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至西藏徒步旅行_故事
第一百零八天。从109国道2623公里处行进至2650公里处,总27公里,用时六小时。
昨天怕回到营地之后没网太无聊,下载了几部电影还有两个小游戏用来消磨时间。结果准备多了……《荒野生存》和《当幸福来敲门》两部电影看完,就已经到了凌晨一点多。
所以今天起的更晚,十点才起床,钻出排水口伸了个懒腰,蓝天白云,阳光真好~回去懒洋洋慢吞吞地吃点东西,收拾行李,出发时已经将近十二点。毕竟也就27公里,天气晴好,路况优良,半天时间已经足够。
把小车重新拉上路面,冲自己喊了句:“出发!”然后淡定的看着天色突然变阴,开始起风……我一直都感觉哪路神仙把我当成唐僧了,非要让我经历八十一难不可。昨天刚从饭店搭车回来,这边的天就晴得一塌糊涂,一点风没了。然后这样的状态就一直持续到了刚刚,我说“出发”的那一秒……
隐隐之中,有谁在整我?
几个刹那之后,风就已经开始作妖。顶着大风前进,不过看到四周没有起沙尘,于是我欠身吐了口唾沫,只飞了两米。
“切!孙贼!别放肆!昨天我刚见过你爷爷!”我冲风吼了几句。
虽然风没有昨天大,不过行走起来依旧很吃力。四五公里一休息根本不现实,大概一两公里休息一次。知足了,至少费点力气还能走出平时的速度。每当遇到更大的苦难时,总会觉得之前遇到的所有挫折都不算什么,更能吃苦,也就更能尝到甘甜。所以说啊,疼痛有益,寒冷有益,一切苦难都是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
除了大风,天还越来越阴。加上大车过来过去弄得心神有点疲惫,总之心情有些压抑。六点左右赶到昨天吃饭的饭店。
因为要在这边空屋子里搭帐篷,想给老板二十块钱,老板死活不收。于是点了个水煮肉片,想着吃点肉,也能让老板多挣点。38块钱,必须说一句真实惠,家那边一盆水煮肉片能表面一层肉下面全是菜,这里的一盆肉就正儿八经全是肉片,数了数,菜最多十片……其实我想多吃点菜啊……
吃完饭在屋子里搭好帐篷,发现老板也钻进来了。据说是在店里吃饭的一位警察是他以前的上司,因为有些事情不想听老上司提,所以躲过来坐一会……
大哥之前是这里的公安,后来因为一些事情丢了工作,然后和朋友合伙在这里开餐馆。店里的老警官喝上了,一直不走,大哥就一直在这里躲着。正好也没事干,和大哥聊了会天。
简单的聊天获得了太多太多绝对权威的信息,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大哥吐糟公安工作不好干的时候,说这边经常死人,盛产干尸,经常遇到尸体还没人报案的话他们要么直接就地给埋了,要么就得直接背回去,弄得浑身都是臭味洗好多次都洗不掉。然后去追查贩枪案时还得在大雪里蹲点一星期。不过大多是死人都是意外死亡,故意杀人的现象并不多。而且强奸案比较多,像是拦路抢劫什么的则是根本没有,民风都很好,大部分捣乱的都是外来人口。
“人不用怕的,主要是野生动物很烦人。”大哥扶了扶眼镜。
然后大哥给我讲之前有一次这边有个人闲没事干挖大土包子玩,结果从里面掏出来一半穿着现代衣服的干尸,直接吓的报案了。大哥他们赶过去把整个干尸给刨出来抱到车上运回去交给法医什么的。
“不是,那人多闲啊……刨大土包子干嘛啊……”我很头疼。
大哥当场就笑了:“据说那家伙在练习盗墓呢。”
还有个比较厉害的事。大哥说就在诺木洪那里,有一对小情侣。开房之前女生想买个皮鞋,男的钱不够,说第二天凑凑。结果第二天也没凑出来,女的急了直接把男的告了,说被男的强奸,然后大哥他们就出警了。
“不是,虚假报警啊这可是,要判刑的啊。”我接话。
“嗯,你猜怎么判的?那小伙子被判了三年。”
“这就对了,活该……额不对,小伙子?小伙子判了三年?!”
“嗯,强奸啊。”
“不是,啥事不得讲个证据么,明明是情侣怎么就成强奸了……”
“诶,那小伙子说的我都信,一看就是小情侣呗,不过到了法官那,一问双方父母都不知道他们在交往。女方父母也一口咬定是强奸,那还能怎么办,要啥证据都没有。”大哥说完补了句,“那小伙子现在应该已经出来了吧?嗯对,已经出来了。听说现在就每天路边拿个大口袋捡卫生纸,这辈子都毁了。”
啧啧,长见识。
后来大哥又给我讲了前几天经过的一个地方——“贝壳梁”乡地名的由来:相传这边的荒漠原先是大海,后来经过地质变动变成了这样。人们在贝壳梁那边种地挖土总能捡到好多贝壳,还发现了一个由贝壳堆积成的小山梁,故此得名。
大哥当地人和离职公安这两个身份,让我对他所提供的一切信息深信不疑。只是大哥在屋子里坐着,我不敢脱鞋……想想看,连天走路没条件洗脚的我,脱鞋的杀伤力能有多大?
事实上现在连我自己都不敢闻了,凑上去闻一下,估计能晕到后半夜。
终于,老警官走了,大哥得以脱身,我也能赶紧写写更新发一下。本来还想附上昨天两部电影的观后感,然而时间紧张,择日再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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