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净土」午夜,蜀黍盯住了这伙跳上货车的“鬼影”!
借着夜色,一厢式小货车悄悄跟上一辆正在行驶的大货车,在车头“贴近”大货车尾部时,从小货车车厢里跳出两个人,借助车头顶部踏板,攀爬上大货车,用镰刀麻利地割开篷布,将车上的货物一件一件地扔进小货车车厢里……
近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合南宫市公安局,在开发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连续奋战,成功打掉一尾随货车盗窃货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作案用汽车1部,核破案件 9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
收缴的被盗货物
2017年12月份以来,106国道南宫、威县段接连发生夜间行驶中的大货车货物被盗案,被盗货车均为外地过往车辆,影响恶劣。
市公安局对此十分重视,召集相关区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等召开了案件会商会,对案件进行了串并研判,并指定刑警支队联合南宫市公安局组立专案组,对尾随货车盗窃货物案展开侦破工作。
由于案发时间均系凌晨,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隐蔽,受害人很难提供犯罪人员有关线索。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调查,确定了部分案件的发案地点,通过调阅路面监控等,锁定了嫌疑人作案时驾驶的货车。由于该货车未悬挂牌照,通过对该货车特征进行研判分析比对,抽丝剥茧,成功锁定团伙成员胡某亮(男,42岁,邯郸磁县人)。
为将该团伙一网打尽,专案组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胡某亮为突破口,继续深挖,又成功锁定团伙成员柳某军(男,42岁)、柳某生(男,42岁,均系邯郸磁县人)、田某刚(男,44岁,邢台市人)等人,并关联我市类似案件10余起。
犯罪嫌疑人田某刚
2018年2月9日,专案组集合30余名警力,兵分多路,一举抓获胡某亮、柳某军、柳某生、田某刚4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大量被盗货物。
审讯中,胡某亮等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购买了一辆厢式小货车,进行改装后,选择在凌晨结伙到106国道南宫、威县等地段,尾随正在行驶的大货车,伺机爬上大货车,将车上货物直接扔到小货车进行盗窃,先后盗窃牛尾骨、猪肉、化工原料等,盗窃货物被他们低价销售。据查,该团伙非法获利6万余元。
目前,已查实该团伙做案9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胡某亮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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