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行政救济制度的是()

下列不属于《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行政救济制度的是()

A.对违法建设案件的行政复议

B.对违法建设不当行政处罚的行政赔偿

C.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的城乡规划的行政监督

D.司法机关对违法建设方的法律救济

正确答案:A

行政救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救济,也包括司法机关对行政相对方的救济,以及其他救济方式,如国家赔偿等,其实质是对行政行为的救济。狭义上的行政救济是指行政相对方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依法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或其上级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机关对原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或上级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进行救济;或应行政相对方的赔偿申请,赔偿机关予以理赔的法律制度。行政救济的内容包括: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和行政监督检查程序。行政复议是对行政决定的一种法律救济机制。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给予相应的行政救济制度,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排除行政侵害的可能性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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