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_29岁的她出国散心,偶遇一个小5岁的帅弟弟,对她撩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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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开房间门,一股浓重的烟酒味袭来,罗艳被熏得差点吐出来,快步走到客厅的窗边,拉开窗帘,黑暗的屋子瞬间亮了起来,房间里东倒西歪地扔着些啤酒瓶子和外卖盒子,烟盒里的烟蒂也满了。
看着一屋子狼藉,她叹了口气,觉得十分无力。
狠狠地瞪了一眼卧室的方向,她转身进了厨房,放下手里刚买的食材,从左面的橱柜里找到围裙,淘米、切肉、剥松花蛋,动作优雅而熟练,准备做个皮蛋瘦肉粥。
等锅里沸腾后,她将火关小,开始打扫客厅。
这个房子面积很大,单把偌大的客厅打扫到一尘不染,就把她累出了一身汗。真后悔当初不应该给他买这么大的房子。
真是自作孽,罗艳自嘲地摇摇头。
去厨房搅了搅锅里的粥,发现已经软烂可口,炒了肉丁混着皮蛋丁倒进去,屋内瞬间就弥漫起食物的香味。
她关上火,准备到客房的卫生间洗个澡,好在卫生间还算干净。
刚刚关上花洒,还没来得及伸手拿浴袍穿上,身后就围上来一个火热的怀抱。
高个子的男人弯着腰将头埋到她的肩窝,胳膊用力勒着她,像是要把她嵌到骨头里。
他不断蹭动着脑袋亲吻她的脖子。
久别重逢的两人甚至来不及说一句话,瞬间就陷入久违的激情——
“我给你做了最爱吃的皮蛋瘦肉粥,起来吃点吧?”平静下来的罗艳,推了推还压在他身上的齐程俊,长期的训练,让男人的身体紧致结实,这也是让罗艳总是对他毫无抗拒之力的原因之一。
齐程俊不理她,只用力抱着她,勒得她快要窒息。
罗艳试图用力扒开禁锢住自己的胳膊。可他像个八爪鱼一样使劲黏在她身上,怎么拉也拉不开。
“齐程俊,你别矫情了啊。你还要怎样?我都成老妈子了,又是打扫房间,又是做饭,刚才还被……你还要怎样啊?”罗艳有点不耐烦。
这一次消失的时间是长了点。可她刚回来,连话也没说一句,就被他拽上了床……对于自己的顺从,罗艳也是觉得不可思议,向来不是好脾气的人,竟然这么忍气吞声,好鄙视自己!
刚才他刻意地使劲折腾她。她也忍着让他发泄。这会儿还这样,矫情起来没完。
她的耐心向来不好,决定不伺候了,伸手使劲拧他的手背趁他疼的时候,挣脱开他的怀抱。
“罗艳,你没有心!”半晌,齐程俊默默翻身背对她,指控道。浓浓的鼻音中带着无限的苍凉,惊得罗艳一阵心虚。
她连忙从后面抱住他,讨好地说:“谁说我没有心,这一年,我一直在想你,想得心都痛了。”
这句话神奇地熨帖了齐程俊的心,他虽然没有回头,可是瞬间亮起来的双眼却是遮也遮不住的开心,身体也放松下来。
感受到他态度的松动,罗艳加把劲继续揉搓他的肩膀,低头吻向他的脖颈,讨好地搔搔他的头发,像是逗弄一只乖巧的大猫,爱不释手。
半晌,他瓮声瓮气地说:“罗艳,你就仗着我喜欢你,不停地折腾我——”
“没有,没有……我哪里舍得呀。你不知道,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的四分之三。你是天上的彩凤飞啊飞,我是地上的豺狼追啊追……”罗艳被他落寞的口气弄得心肝疼,只得绞尽脑汁、语无伦次地哄他,丝毫不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女人说这些话有多么掉价。
齐程俊忍不住扑哧笑了一声,吐槽她:“渣女!”
罗艳无辜地吐了吐舌头。
半晌,齐程俊转过身来又抱住罗艳,低低说道:“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呢。”
罗艳一阵恶寒,这样撒娇卖痴的话,从齐程俊的嘴里说出来,有说不出的违和。
当然,他突然转晴的态度,却让罗艳心里暗暗得意:这厮也太好哄了吧。
2
腻歪了半天,两人终于起床穿衣服,罗艳利索地套上一件他的白色衬衣,出去盛粥。
“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罗艳见齐程俊认真地喝着粥,还享受地闭了闭眼,料想他心情不错,便试探着与他谈判。
“一切都听主人吩咐!”齐程俊歪了一下脑袋,一副小奶狗的乖巧模样。谁敢相信这位是戴着黑超,身着制服,骑着摩托带着一队人马四处巡逻的巡警小队长?
英姿飒爽的模样和眼前说着俏皮话的人,让罗艳觉得十分违和。齐程俊的同事私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冰山铁俊”,一是说他人狠话不多,出手利落,身手敏捷,犀利的眼神,让人三冬寒;二是说他长得俊,扇形欧式大双眼皮,鼻梁高挺,清冷薄唇,穿上制服随便往哪一站,绝对是一道风景线?只可惜他对一切冒着粉红泡泡看他的女生,向来不假辞色。啧啧,真是罪过。
没人知道,冰山之下的他是个幼稚的不得了的大男孩,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喜欢看日本漫画,喜欢唱KTV,还是个麦霸。尤其是在罗艳面前,整一个日本漫画里的中二少年。
罗艳被他的样子呕了一下,瞪他一眼:“能不能好好说话?”
“有屁快放!”齐程俊从善如流,立即换上一副高冷的模样,还拿眼白了她一下,意思是她不解风情,随后低下头又享受地喝起粥来。
罗艳无语,顿了顿,决定不跟他一般见识:“你好歹接受过特训的人,自律什么的,难道叫狗吃了?你知道我收拾出了多少个啤酒瓶子吗?”
“又不是我一个人喝的。纪延前妻离婚后失踪。他难受,隔三差五来找我喝酒。”齐程俊无辜道。
“一共31个啤酒瓶。就他那酒量,你别跟我说,都是他自己喝的!”罗艳气得拍桌子。
“他喝了十二瓶,剩下的都是我喝的。”齐程俊抬头看她,见她为自己担心,心里有说不出的开心,语调里不觉便带了点得意,在罗艳面前,他永远都是最真实的那一面。
罗艳气得想掀桌子:“你还挺能呀,还要不要命了?”
“我也难受,也想喝醉,因为喝醉了就不用想你想得这里疼了。”他皱起眉头,可怜兮兮地做个西子捧心状,好看的眼睛透着无辜,水波潋滟,看得罗艳心里小鹿乱撞。
罗艳忍住要流出的口水,叹了口气:“少来,我们不是说好了的嘛,我不过刚走一年而已……”
“我后悔了。”齐程俊放下手里的餐具。
“什么?”罗艳不解地看着他。
“我后悔装大方,说什么只要你有事随时可以走。说什么你不管飞得多远多高,我都像牵着风筝的手一样,只要不放手,都会坦然地等着你……”齐程俊声音低下来,“可是,我还是想要时时和你在一起。只要看不见你,我心里就空荡荡的,从里到外冒着寒气。我又不知道你在哪里,每天一睁眼看不见你,我就心疼得无法呼吸,我甚至想拿刀割自己……让别的疼痛来代替想你的心痛。可是我又怕你心疼,忍着没做傻事。”
罗艳一阵后怕,这种过激的事,这家伙的确能干出来。
她欣慰道:“好在你还能顾及我,知道不能做过分的事,可是我……”
“我不管——”齐程俊站起来,绕过桌子过来抱住她,“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的要疯掉了,再也不让你离开了?那滋味……不如死了。”
罗艳有点感动,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抬手拍拍他的脑袋,安抚地表示她知道,她都知道。可他变本加厉,把头埋到她的肩膀上:“快说,你不再离开了。”
罗艳无奈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地拥抱了他。为色所迷惹上他,这是不是命中的劫数?
3
罗艳与齐程俊的相遇有点狗血。
三年前,刚从报社辞职的罗艳无所事事,便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第一站来了米国游都,那里有她学生时期认识的几个朋友。
吃过晚饭后,她们相约到酒店附近的酒吧散心。
酒热正酣,罗艳觉得屋里各种味道混到一起实在让人难以忍受,跟其中一个好友说了一声,便到酒吧门口透透气。
那里,几个人影正纠缠在一起打群架。
罗艳瞟了一眼,不欲多管闲事,准备返身往回走,却无意听见打架的人里不时发出些经典的国骂。
“同胞哟——”罗艳一听是自己国家来的,便好奇起来,依着门框,点上支烟,继续观战。
观察了片刻,才发现是两个年轻的华人在与四五个老外肉搏,两人身手不错,并不落于下风。
正看得热闹,突然发现有辆警车从远处街角拐来,她连忙扔掉烟头,跳上与朋友过来时开的越野车,冲着那两人喊道:“别打了!快上车,有警察来了!”
正在酣战的两个年轻人听到熟悉的国语,互相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跳上了汽车。
罗艳一脚油门迅速窜出去。那几个老外追出老远,回头看见警车逼近,便分头跑了。
后来,罗艳的同学都抱怨她那晚的不告而别。而罗艳只浅笑道歉,茫茫人海,总有那么一个人,从天而降,不期而遇。
齐程俊是附近一所大学的留学生。与同学在酒吧里玩,一言不合,便与当地的几个小混混起了冲突。他们也是酒后撒野,趁着酒劲儿便和他们干起架来。
坐在汽车的副驾驶,齐程俊忍着身上的疼痛,回头与刚才一起打架的同伴相视一笑。
随后回过头,准备感谢一下这个仗义相助的同胞,彼时遇到红灯,车停了下来,罗艳也正巧也在转头看他。
恍然对上这双黝黑清亮的眼眸,齐程俊的心脏像是被一个巨大的铁钟撞了一下,毫无征兆地剧烈地跳动起来。全身的血液瞬间冲上头部,浑身僵硬,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了。
他从没见过比她更好看的女人,也许有,但都不是她。
她似乎就按照他最钟爱的样子长的:一头海藻般的酒红长发随意披在身后,大红的嘴唇,飞扬的眼波。
罗艳只是看了齐程俊一眼,见红灯变绿,她立刻又发动车子,专心开起来。
齐程俊连忙转过头,喉结抖动了一下,刚才看到那洁白细腻、形状优美的肩膀,他竟然有立刻亲吻上去的冲动。
他极力平息着自己的心跳,却似乎没什么效果。
又到了红灯,罗艳停下车,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年轻人,忍不住吹了一下口哨:“nice,帅哥!”
齐程俊被她奔放的样子逗笑了。
坐在后座的同伴像见了鬼:“不会吧,齐大冰山什么时候会笑了。”
4
就这样认识了。
听说罗艳是过来旅游的,齐程俊自告奋勇要导游,说要带她四处转。
罗艳一口回绝:“不麻烦了,这一带,我很熟。”
也不和他们多话,问清地址,便把人送了过去。
同伴下车后,齐程俊没有动:“美女一个人,不安全,我送你。”
罗艳斜他一眼,意味深长地笑。这个男人看自己的眼神,灼热而又浓烈,这种狂热也只有在齐程俊这个年龄的小男人身上才会有。罗艳向来追逐者众多,对这种事见怪不怪,并没有放在心上。
到了罗艳住的地方,她冲齐程俊摆了摆手,让他自己打车回去,便转身走了。
看着她头也没回地离开,齐程俊心里微微有些失落。这个女人带着天生的洒脱和高傲,似乎自己出色的外形并没有让她多看一眼。
第二天,齐程俊骑着一辆摩托车,等在了罗艳临时租住的房子门口。
不大一会儿,就见一身纯黑色运动衣的罗艳,从小道上晨跑回来,脖子上搭了一个白毛巾,玲珑有致的身材,在晨光里美得让人移不开眼,身后的绿树、蔷薇在她的映衬下,都变得暗淡无光。
罗艳见一个男人带着头盔,坐在摩托上,挡了自己,便停下脚步,喘着气,掐着腰,打了声招呼:“嗨!”
齐程俊没有说话,只摘下头盔,歪着脑袋看她,左边耳朵带了个钻石耳钉,阳光下璀璨夺目,黑皮靴、黑裤子,红色机车服,咖啡色眼睛,瞳仁很大,看起人来直勾勾的,像是要把人看穿了。
罗艳竟然被他看得有些羞涩,顿了顿:“是你呀,有事吗?”
“昨天不是说,要当你的导游,带你出去玩吗?”
“我跟你说过,我以前在这里留过学,对这一带很熟,不需要一个导游。况且——”罗艳顿了顿,“我们也不算太熟,我不想麻烦你。我很享受一个人到处转转的乐趣。”
“为什么拒绝我?”齐程俊缓缓说。
“我……”罗艳很茫然,作为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她这样的反应应该是很正常的吧。他这样直白地问她,她反而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答了。
“去换衣服!我在这里等着你。”齐程俊笑了,宠溺地看着她,像是熟识了很久的样子。
面对自来熟的小帅哥,罗艳无奈耸耸肩,随他吧,有人愿意当车夫,自己何乐而不为?
连续几天,齐程俊天天跑来带她出去玩。有时候在附近庄园的薰衣草花海里嬉戏,有时候在游乐场旋转飞车上狂叫,有时候在英格兰情调的舞池里翩翩起舞……他话不多,但很细心,也很照顾她,带着毋庸置疑的感情热烈地追求她。
罗艳已经29岁了,谈过两次恋爱,都无疾而终。这一次出来散心,本来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没想到遇到这么完美的恋爱对象:冷酷威严却又忠心耿耿,我行我素却又体贴惊人。只可惜他的年龄比她小5岁。
29岁的她出国散心,偶遇一个小5岁的帅弟弟,对她撩不停
不过,反正自己也没有什么天长地久的想法,就当是一次美丽的艳遇了。
罗艳本来就是热情奔放的个性,想通了之后,就不再纠结,坦然接受齐程俊的各种示好,也适当回应。两人就这样在异国他乡相爱了。
他们就像一切热恋中的一切情侣一样,频频约会,你侬我侬。
罗艳是齐程俊的初恋。
他对罗艳的狂热,让罗艳也有点招架不住,忍不住感叹,与年轻的小伙子恋爱就是不一样啊。
他喜欢冷不防从后面抱紧她,从头发开始亲吻,不把你亲得缺氧绝不会停下。走到哪里都喜欢拉着她的手,一高兴就会把她抱起来转圈圈。
平时话不多的人,在热恋当中却成了话唠: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你?你是不是有魔法?”
“这种感觉好奇妙,看到你我就满心欢喜,这种欢喜让我忍不住想笑。”
“你别嫌我烦,因为我忍不住,忍不住不爱你……”
他像得了心爱玩具的小男孩一样,爱不释手地一遍遍抚摸着自己的爱人。
如果罗艳不理他,他就会故意用一种很伤心的语气说:“你不理我,我觉得心都碎了,请你一定要时刻爱我!”
那幽怨祈求的眼神,敏感又孤僻,独立又脆弱,像她养的那只大猫。
齐程俊从没有问过罗艳的家世,罗艳也闭口不谈。
齐程俊是真的不在乎罗艳的家世,而罗艳是不想提也不能提。
深陷在爱情里的大男孩,哪管罗艳是什么人,他快乐地享受着两人在一起的时光,就这样高高兴兴地过了一个月。
5
齐程俊还有两个月就要研究生毕业了,近期需要提交各种报告,纵然万般不舍,也只有乖乖回到学校准备材料。
罗艳开车送他。
两人在车上黏腻了半天,齐程俊才恋恋不舍地下车离开,进校门前,还不住地跟她飞吻。罗艳不禁哑然失笑。
“一副好皮囊——是个小白脸。”背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罗艳立刻如坠冰窟。
猛然回头,脸上有刀疤的男人,戴着墨镜,穿件黑夹克,懒懒地斜倚在悍马车边,神情悠闲地晃着手里的钥匙,眼睛盯着已经走远的齐程俊,拿手比了个手枪的形状,朝着齐程俊的方向,模拟出枪声“啪”。
“不要惹他!”罗艳大惊,“你什么时候来的?”
罗坤邪魅一笑,向来清冷的罗艳竟然露出这么在意的神情,看来是动了真情,以后有东西能拿捏住她了。
他耸耸肩,说道:“有任务。机构从定位上看到你在这里,就派我来接你了。”
罗艳闭了闭眼睛:“好,我跟你走。”
她回头看了一眼,齐程俊已不见了踪影:“我想……想跟他道个别。”
罗坤摇摇头:“你能对他说什么?”
罗艳苦笑着点点头,把来时所开车辆的钥匙交给罗坤,自己上了他的车。
拿头抵住车窗,望着眼前飞速后退的景象,罗艳渐渐悲从心来。
可以想象,不见了自己,他一定会疯狂地找她。
想到他悲伤的样子,她心里一阵阵抽痛。
这场艳遇该结束了。
她拿出手机,给齐程俊发了一条短信:家逢巨变,即时返回,再见无期,彼此珍重。
写完立刻关了机,她打开车窗,想把手机扔出窗外,却又不舍,只得把手机装进了手提袋。
罗艳和罗坤都是神秘组织培养的特别行动人员。组织只受雇于执行一些特别行动任务。
前段时间,罗艳配合罗坤完成了一项危险度极高的任务。组织上安排她隐身一段时间,在临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杂志社里给她安排了个小角色。
闲了一段时间,眼看风头避得差不多了,她便想去米国看看,却没想到会遇上齐程俊……
一场绮梦而已,梦醒了无痕。
罗艳不住苦笑。
齐程俊做梦也没想到,他只不过是去上了一节再普通不过的课而已,就收到了她离开的短信。
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发短信,没有回音。
一个大活人竟然就这么人间蒸发了。
一开始,他认为这不过是她突发奇想的一个恶作剧罢了。
回到他们的小公寓,里面与他们早上离开的时候一般无二,空气里似乎还带着她的香气,可人去哪了?
一天、两天……两个月,罗艳音信全无。
他慌极了。他不知道她来自于哪里?原以为将来可以有无数的机会了解她,他从没关心过她的家人是谁?来米国前她生活在哪里?她有没有工作?
要不是屋里还有她的衣物,手里还有她公寓的钥匙,他还以为过去的这些日子只是他的一场绮梦呢。
他疯狂地到处找她,可是一个留学生又有多大的能量呢?
他没见过她的朋友,不知道她在哪所学校上的学,中学还是大学?
既然她选择不告而别,两人的关系也就如此了结了吧。
6
齐程俊带着一身情殇回了临市。
父母见他出国读了两年研究生,却变得沉默寡言、心事重重,再无原来的少年意气,只当他是成长了,还暗暗欣喜。
临市虽然富饶,但有钱都是上流社会的事,对于他们这种普通家庭来说,能找个稳定的工作,就是最大的追求。正遇到临市特警巡逻系统招募,作为留洋归来的研究生,又在体能方面具有特长的齐程俊便十分顺利地通过考核,被录用了。
工作稳定下来后,齐程俊就从家里搬了出来,小公寓是父母很早就给他买下的。一个人上班、下班、睡觉,寂寞而又萧索。
单位里的大姐们看到新来的小伙子长得如此喜人,都牟足了劲儿给他介绍对象。
“小齐呀,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大姐给你相看相看呀?”工会的刘姐为人爽朗,是个自来熟,看到齐程俊一个人坐在餐厅的角落里吃午饭,便端着餐盘坐了过来。
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听到这个问题,齐程俊有片刻的失神。
认识罗艳之前,这个问题没有具体的答案。有了罗艳后,这个答案似乎变得立体起来:她必须性格洒脱,不拘小节,笑起来眼尾上翘,美得光芒四射;有时会发脾气,喜欢翻脸,生气时来的快,去得也快,喜欢宠溺地看他,说好听肉麻的话哄他……而且她应该有个名字,叫罗艳。
看着齐程俊发呆,周身散发着一股说不上来的寂寥,年纪轻轻的竟然透着一股苍凉的悲伤,
等在一边的刘姐很纳闷,都说这小子有点冷漠,没想到周身的气质冷成这样。
“瞧我问的这个问题,是害羞了吧。没事,你慢慢想,想好再跟刘姐说啊,我一定给你找个满意的。”眼看对话进行不下去,刘姐连忙找台阶下。
齐程俊回过神来,冲刘姐点点头,回了一声:“嗯……”
刘姐一时无语,心想,可惜了这么好的长相,却是个闷葫芦,怕是找不到什么好媳妇了吧。
周末,齐程俊休沐在家。齐母张罗了一桌好菜。
齐母退休的同事方阿姨带着她女儿过来吃饭。方阿姨的女儿袁征与齐程俊年龄相仿,与齐程俊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是单位的文员。
袁征在单位里那也是一枝花的存在,人长得漂亮,身材玲珑,家境出色,毕业两年一直没有找到合心意的对象。
自从见到齐程俊后,不禁惊为天人,一时芳心暗许。可齐程俊的冰冷在队里是出了名的,除了工作上必要的话,平时他是一句闲话也没有。她主动找了他几次,也暗示过自己的好感,可他就像是一块石头,一点反应也没有。
那天,刘姐与齐程俊谈起找对象的事,他竟然答应了。这让坐在不远处偷听的袁征心中一动,看来他不是铁板一块呀。
后来,她又得知母亲与齐母原来是一个单位的,不禁心花怒放,觉得这是天赐良缘,赶紧催着母亲带着自己上门拜访。
袁征嘴甜,性格活泼,一笑起来两个酒窝,齐母喜欢得不得了,恨不得立刻娶进门做儿媳妇。
袁征不断偷看齐程俊,可惜后者从头到尾一直低头吃饭,很少说话,也不怎么抬头,浓密的眉毛下面长长的睫毛掩映着黑眸,瘦削的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这个儿子,有点内向,你们别见怪呀。”齐母见袁征看向儿子的眼神很是倾慕,可齐程俊眼皮也不抬,气得她偷偷从桌子下面踹了他一脚。
一时饭毕,齐母催着齐程俊带袁征出去遛遛弯,聊聊天。
母命难违,齐程俊只有穿上外套领着袁征下楼。
下楼时,齐程俊在前面走得飞快。
袁征穿着高跟鞋走路不方便,连忙唤他:“齐程俊,你等等我……哎呀!”
最后一级台阶,袁征一脚踏空,朝着齐程俊的后背扑过来。
一向身手敏捷的齐程俊,想也没想,侧身就闪开了。
趴在地上的袁征心都凉了。像她这样的美女,走到哪里都有人围绕着,呵护着,这么好的英雄救美的机会,哪有人会像他那样避之不及?
刚才,袁征看到前面的齐程俊住了脚,离自己只有一臂距离,正好自己也踏空了台阶,本来可以稳住身形的她,电光火石间想创造一个与齐程俊更近一步的机会,于是就故意朝着他的方向摔倒,可万万没想到……他会闪开。
更可恶的是,他毫无绅士风度,自己趴在这里半晌,他竟然一动不动,没有一点扶自己起来的意思。
“齐程俊!你能不能扶我一下?”忍了又忍,袁征刻意地用娇弱的声音向齐程俊求救,既然他不解风情,只有自己再努力一把。
“能进我们单位,身手都不错;刚才那一摔,你避开了要害部位,现在不至于自己起不来吧。”齐程俊两手揣着口袋,说出来的话像冰渣子,把袁征所有的幻想打得七零八落。
“齐程俊,你这个混蛋!活该打一辈子光棍!”袁征果然利落地从地上爬起来,拿手里的包甩了齐程俊一下。
齐程俊又灵活地闪开,没打着。
袁征怒气更胜,咬着牙,瞪了他一眼:“真是个石头!”踩着高跟鞋,气呼呼地走了。
齐家的一幕,知道的人不多,有些热心的大姐还是不断地给齐程俊介绍姑娘。
齐母给齐程俊下了死命令,一年之内必须找到一个女朋友,否则不准来见她。
齐程俊不置可否,只要有人介绍就去。一是的确没事可干,二是也想看看是否交个女朋友,就能尽快忘了罗艳。
可是一年了,心里总是空着一块儿,看见哪个姑娘也提不起任何情绪。不禁苦笑着想起一句酸诗:
曾经沧海难为水。
7
组织上来了一项任务:去临市取一份文件。
罗艳对这种任务向来都是不屑一顾的,可“临市”两个字,就像是有魔力一样,让罗艳瞬间神情恍惚。
罗坤看到失神的罗艳,撇了撇嘴,对老大说:“罗艳对临市熟悉,让她去吧。”
罗艳身体一抖,转头看向罗坤。后者朝她扬了扬眉毛,戏谑地眨眨眼。
老大点点头:“正好最近也没有太急的任务。罗艳自己去,没问题吧?”
罗艳愣愣地点点头。老大起身走了。
罗艳一脚踢上罗坤的小腿:“你干嘛多嘴?”
向来没个正形的罗坤却鲜见地严肃起来:“罗艳,你没发现最近你变了很多。原来你洒脱干练,从来不拖泥带水,可最近经常走神,精神萎靡。再这样下去,组织上就会教训你了。看来,那个小白脸对你的影响不小!”
罗艳垂着头,无精打采道:“你也知道,我们的职业要求我们三缄其口,严格保密,不时用不同的身份出现在各种危险的地方,一年里能有几天是属于自己的呢?又有谁能接受这样的我呢?”
罗坤和罗艳是组织里仅有的两个华人,不仅从小一起长大,也是很多任务里的固定搭档。他虽然平时看上去冷静自持,杀伐果断,没有什么感情。但罗艳一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早就把她当成亲人对待。
“你可以去找他,也可以不去,只要没有遗憾就行——”罗坤顿了顿,作为一名钢铁硬汉,他向来不怎么会劝人,也不太明白爱情怎么会让人变得这么患得患失。他只知道,罗艳不能再这样下去。
“这样一别两宽最好,纠缠下去没什么意思。”罗艳振作了精神,站起来,似乎还是那个洒脱自信的她。
罗坤耸耸肩:“你高兴就好。”
这天,齐程俊值完班回来已经凌晨了。
慢慢踱着步走回公寓,赫然看到了蹲在门口的女人。
她披着件雪白貂绒的小外套,长发扎成马尾甩在身后,精致的小脸缩在毛毛的衣领里,整个人小小一团,看上去像个大学生,看到他瞬间扬起的笑脸,如明月般点亮了原本暗淡的走廊。
齐程俊浑身一凛,这一年来,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发了无数短信,却如石沉大海一般。本来以为他们两人再无可能,他都决定放弃了,她却来了。
毫无征兆,从天而降。
齐程俊没有理她,打开门自顾自走进去,却没有关门。
罗艳僵着腿站起来,跟着走进门里,身体不稳,差点跌倒。
齐程俊及时扶住她,一把把她捞进怀里,胳膊用力挤压她,勒得她生疼。
罗艳想推开他,他却像没知觉似的,牢牢圈着她,低头吻上她的嘴唇。
这个吻,绵长久远,缺少空气让罗艳差点窒息。
她抬起手使劲敲打齐程俊的后背,让他放开她。
可齐程俊丝毫并不为所动,任凭她踢打,始终咬着她的嘴唇不松口,终于在她差点昏厥的瞬间才松开嘴,打横抱起她,走到卧室,将她扔到床上,自己跳起来紧地压到她身上。
“你这个……狠心的女人,你竟然,竟然还知道来找我。”齐程俊的语气里充满了愤恨和不甘,听得罗艳心都碎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知道我不该来,可是……我太想你了。”
向来冷情的罗艳也想不到自己也会说出如此肉麻的话来。
按说自己已经不是冲动的年龄了,可是与齐程俊分开的这一年里,她却第一次尝到相思欲断肠的滋味。
一想到齐程俊也会在在这些难受的情绪里挣扎,她便会心疼地无法自拔。
可是一踏上他所在的城市,瞬间疯狂的思念便决堤而出,她再也阻挡不了心中的渴望,生平第一次脱离轨道,不再管原来的决定,还是不顾一切地跑来见他。
她只想与齐程俊再见一面。只一面,便此生无憾了。就像濒临死亡的人遇见稻草,就算是不能救命,也聊以偷生。
可见到了,就更加舍不得放手了。
面对齐程俊连珠炮的询问,家是哪里?父母是做什么的?做什么工作的?这一年去了哪里?
罗艳只有沉默,思索再三,她只告诉齐程俊了三件事:第一,自己是个孤儿,被人养大,却不能告诉他具体的任何信息;第二,自己闲暇时间有限,有时一年,有时几个月,会神秘失踪去工作;第三,她爱他,不比他爱她少,如果他能接受这样神秘的自己,她愿意与他建立长期的恋爱关系。
齐程俊很伤心,很愤怒,凭什么?她凭什么这样笃定,自己会接受不完整的她,神秘莫测的她?凭什么她想来就来,想消失就消失,还不用跟他说明?
“可是——又能怎么呢?这样的爱情,这样浓烈的感情。我还有什么选择呢?”每次喝醉了,齐程俊都这样跟纪延抱怨。
缺的那个肋骨就是她,只要拥有她,无论怎样都好,也只有认命。
于是,本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两人决定抓住有限的相聚时间好好相爱。
齐程俊一直攒着年假,留在罗艳回来的时候用。
只要她在,他哪里也不去,就在一起腻着。
早上,两人携手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回来像连体婴一样,做饭、吃饭、清扫、上床。两个人闭口不谈自己的家庭、工作,只抓紧有限的时间待在一起。有时一天也不说一句话,两人只是含情脉脉地对看,也能看上半天。说不出的默契和熨帖,让人浸淫在幸福里不可自拔。
罗艳以齐程俊的名字在临市最好的位置买了一个三百多平的大平层,美其名曰是金屋藏娇。
齐程俊不置可否。他知道,她在用这样的方式补偿他。又俗气又市侩。
齐程俊什么也没说。平静地住了进去。
齐程俊的父母对于自己的儿子忽然买了这么大一个房子,百思不得其解。
齐程俊耸耸肩,我中彩票了。
老两口互相看看,不知道怎么回应。
他们也想过,自己的儿子是不是被什么富婆包养了?
可当他们见过儿子的女朋友后,就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拥有这么惊人美貌的女孩子,哪用拿钱来找男人?只是对这个女孩子时常“出差”的工作不太满意。
每次醒来,齐程俊都会闭着眼先小心地摸索身边。
他怕他一睁眼,她又消失,只留下一张纸条:“大约某年某月某日归”。
看到纸条,齐程俊会平静地在日历表上,找到她的归期,画个心,写上:她回来的日子。
她像一只波斯猫:神秘,高傲。
明知爱上她危险,煎熬,可抵挡不了心底的思念。
如此,也只有这样了。
也许会有一天,罗艳突然就不再离开。
她会悄悄脱离组织,默默怀上个孩子,给齐程俊一个惊喜。
谁知道呢?这一天,也许并不遥远。(原标题:《完美情人,神秘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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