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涼学堂丨唯识现观_现观与见闻觉知

见闻觉知即指知识而言,世间知识的获得,是依于前六识而产生的。依眼识之用为见,耳识之用为闻,鼻舌身三识之用为觉,意识之用为知。见闻觉知包括世间知识的全部。就前六识而言,前五识没有思维的能力,于各自所应的对象,作现量的缘取,为第六识的分别提供最基本的素材,是为感觉经验。第六识除依前五识之境而生起的分别外,还能依自名言而有种种无量的行相,即所谓知性知识。前五识的感性作用是接受经验质料,第六识的知性作用,则是对这些经验质料进行综合统一,以构成知识。第六识可单独生起,前五识生起时,第六识必伴随着生起,前五识依于第六识而起作用。《解深密经》云:“若有一浪生缘现前,唯一浪转。若二若多浪生缘现前,有多浪转。”

在西方哲学史中,近代哲学登上哲学舞台的时候,哲学家们为了解释科学知识的来源、范围和确定性等认识问题,分成了两大派别,即英国经验论与大陆唯理论。经验论从实验科学出发,主张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以此作为一切知识的基础。它试图通过对经验的归纳概括出自然法则来。而唯理论则从理论科学出发,认为感觉经验归根到底是个别、相对和偶然的,因而不足以充当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的坚实基础。所以,知识乃是由一些理性固有的天赋观念推演出来的,非如此不能说明知识的普遍必然性。

上述两个派别于六识的功能而言,都是片面的各执一端。经验论走向极端,必然导致怀疑论;唯理论走向极端,必然导致独断论。两派哲学是相互对立的,然不待对方证明,自己本身就把自己给推翻了,走进自己证明自己是不能成立的死胡同。世间的学说只能是自相矛盾,不能认识真理。这在《解深密经》里已有明白的说明:

我于彼佛土,曾见一处,有七万七千外道,并其师首,同一会坐,为思诸法胜义谛相。彼共思议、称量观察、遍推求时,于一切法胜义谛相,竟不能得,唯除种种意解、别异意解、变异意解。互相违背,共兴诤论,口出矛鑽,更相鑽已、刺已、恼已、坏已,各各离散。世尊,我于尔时,窃作是念,如来出世甚奇希有,由出世故,乃于如是超过一切寻思所行胜义谛相,亦有通达,作证可得。

世间知识是依于前六识的分别而产生的,前六识的分别过程,是依着名言进行的。名言可分为表义名言和显境名言,若依见闻觉知之别,亦可有依见言说、依闻言说、依觉言说、依知言说等四种。

六识是如何依着言说而进行分别的呢?以我、法为基础,执着名、义、自性、差别,或依名遍计义自性,或依义遍计名自性,或依名遍计名自性,或依义遍计义自性,或依名、义遍计名、义自性。

此等遍计所执性,即将世间一切知识都包括其中。此中名、义、自性、差别与西方康德先验哲学的范畴,应有相当的意义在其中。范畴对对象有综合统一的功能,知性范畴是形成经验对象的先天条件,如果没有范畴,我们不仅不可能形成知识,而且不可能形成经验对象。名前觉无,我们的执着跟起名有很大关系,在没起名之前,不会有经验对象,也不可能产生知识。

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通过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证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则通过对认识能力的限制,为自由开辟道路。康德认为存在“自在之物”,只不过为我们的认识能力所不能达到而已,因为其是超验的东西。超验是说概念超出经验范围,这种使用概念的办法就叫做超越的使用,即指超乎普通经验之上、超乎现象界之上的使用,所以不是有效的认识。康德认为灵魂、世界、上帝等自在之物是超越的,虽然我们的知识能力不能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但作为设想的自由意志、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还是真实的。康德认为有不可知的自在之物,从这一点讲,无论如何也是自相矛盾的,既然不可知,又怎知其存在呢?虽然他用否定知性的办法给自在之物留地盘,但这仍是知性的使用,并且还是知性的超越使用。如果借用超越使用一词,可以说,世间知识都是基于认识的超越使用而产生出来的,否则,无的怎会增益为有,我、法都成了有,名、义、自性也成了有。《楞伽经》云:大慧,有一种外道,作无所有妄想计著,觉知因尽、兔无角想,如兔无角,一切法亦复如是。大慧,复有余外道,见种、求那、极微、陀罗骠、形处、横法各各差别,见已计著,无兔角横法,作牛有角想。

世间所谓普遍、最高的真理,皆源于现象界,能对现象界作一恰当的解释,并作为现象界的最高依据但不即是现象界的认识。如理性的理念,亦即灵魂、世界、上帝,是哲学或形而上学中最基本的概念。哲学或形而上学的目的就在于证明这些理念实有其物,是代表着存在的东西的,是自在之物。而所谓灵魂,是指一切精神现象的最高的最完整的统一体;所谓世界是指物理现象的最高的最完整的统一体;所谓上帝,是以上二者的统一。毫无疑问,在形而上学哲学里,灵魂、世界、上帝这些自在之物,代表着最高的真理,是普遍于现象界的。唯物论者认为最高的、普遍的真理,是基于物质现象的认识,并且所有的精神现象都是基于此而产生的。独立于意识之外的物质,能作为精神活动最可靠的依据。所谓物质不灭、事物的普遍联系以及事物的因果性,是宇宙中最普遍的规律。这些规律是最高的最普遍的真理,因为它是对于物质现象的正确认识。佛教讲因果,讲缘起,唯识学安立赖耶缘起,只有一隐一现,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刹那生灭,相似相续。所谓物质是有情的依报,本身不能独立,对它的正确认识,应联系到三杂染与种子方面。而普通的认识,只是在前六识安立因果,没法讲到种子与能相,由于无明的缘故,执著二取,只能是落于所相的认识。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