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金刚经》的所谓布施者即非布施是名布施?
今天有人问了一个《金刚经》的问题,《金刚经》里面佛为我们说了六波罗蜜法,经常用所谓是非、即非、是名这样的一种模式,来跟我们说明金刚般若的境界。
这一个模式用在六波罗蜜当中也是如此。比如第一个布施波罗蜜,那就是“所谓布施者,即非布施,是名布施”。很多人读到这样句子的时候,都有点懵了。也不知道怎么去理解,怎么一会儿布施,一会儿又即非布施,又名布施。搞不懂是啥回事,读起来让人晕晕的,糊里糊涂的。
第一步“所谓布施”
这一句里面我们可以分做三个步骤,也就是修行布施波罗蜜,我们可以分做三个步骤去学习。第一步就是“所谓布施”,我们先要去修学布施,让我们悭贪吝啬的心消失掉,让我们慷慨大方的心建立起来。布施的心一建立起来,我们就会不断的去修行布施。
刚开始修第一句“所谓布施者”的时候,主要的目的是去除心中的悭贪吝啬,在修的第一部过程里面,我们可能会很执着的去布施,很执着的去做好事,非常专注,非常认真。这样专注地修布施,认真地去帮别人,这本身也是一种执着。
这样修啊修啊修,修了多长时间之后,开始变成了一种习惯,也就是说布施会形成习惯。到了习惯之后,就不需要再刻意地去布施,刻意地去帮助人,自然而然地去帮助别人,第一步就成功了。
第二步“即非布施”
第一步成功了就要修第二步“即非布施”,这就进入到般若的境界了,就是要把布施的心也要空掉。那个“非”就是远离的意思,要远离对布施的执着,也就是经典上常常告诉我们的,要做到三轮体空,这个就是“即非布施”。
三轮体空就是能布施的“我”不要执着,因为执着“我能布施”就会骄傲;所布施的对象也不要执着,因为执着得到我的帮助之后,他就应该要知恩图报,这种求报恩的心有了,以后自己就会很苦恼的;还有第三就是所布施的财物也不要执着,一执着,以后就会后悔。
所以,这三部分都要做到不执着,内心当中要把它给空掉——这就是三轮体空,也就是《金刚经》第二句说的“即非布施”。在《金刚经》里面为了说明这一个道理,还举了一个比喻,就是“如筏喻者”,还有一句话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是告诉我们连布施这一个“法”也应当要舍掉。
本来布施是善法,是好的,是善良的,善良的法假如有执着的时候,也会令我们起烦恼。因为执着于善良就会讨厌于邪恶。讨厌邪恶的心,本身就是一种烦恼,连善良的法,也不要执着。所以,第二句才要教我们舍这一个善法,布施的善法就是所说的“即非布施”。
第三“是名布施”
做到这一点之后就开始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下一个阶段就是第三个“是名布施”。是名布施,他是进入到布施波罗蜜圆融无碍的境界了,也就是说我们不但在行为上有布施,我们内心当中又能够放下对布施的一种执着,内外一如,圆融无碍,就是做到了第三句“是名布施”,这才是真正的布施波罗蜜。
所以,这三个阶段就是我们修布施波罗蜜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很执着地去布施;第二步是把布施的执着也要放下;第三步就进入到圆融无碍的布施波罗蜜状态。这就是《金刚经》里说的“所谓布施者,即非布施,是名布施”。
文章转自:灯云法师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