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联合企业有限公司欲在家属区内建一老年活动中心,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已获准核发了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开始进行施工,当工程地基处理完毕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工,并拆除已建部分。[问题]为什么责令其停工,应补办

某联合企业有限公司欲在家属区内建一老年活动中心,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已获准核发了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开始进行施工,当工程地基处理完毕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工,并拆除已建部分。[问题]为什么责令其停工,应补办哪些手续?

正确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该公司虽已取得“一书一证”但尚缺“一证”属于修建手续不全该工程仍属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进行立案调查并处以一定罚款。交纳罚款后仍需持有关证明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另外该工程建设虽修建手续不全但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因此不需限期拆除已建部分。该规划管理部门的处罚显得过重应及时给予纠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该公司虽已取得“一书一证”,但尚缺“一证”,属于修建手续不全,该工程仍属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进行立案调查,并处以一定罚款。交纳罚款后,仍需持有关证明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另外,该工程建设虽修建手续不全,但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因此不需限期拆除已建部分。该规划管理部门的处罚显得过重,应及时给予纠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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