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述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其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对各类国际商事关系具有普遍适用意义或指导意义、对国际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法律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⑴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合同自由的集中体现,也是国际商事活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原则。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国际商法赋予商事主体以充分、广泛的自由。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国际商事交易必须由当事人自由意志彼此达成一致才能生效,交易的方式、交易的内容以及交易相对人的选择等均由当事人决定。这里的意思自治是有限制的意思自治,即国际商事主体的经济活动自由不得与各国的国内公共利益相冲突,不得与公序良俗相冲突。

⑵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和国际商事活动中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中的“帝国条款”,对于民事活动和商事活动的公平进行具有普遍性的控制作用。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从事交易时,在不损害他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身利益、恪守信用、以信为本。国际商事交易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诚实信用原则具有强制性,国际商事活动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排除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其二,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指引作用,指引各交易主体诚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其三,恪守诚实信用原则能够降低交易费用,保证交易安全,平衡交易利益,提高交易效率;其四,诚实信用原则为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自由裁量提供了空间,法官和仲裁员在自由裁量过程中可以用其来解释和补充法律的不足。

⑶交易便捷原则:交易便捷原则是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商事交易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效率是关键。只有交易更加便捷化,国际商事活动的主体才能通过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来达到营利目的。例如,国际商事交易中的时效规定比一般国内法的时效要短,以缩短交易行为产生的债权时效期限,从而使交易便捷。再如,保险法对于保险金的请求权也适用于民事时效的短期时效对票据的请求权多适用6个月4个月甚至2个月的短期消灭时效。

⑷承认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原则:在国际商法领域,商事习惯一直是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国际商事习惯受到各国法律普遍的尊重。国际商事惯例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普及,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对国际商法的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总结国际商事交易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给予惯例和习惯做法一定的法律效力,有利于国际商事交易的达成与履行。

⑸公平原则:平原则源于诚实信用原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宗旨。公平原则以利益均衡为价值判断标准,以此标准规范国际商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该原则的内容包括:其一,实现公平交易的前提是国际商事交易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平等交易是市场经济和国际商事活动必不可少的规则;其二,在商事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的利益严重失衡时,处于优越地位的一方不得利用对自己有利的客观情况强迫对方,而应该对商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进行调整,以求得双方利益的重新均衡;其三,公平原则是法院和仲裁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根本原则之一,对于审理案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和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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