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陶小姐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请问陶小姐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正确答案:陶小姐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义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是针对整个物业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提供包括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公共卫生、公共安全与秩序、公共绿化等服务项目。而业主家里管道渗漏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维修范围。若在保修期内业主应向开发商提出若超过保修期则应由业主自行负责。故业主陶小姐以此拒交物业管理费无法律依据。

若物业管理公司接到业主的保修并承诺提供此特约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就成立了维修合同若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修缮则应承担此维修合同的违约责任。但维修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是两个合同业主陶小姐虽可就漏水未及时修复给其造成的损失(本案陶小姐并没有提出具体损失)要求抵消部分物业管理费但仍不能以维修合同未得到及时履行作为其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的合法理由。

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公共部位及设施维修维护、保洁、保安、绿化等许多部分即便是陶小姐家中的公共管道渗漏也只能扣除相对应的部分物业费陶小姐就其享受的其他服务仍需支付费用。因此无论从何种角度陶小姐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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