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8年在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对各种有关准予扣除项目进行调整后,计算出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在第二年的3月10日上交企业所得税为500万元。但在随后的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有一笔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图书馆捐赠300万元,并在营业外支出中列

某企业2008年在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对各种有关准予扣除项目进行调整后,计算出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在第二年的3月10日上交企业所得税为500万元。但在随后的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有一笔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图书馆捐赠300万元,并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纳税调整时未作调整。要求:计算该企业补交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捐赠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00+(300-240)=206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2060×25%=515(万元)应补交所得税额=515-50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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