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业主刘某人住某高档公寓某单元,至2013年10月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负责管理该公寓的物业服务企业多次追缴其所欠物业服务费,但刘某坚决不交,其主要理由是:该单元窗户关闭不严、墙皮脱落、有的墙壁插座没电,虽然多次与物业服务企业交涉,但是至今没有解
2013年8月,业主刘某人住某高档公寓某单元,至2013年10月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负责管理该公寓的物业服务企业多次追缴其所欠物业服务费,但刘某坚决不交,其主要理由是:该单元窗户关闭不严、墙皮脱落、有的墙壁插座没电,虽然多次与物业服务企业交涉,但是至今没有解决。物业服务企业的答复是:这些都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让业主刘某直接找开发商联系解决。
请回答下列问题:
14.物业服务企业这样回答对吗?物业服务企业怎样避免开发商的工程遗留问题?
15.刘某拒缴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16.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什么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正确答案:14.物业服务企业的回答不对。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定期客户沟通制度,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主要集中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重点是物业资料的移交和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15.刘某拒缴物业服务费的行为不正确。理由:开发商遗留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王某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缴物业服务费。业主从办理房屋通知手续之日起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16.按照目前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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