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所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因联合体造成招标人损失时,甲、乙公司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30%,丙公司承担损失赔偿额的40%。如该联合体造成招标人损失100万元,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乙、丙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所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因联合体造成招标人损失时,甲、乙公司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30%,丙公司承担损失赔偿额的40%。如该联合体造成招标人损失100万元,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招标人可以向甲公司主张50万元的赔偿
B.招标人向丙公司主张100万元的赔偿,丙公司仅应赔偿40万元
C.招标人必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分别向各成员主张赔偿额
D.乙公司向招标人赔偿100万元后,可以向丙公司追偿70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关于联合体的构成,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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