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一定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吗?

就目前多数的结婚群体婚前也好还是婚后也好,买房是一个必选项,而双方出于对某些问题的考量在房产证上加不加对方的名字成了一个重大的焦点,那么房产证上一定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吗?

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一般要求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有以下的情况:

一种情况是一对夫妻共同买房;

另外一种就是在房产证上加另外一位配偶的名字。

其实加不加两个人的名字这不是必须的,很多女性朋友与丈夫就婚后房产,是不是应该把自己的名字加上的问题争执不清,其实大可不必,如果夫妻是婚后买的房那么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在没有特定的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结婚以后买的房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那在婚前房产证上也是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其次,即使普通朋友,在任意的法律关系上两个人或者多人,也可以成为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同时,共有关系又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购房是婚前一方的出资,那么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需要再加收契税。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房产证上有“权利人”、“房产共有人”两项。

这样无论今后对这个房产的处置怎样,都必须经过两人一致同意。

至于整个购房款项购成到比例,建议双方应该有一个备忘录:写清总房款数,两人各占到比例数。今后,万一要变卖这房产,不管升值还是贬值,所得款项就按照这个比例分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被加上名字的一方对房子的购买并未实际出资,因此若是夫妻双方就房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并且双方也无法达成协议的,就只能按照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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