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乙、丙无需承担责任
B.甲对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甲应补交30万元,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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