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马仙详解,出马仙介绍

  出马仙语录的问题,      有人说,英语很难学,这完全没有考虑到外国友人的感受,因为世界上公认最难学的语言是中文,发展的历史悠久,内容多,信息量大。对于中国的文化,最早接触的应该是民间传说,一般是在家人的口中。下面看看民间传说中出马仙介绍。      民间传说      出马仙      出马仙,主要源自东北民间传说,也就是从事出马职业的仙家。出马,也叫看香,出堂,是继承上古萨满文化的传承,然后在我国北方地区发扬成一种巫文化。      出马      北方称为搬杆子、顶香火头、领兵带队的。南方称为出壳、落座,放桌等。随着地域的不同,叫法也很多。但最终都是一个目的,有一个弟子(也称弟马)带领一个仙家的堂口,为人看事查病。      短短几年里,全国出现的出马(道)堂口,按保守的估计也得有几万家。据了解,东北的一个小小的城市里,就有几百家堂口。原来的出马(道)仙大多出在东北,特别是吉林省比较多,而吉林省又多集中在吉林、辽源、梅河三个城市最多。而现在迅速的发展到了全国各地,有些还发展到了国外(当然也是中国人)而且,年龄越来越年轻化了。      东北的出马仙多数年龄较大,一般35岁-----45岁的居多,而在南方20岁左右的占主要部分。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现在的出马仙,据了解每十家当中就有八家看不了事情,而且都有疾病缠身、连年破财、家庭不顺等等相伴随着。最好的也就是花了不少冤枉钱,办完了堂口,可是一点灵感都没有,什么也做不了,这还算是幸运的。   关于出马仙详解,出马仙介绍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出于一些心术不正、利益熏心、财迷心窍的黑心弟子,为了谋取钱财,不择手段而造成的,当然也有一些不是为了钱财,而是为了名利,逞强好胜造成的后果,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都害了别人,最后也害了自己,这就是民间传说的出马弟子不能投胎做人的原因。实际一个正常的出马弟子,如果你真心的利用自己的优势和功能去帮助别人,用一个平常心和慈悲心去对待一切,多数的结果都是修成正果了,最少也可以转世为人,继续走修行之路。      古时候人们信奉神鬼,所以有了巫师这个行业。延续到今日就是出马。      按照传说,巫师是可以与鬼神交流和传达信息的人,是一个建立于凡人与神鬼之间互通信息的一个职业,其负责的是上传下达,把神的旨意带给凡人,然后把凡人的要求传达给天神。这种文化传承到今天,就演变成了出马的形式。      出马一般都是北方比较普遍,素有南茅北马之称。      马仙的来历      “出马”是指一些动物仙,例如狐狸,蛇,黄鼠狼等,来到凡尘积累功德(一说采集阳气),以达到位列仙班,成为正修仙神的目的。动物仙中以胡黄蟒常最为多见,道行最高,所以被世人称为四大家族,家族内又以金花教主,通天教主,银花教主,胡三太爷,胡三太奶最为着名,负责统领及监管天下出马的仙家。      为了修行,或因接受了任务,想开堂出马的仙家们,想积累功德,修成正果,普度世人,但又不方便直接幻化成人,或以直接的形式去度人治病,所以他们选择有仙缘和悟性的人类做为香童,人们又叫做出马弟子,来与其相互配合以附体的形式来度化世人,所以人间了就又多了一个职业——出马弟子! 弟子与仙家的缘分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累世的缘分,弟子前生曾是正神或菩萨童子,又或是精灵家族的一员,仙家与其前世曾是父子,兄弟,或是师徒,同门的关系。弟子本身就有着一定的法力,只不过是经历了轮回无法运用,还有这些弟子有的是有过而下界,有些是接了任务下世度人,所以,从生下来开始,就和仙家们捆绑在了一起,一起度人,积累功德,共成正果。还有一类弟子是家族延续的出马缘分,也就是其家族祖先曾供奉过仙家,后来祖先过世,出马仙家们功德还未积满,依旧逗留于人间,所以要继续找弟子帮起延续堂口香火济事度人。      就这样,他们从原先的弟子的后代中去选择一位较有慧根的子孙去继承堂口大任。那些弟子,因轮回转世而忘却了自己是谁,自己的责任和法力。又加上生在了这个现实并且讲求科学的时代,对这些事情只能是半信半疑。所以仙家通过一些疾病及事业和姻缘的不顺,来告诉弟子点化弟子,让弟子相信仙道之事,了解自己的任务和责任。同时打通弟子的相关窍穴,以方便仙家日后与弟子传达信息及更便利地使用弟子的身体。这也叫做事磨和病磨,通过这些磨难,也让弟子去主动的了解出马的常识,主动的去开悟修法。 等弟子通窍完毕,及知道了自己的任务及责任,了解了自己此生来到人间的目的,明白了自己应该接下堂口,真心的去普度世人的时候,这些磨难也就相继结束,仙家师傅们也就与其合成一体,就立堂出马,结缘度人。      总结:看完小编整理的文章,大家对出马仙有了解了吧。对于它的存在,信就有,不信就没有,但它都是民间的一种信仰,要做到尊重。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