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典”_变更姓名要依法“走程序”
【每日学“典”:变更姓名 要依法“走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普法)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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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典”:变更姓名 要依法“走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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