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1999版FIDIC合同条件的适用情况。
2)《生产设备与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新黄皮书被推荐用于电力或机械设备的提供和施工安装,以及房屋建筑或其他土木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条件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或其他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新黄皮书的适用条件为:
①该合同条件的支付管理程序与责任划分基于总价合同,因此一般适用于大型项目中的安装工程
②业主只负责编制项目纲要和提出对设备的性能要求,承包商负责全部设计工作和全部施工安装工作
③工程师来监督设备的制造、安装和工程施工,并签发支付证书
④风险分担较均衡,新黄皮书与新红皮书相比,最大区别在于新黄皮书的业主不再将合同的绝大部分风险由自己承担,而将一定风险转移至承包商。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该合同条件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业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套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银皮书的适用条件为:
①私人投资项目,如BOT项目(地下工程太多的工程除外)
②基础设施项目(如发电厂、公路、铁路、水坝等)或类似项目,业主提供资金并希望以固定价格的交钥匙方式来履行项目
③业主代表直接管理项目实施过程,采用较宽松的管理方式,但严格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以保证完工项目的质量
④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但业主愿意为此多付出一定的费用,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时肯定会加入较大的风险费。
4)《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FIDIC编委会编写绿皮书的宗旨在于使该合同范本适用于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民用和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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