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里「相」和「法」的概念

问题:

  关于《金刚经》里「相」和「法」的概念问题。我们一般说相应该说的是色相,但是在这个里面有很多的内容,是说要「离法相」。就好像刚才我们所说布施的时候,我们说到福就说福德多,那明显的是著了福德相,然后我们又要在法身中要看到那个福德性,所以福才会多,所以我就想问一下「相」和「法」的概念,有的时候我们会比较模糊。

弘恩大和尚:

  「相」和「法」其实统称为「相」,「相」在《金刚经》里面指的是「色相」,色相是世间的色相,「法」指的是「法相」,都是相,都是依心而建立的。

  眼根能够见到的叫色相,其它五根所缘的叫法相,也叫法尘,那么这个法更多指的是法见,就是我们的执著。好像二乘人执著有涅槃可证,有烦恼可断,这就是法见,也叫法相。

  譬如我们读了《金刚经》经文,我们执著了一些义理,不知道融通,这也叫执著法相。所以,这两种相要善于分别就好了,通通是相,都是依众生的一心而建立的,就是六根对六尘所显现的,可以称为法相和色相。

文章转自:宝莲禅寺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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