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是指设备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

所谓(),是指设备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

A.风险

B.违约

C.损益

D.损备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一般情况下,设备损失、灭失的危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负责,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设备涉及运输的,自设备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设备风险由出卖人转移于买受人。因为受人原因导致设备不能依照合同的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设备工程毁损、灭失的危险。出卖人依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设备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设备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