谁氏子,惟始皇母知之耳,后人焉知之”(崔适《史记探源》卷七)?请注意上文中“秦王年少”那句话,这说明上述事宜都是出自乃母的安排。在她和老情人吕不韦仍时时横向融通的情况下,“仲父”这一称号不是讲明了赵正就是吕不韦的儿子又能是什么?“仲父”也是“父”,这难道是可以随随便便想让儿子认就可以点头认、想让儿子叫就可以开口叫的么?
稍微琢磨一下吕不韦、嫪毐和赵正他妈这奇妙的三角关系,大家也就会更容易理解吕不韦这位河南老汉在赵正他娘心中和怀里的特殊地位了。赵正刚一继承王位,听他妈的话管吕不韦叫二大爷的时候,才只有十三岁,还弄不清这“仲父”是啥意思,稀里胡涂地也就叫了起来。可一年小,两年大,没过几年,长着长着赵正就通人道,懂人事儿了。对于这位年轻的秦王来说,除了法律意义上的亲爹之外还有这么个生物学意义上的野爹,不光是一件不大光彩的事儿,说起来不大好听,更是一件随时可能危及其权位的事情。
我们看后来嫪毐出事儿,实质性的原因,并不是由于他器大活儿好把动静弄得太大了,而是“与太后私乱,生子二人,皆匿之。与太后谋曰‘王即薨,以子为后’”(《史记·吕不韦列传》),亦即暗中偷梁换柱,攘夺本应传留给自己大儿子的赵家江山。你想想,当赵正年龄稍大一些明白自己原来根本不是实质意义上的赵家人,只是一个吕家的野种而已,他心里对吕不韦这个亲爹是爱呀还是恨呢?——当然是恨了,而且还会恨之入骨。因为不管是王位还是帝位,都是凭借血缘世代传袭的工作岗位。这意味着他血色不纯,基因不对,这个秦王做得名分不正,他本来是不具备这个资格的。看看赵正这个畜生疯狂残虐天下苍生的罪恶行径,就会理解,操弄生杀大权,对满足他的变态心理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与此相比,播下他这个种子的二大爷吕不韦又算个什么东西?吕不韦所作所为,也就像一个人饕餮大餐时无意间在桌上洒落一些胡椒面而已!
窃以为正是这一深层的心理因素,促使赵正在继位九年之后解决嫪毐时一并免除了吕不韦的相国职务。史称当时赵正本“欲诛相国,为其奉先王功大,及宾客辩士为游说者众”,故“不忍致法”,其实乃是忌惮众多“宾客辩士”的影响,才没有操之过急。第二年,赵正又勒令吕不韦离开京师咸阳,远赴河南就国,但这帮子“宾客辩士”们仍眷念旧恩,于是人们看到这些“宾客使者相望于道”,即纷纷前去看望自己的主子(《史记·吕不韦列传》)。为此,赵正便又下达“逐客令”,捕捉并驱逐吕不韦豢养的这些徒众,直到有李斯辈主动抛弃旧主,献身投靠于他这个秦王,所谓“逐客”之举才告终止(《史记·秦始皇本纪》。黄永年《李斯上书谏逐客事考辨》,见作者文集《文史存稿》)。不过赵正仍然顾虑这位二大爷或生变故,于是继之又借故将其远放于蜀地。面对此情此势,曾一度满怀雄心的吕不韦,知其“钓奇”之愿,终告破灭,从而不得不选择自杀身亡。须知此前两年、亦即嫪毐事发的前一年,也就是赵正王秦的第八年,在这一年的秋天,吕不韦主持编著的治国大纲《吕氏春秋》写定问世,他心目中理想的“清世”景象刚刚展现。
就在放逐吕不韦于西南蜀地的时候,赵正还厉声斥责他说:“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这话让他这位二大爷可怎么说呢——这事儿只有你妈最明白,“何亲”?咱爷俩儿要是没有血缘关系,你妈确实不能让你管我叫二大爷,我是你亲爹啊!
当然,赵正斥逐吕不韦,也是由于吕氏势力过大,威胁赵正独掌大权。在高度专制集权的国度里,为掌控权力,争夺权位,弒父杀子都是很正常的常态,何况秦始皇本来就是个毫无人性的畜生而吕不韦只是个名不正言也不顺的二大爷呢!
2021年2月21日 记
2021年4月2日修改定稿
责任编辑:臧继贤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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