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西藏史(30)——从吐蕃到西藏,藏地历史称谓的演变(下)

各位喜马拉雅的小伙伴大家好, 我是您的老朋友——藏史德云社的老布。

上一期聊了“吐蕃”的“蕃”,究竟是应该读“bo”,还是读“fan”。

说实话,我自己都不知道讲清楚没有,不过对我们这些爱好者来说,您知道这个词的读音,一直都有争议也就行了。

但上期的另一个内容,关于哪段历史算王朝,哪段历史算王国,这点倒是已经有定论了。

今天咱们再接着聊西藏其他历史称谓之前,还要在聊几句吐蕃。

上期咱们说过,“吐蕃”是唐朝人对松赞干布创建的政权的代称,那是不是唐朝灭亡了,吐蕃这个词就不用了呢?

当然不是!

如果您翻开宋朝的历史地图,青藏高原这块区域上赫然标注着四个大字“吐蕃诸部”

也就是说,在宋朝人的概念里,“吐蕃”不再是一个政权的代称,而是成了一个地域名词。指代那个曾经被吐蕃王朝占领的地方,以及这个地方上生活的族群。

网上有个黑唐朝的理论认为,“唐朝打不过吐蕃,而宋朝把吐蕃给灭了”,推导出的结果是“唐军的战斗力,不如宋军!”

说这个理论的人,属于典型的对西藏历史无知。

因为,唐朝时的“吐蕃”和宋朝时的“吐蕃”,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那个被宋朝灭掉的“吐蕃”,不过是吐蕃王朝崩溃后,创立的一系列小割据政权之一。准确的说,就是建都西宁的唃厮啰政权。

熟悉地理的朋友们都知道,西宁处于湟水谷地的西部,平均海拔2000米左右,是青海省最重要的粮食产区。

也就是说,北宋灭掉的这个“吐蕃”,是个中高海拔地区的农业政权,跟西藏高原上的吐蕃,根本没有可比性。

说完了吐蕃,咱们来说说西藏的其他历史称谓,现在西藏自治区简称为“藏”。所以当您提到“藏”的时候,脑子里浮现的是整个西藏自治区122万平方公里的区域。但在绵长的历史进程中,“藏”所指代的区域,有个从小到大的变化过程。

“藏”这个词,在藏语中出现的很早,我们前面在讲囊日伦赞时曾提到,在他灭亡森波之前,“藏蕃”小邦的大臣琼保·邦色,砍了自己国王马尔门脑袋来投。囊日伦赞豪爽的,将“藏蕃”小邦两万户属民赐给了琼保·邦色。

在敦煌文献的《赞普传记》里,将“藏蕃”解释为“既是地理概念,又是行政区域概念”。[1]

也就是说,“藏”泛指今天日喀则所辖的广阔地区,也就是后藏地区,“蕃”为有水渠灌溉的农业地区。

从这些文献上的记载可以看出,在松赞干布一统高原之前,“藏”、“蕃”“藏蕃”的称谓,就已经长期存在了。

等到松赞干布一统西藏之后,为加强管理重新划分了行政区划,将居于各地的零散部落,以地域为单元分成了“四茹”。

据藏文《五部遗教》记载,吐蕃全境共划分为四个茹:藏茹(茹拉)、约茹、卫茹、叶茹。(“茹”在藏语里有“翼”或“部”的意思。)[2]

其中,“伍茹”、“约茹”是以拉萨为中心,大体上相当于“卫”的地区,而“藏茹”、“叶茹”以日喀则为中心,大体上相当于“藏”的地区。

这次重大行政变革的结果是,“卫藏四茹”的历史称谓被保留了下来。

在这里,我解释一下“卫藏”这个组合词的意思。

在藏语里“卫”有“中部、中心”的意思,这个词的含义很清晰,不存在什么争议。

那么“藏”是什么意思呢?

一般来说,“藏”指的是年楚河流域的地区,也就是今天的日喀则地区,这地方的人也常常被称呼为“藏巴”。

我们都知道,四川藏区的人被称为“康巴”。

“康巴”的意思是“康区的人”,那“藏巴”也就是“藏地的人”的意思。

不过,根敦群培先生在《白史》里,把“藏”的含义又往前延伸了一下,他写道:“卫藏的卫指地之中央,江河称藏布,居住在江河流域之部落称为藏巴。一般“藏”指沟头或者重要之地,如沟头和沟尾合称为藏达,神庙之内殿叫藏康,供献给贵客(可能指宗教领袖)的属民称藏德。”

这样的话,“藏”就不完全是地理名词了,它和“卫”一样,也有了形容词的含义,所以“卫藏”合起来,就是藏族人认为的“心腹之地”。[3]

需要注意的是,“卫藏四茹”的辖区仅仅涵盖了吐蕃政权最核心的区域,阿里并不在四茹的范围内,而是另有一茹。藏东的昌都和波密,也不在四茹之内。

吐蕃王朝崩溃后,末代赞普朗达玛的二子各自建立政权拥立,展开了血腥的攻伐。他们各自占据的区域分别是拉萨河谷和雅砻河谷,恰好分属“伍茹”、“约茹”两地,故此这场王位之争,也称“伍约之争”

这两位王子的权利游戏,不过是吐蕃王朝崩溃的前奏,很快一场席卷全藏的属民暴动,如草原烈火般蔓延开来。

在属民暴动的打击下,那个曾经辉煌豪劲的吐蕃王朝,碎裂成了无数碎块,这就是北宋人口中“吐蕃诸部”的由来。

这时候的吐蕃,已不在一个政权的统治之下,而是分属于无数地方势力,这种细碎的割据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西藏教派的出现和发展。

西藏历史上的这种割据时代,足足持续了四百年之久,下一个完成一统任务的政权,来自于从蒙古高原崛起的蒙古人。

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发生于公元1247年的“凉州会盟”。

关于地理称谓的演进,有一点我们要心里清楚。

地名称谓的变化,不是个泾渭分明的状态,不是改朝换代后,立刻便从一个称谓,跳到另一个称谓,而是有一个互相混用的过程。

所以,元朝将西藏收入版图之后,曾有一个“吐蕃”与“乌斯藏”混用的时期。

但此时“吐蕃”的含义,已不是特指今西藏地区,而是泛指包括青海、甘肃、川西北在内,有吐蕃人聚居的广大地区。

例如,元朝设置的“吐蕃等处宣慰司”(朵思麻宣慰司)和“吐蕃等路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管辖的分别是青海﹑甘肃、四川阿坝、四川甘孜和西藏昌都等地。

而管理“卫藏四茹”的,则是1280年(至元十七年)设置的“乌思藏宣慰司”。而后又在1292年,将卫藏与阿里并行管理,设置了“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

(这名字实在是太长了,也不知道蒙古人是怎么一口气,把它念出来的。)

这个巨长无比的名字里,“乌思藏”其实就是“卫藏”,藏语中“卫”的读音即为“乌思”。

“纳里速”是“阿里”的蒙文读法,“古鲁孙”意为“三围”(三廓)。[4]

“乌思”、“藏”、“纳里速”三地相加,才有“三路宣慰司”之名。

可见,蒙元统治者对卫藏阿里的区别,有很清晰的认识。

我们要注意一点,“朵思麻”、“朵甘思”这两个词也不是蒙古人创造的,而是来源于古藏语的读音。

四川大学的石硕老师,在论文里写到敦煌文献里就已经有了“多思麻”和“朵甘思”这两个词,只不过有的学者将“多思麻”翻译为“多麦”。[5]

然后他列举的敦煌文献的证据,来说明当时吐蕃人笔下的“多麦”和“朵甘思”就是对东部藏区的泛称。但由于敦煌文献记载的比较粗略,我们没办法明确分辨出两个地名所指的区域。

所幸,元朝政府沿用了这两个古代称谓,分别划分了两个宣慰司。通过对两个宣慰司辖区的分析,我们发现“多思麻”“朵甘思”的管辖区,基本与今天“安多”和“康巴”两大藏区相吻合。

“朵思麻宣慰司”的管辖范围大体是今青海黄河以南、黄河源以东的地区,以及今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西部、四川阿坝州的北部,也就是今天安多藏区大部分。

“朵甘思宣慰司”的管辖地域则包含今西藏昌都、那曲地区的东部(也就是丁青县、洛隆县、比如县一带)、青海的玉树地区和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一带,大体是今康区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乌斯藏”、“多思麻”“朵甘思”是元朝政府下辖的三个互不隶属的行政管理单元,所以跑到山那边的那位佛爷说,“藏人对藏区实施过长期的管理”,属于明显的偷换概念。

但有一点要注意,元朝人沿用了“多思麻”和“朵甘思”的称谓,不代表沿用了地域范围,两个宣慰司的辖区是元朝人划分的,不等于敦煌文献了所指的范围。

理论上说,敦煌文献的所指地域,应该大于元朝人的行政划分。

元朝人对这三个行政区的划分,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形成了,我们今天熟知的“法域卫藏、人域康巴、马域安多”的概念。

在藏文史料《汉藏史集》里记载,八思巴在给忽必烈灌顶后,忽必烈将三“却喀”供奉给了上师。

“却喀”在藏语中有两种意思:

一是指发祥地、流行区;

另外是指区、群、部的意思。

在说到三“却喀”的时候,《汉藏史集》分别在三个区域前面加上了“法、人、马”的装饰词。[6]

关于三大藏区的定义,可能之前就有了归纳总结,但这本成书于明代中叶(1434年)的藏文史料,是目前我们能找到的最早的文献记载。

以后如果有人问您,为啥康区被称为“人域”,您就可以告诉他,这是古代藏族的归纳总结,最早见于藏文史料《汉藏史集》,是不是马上就有了一种非常高大上的赶脚?!

这就是听老布节目的好处,老布讲的很多内容都是装X神器,到时候拿出来一招呼,马上就能收割一波妹纸们敬仰的目光。

当然啦,您得先记住才行。别人家问您,您说:“你等会,我先听听老布是咋讲的来着!”

这就露怯了!

您要这么整,就是老布收割妹纸们的敬仰了!

等元朝被朱重八撵到草原上放马之后,明朝把“乌思藏”的称谓一直沿用了下来。

首先在洪武二年,朱元璋发了《渝土蕃诏》,表明将接替元朝行使在乌斯藏、朵甘等地的管理权,诏谕蒙古官员和藏族势力来降。随后就在河州卫(甘肃省临夏市)。这个卫所的设立,相当于元朝初期设立的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然后朱元璋又分别设了“朵甘卫”和“乌斯藏卫”,分别管理多康藏区和西藏地方。

在明朝史料里,经常可以见到“乌斯藏大宝法王”如何如何的记载,可见“乌斯藏”在明朝是西藏的官方称谓。

但在民间,“前后藏”的说法,已经出现。

如藏文史料《红史》、《青史》中皆有“前藏”、“后藏”的称呼方式使用。

所以,明朝实际上是“乌斯藏”与“前后藏”混用。

清朝入主中原后,不再使用“乌斯藏”,却将“卫藏”一词重新拾起。

这一时期的史料中,是“卫藏”与“前后藏”混用。

例如,《卫藏通志》中有如下描述:“今以布达拉为前藏,札什伦布为后藏,统称为卫藏。前后藏之间,以岗巴拉山为界,以西为后藏,以东为前藏。”

其实,除“卫藏”外,清朝初期对西藏还有另外两个称呼——“图伯特”“唐古忒”

这两个称呼方式,都由蒙古人而来。

蒙古人在西征的时候,可能是从西域人的口中,接触到了“图伯特”,然后就用这个音来指代了西藏。

有人认为“图伯特”是汉语“吐蕃”的蒙语转音,我个人觉得没有从西域语言转音的可能性大。

而“唐古忒”的由来更有意思,蒙古人将西夏人称为“唐古忒”,满族初入关内时,以为西夏人与西藏人是一个族群,所以把西藏也叫作“唐古忒”。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年羹尧在针对青海的奏折中说:“青海、巴尔喀木、藏、卫,为唐古忒四大部落”。

你看,年大将军将整个藏族都称为了“唐古忒”。

“西藏”成为一个官方正式称谓,也是自清朝开始。

写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的“御制平定西藏碑”,就用了西藏一词。

但直到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设置了驻藏大臣,“西藏”才成了法定的正式名称。

不过即便如此,“西藏”、“图伯特”和“唐古忒”依旧在混用,直到嘉庆以后,才统一使用“西藏”一词。

《大清一统志》是清朝官修地理总志,对各省的山川地理、人文风俗、古迹关隘都有详细介绍,其中便有西藏专篇。

其实,“西”作为方位名词,很早就与藏地发生了联系。

宋代将西藏地区称为“西蕃”,元代也有“西蕃”称呼出现。

到了明朝,甚至还设了“西番馆”专门进行语言翻译。

宗喀巴大师在给朱棣的信中,落款为“鼠年(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六月十九日,自西藏中部上书”。

《明实录》中也有,“盖许之建寺,则西藏一路,往来自繇,听之奉佛”。

所以,西藏这个词明朝开始就有人使用了,只不过很少用于正式场合,直到清代才正式成为官方用语。

好啦,到这里为止,我们用了三集的漫长篇幅,讲了从“吐蕃”到西藏的各种称谓变化。

不过,你们别以为这期就要结束了,咱还得聊聊西藏的另一个称呼,就是英语里西藏的称谓——“Tibet”。

在上一期咱们讲过,阿拉伯商人在中国溜达了一圈之后,回去后写了一本名叫《东方旅行记》的书,现在西藏的英文Tibet,就是从阿拉伯文的读音转过去的。

这个英文词的音是怎么转的没有争议,但它指代的范围却要注意一下。

Tibet可以用来指西藏,这没问题,也可以在后面加上an,指代西藏人,这也没问题。

但这个词不能用来代替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有自己的英文简写——TAR。如果你们写文章说西藏.自治区,一定要用TAR,而不是Tibet。

因为在英语的语境里,是不分卫藏、康巴和安多的,统统打包叫做Tibet。所以如果有个外国人跟您说他去过西藏,您还得再问问到底去的是哪儿,未必是您理解的那个西藏。

好啦,这期又长又乱的内容,讲到这儿就算是讲完啦,下期咱们真的要开始讲松赞干布的吐蕃王朝了,别让这位大神等着急了,在弄个雷劈我。

参考书目:

[1]、《旧唐书·吐蕃传》_刘昫(后晋);

[2]、《吐蕃史稿》_才让;

“如”的划分,藏文史书中的记载不尽相同,《五部遗教》载吐蕃分四个“如”,每个“如”又分为上下两个“分如”,共八个“分如”;《贤者喜宴》载有五个“如”。

(1)“卫如”其管辖地区是拉萨河流域,以小昭寺为中心,东到沃卡秀巴本顿,南至玛拉山脉,西至休尼木,卫如又称为中心如。有八个千户,即岛岱、岱村、卷巴、支村、球村、章村、吉堆、吉梅,加叶热千户和东侧禁卫军,共十个千户。

(2)约如,“左翼”之意,在卫如的南面,以雅隆昌珠为中心,东至工域哲那,南至夏楼达果,西至喀若岗孜,北至玛拉山脉,相当于今天西藏山南地区,再加林芝地区的部分地方。有十个千户,分另为雅隆、秦隆、塔波、尼牙聂、洛若小千户、雅村、玉邦、聂、洛扎、北侧禁卫军。

(3)叶如,“右翼”之意,以香地雄巴园为中心,东到扎地朗玛古尔普,南至聂拉那牙堡那,西至杰玛拉古,北至麦底曲那。香地指香曲河流域,在今西藏的南木林县境内。叶如在拉萨的西北部,包括今日喀则地区和那曲地区的部分地方。下辖十个千户,分别为东钦、象钦、年噶尔、章村、朗木、帕噶尔、保热、松岱、香小千户、西侧禁卫军。

(4)如拉,又称“藏如拉”,以车之都尔巴那为中心,东至嘉木尼扎,南至泥婆罗朗那,西至拉金雅迷,北至杰玛拉恩。如拉在今天西藏日喀则地区,也是传统所称的后藏地区。如拉下辖十个千户,分别为芒噶、赤松木、娘若、赤塘、错俄小千户、枕巴、拉孜、康萨、岗呈木、南侧禁卫军。

(5)孙波如,以甲雪达巴蔡为中心,东至聂域本那,南至麦底曲那,西至叶夏登保且,北至那雪斯昌。孙波如就在今天西藏东北部的唐古拉山脉以南地区,下辖十一个千户,分别是则屯、帕屯、桂仓上下、军堆、军梅、喀若、喀桑、那秀小千户、哲堆、哲梅。

(6)吐蕃征服象雄后,在象雄地区也设置了十个千户。尽管史书中未称象雄为“如”,但实际上按建制看象雄也算一个“如”。象雄十千户分为上部象雄五千户和下部象雄五千户,其中上部象雄五千户位于吐蕃同突厥的边境上,分别是俄局、芒玛、尼玛、咱莫、巴噶小千户。下部象雄五千户位于吐蕃与孙波边境上,即古格、久拉、吉藏、雅藏、吉德小千户。

如此在吐蕃本土设置了六个如,计六十一个千户。

《贤者喜宴》中千户为解释说:“‘告’是指属民中阶层高而从事军事事务者的名称。”

因此,有的学者将“告”直接译成武士。看来“告”是属于较为富有的平民阶层,由他们来组成一个千户的军队。

因为雅隆河谷是吐蕃祖先的发样之地,其早期的统治地域仅在今山南雅隆河谷一带,是后来到达日年斯祖孙三代执政时期,将周边的部落逐步纳人其统治而建立了统一的吐蕃王朝,并把王都迁至拉萨,使这一带成为当时藏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故称为“卫”。

[3]、《试析藏族传统区域的划分法及其含义》_娘毛加;

汉文《西藏志》记载“土人分为三部:曰康、曰卫、曰藏。康者即今察木多一路;卫者,即西藏拉萨一带;藏者,乃后藏扎什隆布一带。”卫藏”是卫(dbus)和藏( gtsang)两个地理区域的合称,其中“卫”指拉萨河和雅隆藏布江流域地区,藏语的“卫”有中部、中心之意,因为雅隆河谷是吐蕃祖先的发样之地,其早期的统治地域仅在今山南雅隆河谷一带,是后来到达日年斯祖孙三代执政时期,将周边的部落逐步纳人其统治而建立了统一的吐蕃王朝,并把王都迁至拉萨,使这一带成为当时藏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故称为“卫”。“藏”是指年楚河流域的地区,即今日喀则地区,通常藏人称日喀则地区的人为“藏巴”(gtsang pa ) 。《白史》中也讲“卫藏的卫指地之中央”(意为中心地带),江河称藏布(gtsang po ),因而居住在江河流域之部落称为藏巴(gtsang pa )。一般“藏”指沟头或者重要之地,如沟头和沟尾合称为藏达(gtsang mdv ),神庙之内殿叫藏康(gtsang khang ),供献给贵客(可能指宗教领袖)的属民( bal sde)称藏德(gtsang sde )。上述得知,从江河流域之部落称藏巴这一义可解释地名“藏”的来源,也可以从藏族人视卫藏为藏族的腹心地带、雪域高原之中心的观念解释“藏”义。“卫藏”合称则指拉萨河流域为中心的广阔地区。

[4]、《关于“吐蕃”、“朵甘”、“乌斯藏”和“西藏”的语源考证》_牙含章;

[5]、《藏族三大传统地理区域形成过程探讨》_石硕;

吐蕃王朝的扩张既然占领了青藏高原东部的辽阔区域,并对这些地区进行了上百年的统治。那么,吐蕃是如何称呼其东部占领区的?对此,显然只有在吐蕃时期遗留下来的藏文文献中方能找到答案。

目前在吐蕃时期遗留下来的敦煌藏文文献中,我们发现两个词同吐蕃对东部区域的称呼有关,一个是多麦,(又译“多思麻”),一个是朵甘思。

关于“多麦”,敦煌藏文写卷P. T.1288中有如下记载:“兔年(武后长安三年,公元703年)夏,赞普驻岭之沃贾,唐使者甘卿(?)前来致礼。多麦之冬会于悦之金波召开……冬,赞普赴姜地(六诏),并攻陷之。一年。”“猴年(中宗景龙二年,公元708年),多麦之议事会于热达之娘木布召开,对平民征收大量金税。”“兔年(玄宗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大论乞力徐于觉地召集多麦之冬会,制定治理多麦之大法令。”“蛇年(玄宗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大论乞力徐于日雅木昔噶尔召集多麦之东会,统计各‘岸’之户数。”

敦煌藏文写卷P. T. 1288主要内容是记录吐蕃朝廷大事,又被称作“编年史”或“大事纪年”,是吐蕃官方性质的史料记录。敦煌藏文写卷P. T. 1288中提及“多麦”一词共计10处,时间分别从703年至717年。从敦煌藏文写卷P. T.1288中有关“多麦”的记载,清楚地反映了两点:一,参与“多麦”大会的吐蕃官员级别甚高,多为吐蕃赞普或大论(即宰相);二,从“多麦”大会的“对平民征收大量金税”、“制定治理多麦之大法令”、“统计各‘岸’之户数”等内容看,多麦当为吐蕃新征服地区,应处于吐蕃本部之外。

敦煌藏文献中还出现了“朵甘思”一词,主要内容有:“从朵甘思送来的货物已经有腐烂。”“兴建祖拉康,朵甘思之境的头领们向三宝致敬供奉。”“大卫之地方朵甘思之首领及其全部属民向祖拉康呈献供物并发愿。”“朵甘思经院的轨范师王·喜饶达瓦、丹玛·贡噶贝、南噶·丹江曲等是朵甘思的传承者。”

“多麦”一词,从敦煌藏文写卷P.T. 1288本身的内容尚难以判定其具体所指是什么区域,我们之所以确定它是吐蕃人对东部地区的一个称呼,主要理由是此词在吐蕃王朝之后仍被广泛使用,而其所指正是青藏高原东部地区。

智观巴·贡却乎丹巴侥吉于1865年写成的《安多政教史》,其藏文书名直译应为“多麦教法史”,之所以被译为“安多政教史”,正如有学者指出,乃因“安多与多麦是两个凡乎可以等同的概念,因此译者遂将此改称为‘安多政教史”。

同样,我们认定“朵甘思”是吐蕃人对其东部地区的一个称呼,亦因该词在吐蕃以后主要用来指称西藏以东地区。不过,尽管我们知道“多麦”与“朵甘思”两个词语是吐蕃时期吐蕃对东部地区的称呼,但对二者各自所指具体范围有何不同,因敦煌藏文文献的记载过于简略,仅从吐蕃时代遗留的藏文文献我们已无法搞清楚。

所幸的是,源自吐蕃时代的这两个地理概念均被后世所沿用。因此,吐蕃以后的藏文文献对这两个地理概念的使用及其语境,为我们认识两者的区域差别提供了重要帮助。

[6]、《试析藏族传统区域的划分法及其含义》_娘毛加;

藏语“却喀”有两种意思:一是指发祥地、流行区;另有区、群、部的意思,说藏区划分为三个“却喀”,其意为分三大区域:“从阿里贡塘地区到索拉甲沃(今那曲索县)为卫藏法区,从索拉甲沃到黄河河曲为多堆人区,从黄河河曲以下到汉地白塔寺为多麦马区。”(9)多康又分多堆和多麦两部,多堆(mdo stod)指康区,而多麦又称多钦(mdo then ),指安多地区。据说三个“却喀”之首加人、马、法是因为安多一带是万里无垠的广阔草原,安多藏区以出良马、崇尚马而闻名,故称马区;“康巴”藏区位于横断山区的大山大河夹峙之中,康巴汉子以恩怨分明、彪悍神勇等与众不同的特点出名,故称人区;卫藏是佛法传播发扬之地,故称法区。

[7]、《试论明初对藏族地区的政治与经济政策》_柳刚;

明对乌斯藏、朵甘地区的经略,首先是洪武二年(渝土蕃诏》称“昔我帝王之治中国,……推及四夷、莫不安靖。……式我前王之道,用康庶黎”。表明将代替元行使在乌斯藏、朵甘等地的宗主权。接着,明帝“又遣使广行诏谕……令举元故官赴京受职”,这些元故官或为蒙古官员或为藏部落头人.皆为各实力集团的首脑。这些集团需要有强大的中央王朝的支持来扩张势力或求得一席生存之地,以维护既得利益。明廷亦想藉此维持这种分裂的状况、以免形成与中央抗礼的大地方势力。于是明廷对他们“悉授以职”巨互不统属,“使绥镇一方”。同时,各地方势力均有向朝廷纳贡的权利与义务、可从朝廷得到大量的经济补偿犷、“彼势既分,又动于利,不敢为恶”。双方各得所需,宗主权的交接顺利完成。洪武七年,朱元璋认为“彼方地广人稠,不立重镇治之,何以宣布恩威?”,勿于是设立了朵甘、乌斯藏二都指挥司,隶于西安行都指挥司,另外还设立了一大批万户府、千户所等以经营西藏地面,名义上将其纳入明朝的行政体系,但是这些设施实际上是元故官操纵,中央除照例批准其官职的世袭外,几乎不插手其具体的管理事务。二者只是通过朝贡与贸易来发生直接的联系。对明政府来说,其目的无非是“使不为边患”,。那些机构的设置是控驭的方式和手段,是欲“取法手上而得手中”的策略。因为进行实质性管理的条件远不成熟。乌斯藏、朵甘地区的衙门与内地的土司在实质上并无二致,仅多了一道宗教的光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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