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业主长期未入住,其房屋中管道老化破裂,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楼上业主长期未入住,其房屋中管道老化破裂,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正确答案:根据原建设部下发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管道渗漏保修期不低于1年。该案例中业主购房已满4年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的水表接头处老化断裂问题发生在业主房屋内虽然不是业主人为造成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公共性质考虑物业管理公司既没有权利私自打开房问进行检查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有能力了解每位业主的房屋使用情况。因此水管老化破裂造成的损失应由该业主个人承担。
但根据实际情况也并不排除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若在本案例中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到楼下业主反映的情况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如未联系楼上业主而采取消极的不作为致使楼下业主的损失扩大则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过错可能也会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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