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的女儿若在2018年1月1日回中国,2018年7月31日回美国,在中国居住期间王总的企业以项目顾问的方式每月支付给她1万元作为生活费用,在中国居住期间共要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1,200元。()
王总的女儿若在2018年1月1日回中国,2018年7月31日回美国,在中国居住期间王总的企业以项目顾问的方式每月支付给她1万元作为生活费用,在中国居住期间共要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1,200元。()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中美租税协定,美国公民在中国住满183天视为中国的税务居民,在中国境内所得必须在中国交税;顾问费属于劳务收入,按次计算,每月发放一次10,000元,10,000*(1-20%)*20%*7=1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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