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5月20日,乙向丙借款10万元,6月5日,乙丙约定,乙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丙,双方在6月6日签订了转让合同。但没有通知甲,8月7日,甲向丙还款,乙告诉甲其已经将债权转让给了丙。第二天,丙跑去甲家,要求甲偿还债款。据
2009年1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5月20日,乙向丙借款10万元,6月5日,乙丙约定,乙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丙,双方在6月6日签订了转让合同。但没有通知甲,8月7日,甲向丙还款,乙告诉甲其已经将债权转让给了丙。第二天,丙跑去甲家,要求甲偿还债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仍需要向丙偿还债务
B.甲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无效
C.甲无需向丙偿还债务
D.乙丙转让债权时没有经过甲同意,其转让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债权让与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本题中,乙丙之间转让债权,没有通知甲,其中转让行为对甲不产生法律效力,甲不负有向丙偿还债务的义务,其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是有效的。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