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如居士:例举行为无所忌讳之恶(二)太上感应篇浅释
三、晦腊歌舞,朔旦号怒。
晦是指农历每月最后一天,腊是指五腊,也即正月初一天腊,五月初五地腊,七月初七道德腊,十月初一岁腊,十二月初八王侯腊。每月晦日,是灶神上奏世人功过的日子,每年五腊是众神审定世人善恶罪福、荣禄寿算、吉凶生死的日子,也是地府重新审判已故亡人的日子,若子孙积功累德,已故累世宗亲可以得到超荐。所以,在晦腊这些特殊日子里面,或应闭门思过,或应念佛念经超度已故先人,或应放生布施积累善行,不应肆意歌舞,否则极易招致恶业,使自己很快就遭遇诸多不顺。
淮阴的强富,平时行为谨慎,待人谦和。每到晦腊之日,必读诵佛经,礼拜三宝及善神,始终没有间断过。有一次元旦天腊之时,有人喝多了酒辱骂强富,强富闭门不理,家人及左右邻居都听不下去,强富说:“当此佳节,谁不饮酒,醉后发狂,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如果我与他计较,就太没有肚量与心胸了。”就这一句话,感动了天神。当晚他在半梦半醒之间来到一个地方,见到一个金冠紫袍之人对他说:“你能在天腊之日,忍人所不能忍,上天嘉奖你,赐你福寿,你的很多子孙以后都会得到官位。”后来,他自己活了八十多岁,后代果然有两个儿子一个孙子,被朝廷录用做官,重孙玄孙中,也不断有人因学问超群而做官。
朔,是指农历每月第一天,旦是指每天早晨。在这样的日子与时间里面,全身的智慧气正运行于脉轮的关键部位,此时应该澄心静虑,计划好一月或一天的事务,这样就会事半功倍,积功累德;倘若此时发怒,怒气就会遍布全身,不仅会毁坏自己的身体,还会积累很大的恶业,使自己在一月或一天之中处于不顺心的状态。所以在朔旦之时日,千万不能发怒。
陈英的妻子赵氏,性情蛮横好争吵,到了朔日也无所顾忌。到他家的人经常都会听到她的叫喊怒骂声。一天,一个道士来到她家门口,赵氏问道士是干什么的,道士说是卖灵丹的,吃了可以长生。赵氏非常高兴,买了之后服用,不久她就变哑巴不能再说话了。
四、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哭。
对北涕唾及溺,是指对着北方擤鼻涕、吐痰及小便;对灶吟咏及哭,是指对着灶台动情地念诵、唱歌或啼哭。北方,是北斗神君所居之处,也是众神礼拜之处。住宅的北方,往往也居住着神灵,所以不可随便对着北方涕唾及溺;灶台是灶神居住之所,也不可对着灶台做出不敬之事。《黄帝灶经》中说:“灶门不得歌咏哭泣,咒骂叫喊。”在尊贵之人面前小心翼翼,在官府办公重地不可大声喧哗,这是世间的规矩;同样的道理,在神灵居住之所也要小心谨慎,不可因无知而做出而不敬失礼之事。
吴下有个人,夜里起夜,裸体向北方小便,忽然看见满天都是红旗,有一个武将现身在他面前。他吓得赶紧趴下,爬着回到家里。病卧了几个月,猛力忏悔才痊愈。
常熟钱氏是个大家族,正德年间遭遇火灾,大火整整燃烧了三天才停止。在一片灰烬中,只有一栋小楼幸存了下来。原来这是钱氏的第四房太太与她母亲二人所居住的小楼。她们二人一向寡居,大火四面烧起来的时候,二人无处可逃,由于平时供养信奉北斗神君,所以就一个劲地向北斗神君的神像叩头求救。她们忽然看到有七个红衣人站在屋檐下,用袖子扑火,燃烧的火只要经他们袖子扇一下就灭掉了,因此她们二人安然无恙。
五、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
灶火烧香,是指用灶火来引燃供佛菩萨及善神的香。站在世俗的角度来看,凡夫的境界与佛菩萨及善神的功德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因此凡夫吃的饭与供养佛菩萨及善神用的香,其清净程度也不可相提并论。用烧饭的灶火来烧香,对于凡夫来说,供香的神圣性及恭敬心就会极大削弱。因此供香时,不可图省事用灶火来引燃,最好是用火柴或用专门的打火机点燃,这样内心的恭敬心就能得到培养。按照道教的说法,灶下灰火,为燃烧之后剩余物,其精华已经用尽,称为“伏龙屎”,不可用来烧香。
宋朝开山和尚,日常持诵《华严经》,又有另一个出家人经常持诵《金刚经》,二人同时突然死亡来到阴间,阎王先请开山和尚念诵《华严经》,他就恭恭敬敬地念了一遍;又请那位出家人诵《金刚经》,那位出家人念得不是很恭敬。他们诵完,阎王对他们说:“二位因为诵经的功德,都延寿二十年。持《华严经》的那位,因为内心恭敬,他日去世时就不用来我这里了。”此时,那位诵《金刚经》的出家人,心里生起大惭愧,因此询问开山的住处,说想去拜访。醒来后,这位出家人直接来到潞州,打听到开山和尚的住处,见到开山请教他念经的方法。开山和尚说:“每次诵经,我都要穿上干净衣服,打扫房间用香水洒净,然后用火石取火,或钻木取火烧香。内心认真祈祷,开口念经就像佛在眼前,从来不敢懈怠疏忽。如果没有净火,决不敢随意用别的火来燃香。”诵《金刚经》的那位出家人感激地说:“我有罪啊!我每次诵经,就用灶火烧香,仅此一件事,我内心不敬的恶业就很深重了。”
秽柴作食,是指用污秽或有毒的柴火烧饭。若用污秽有毒的柴火烧饭,柴火中的污秽毒气会渗透到食物中去,人食用了之后,对身心都会造成危害。例如,用干净的柴火与煤气烧的米饭,其味道会明显不同,这就是柴火中的气味能渗入食物的证明。长期食用有毒污秽柴火烧制的食物,人的心态与身体健康必定会遭受损害。
六、夜起裸露,八节行刑。
夜起裸露,是指夜里起床解手时,裸露着身体,不穿内衣内裤。人的心态是很微妙的,夜起裸露,说明此人内心放逸狂放,无所顾忌,没有羞耻之心,这样的人平时很容易造作一些恶业。所以,正人君子都是从细微之处做功夫,从来不敢放逸行事。此外,夜晚是鬼类活动的时间,如果夜起裸露,就会吸引喜好邪淫的鬼类来附体,驱使自己做出无耻之事。
彭城有一个宦官的女儿,出嫁还没有一月,无缘无故发狂,裸体到处行走,了不知羞。请了很多医生巫师来治疗都治不好。正好张真人回到了京都,主人就派遣家仆投牒告知情况,请张真人解救。张真人派遣弟子用灵符治疗,女子只是逃窜,但狂裸奔跑的病依然如故。于是张真人就亲自去作法,将其召唤到灵坛下,见到神灵附在她身上说:“这个民妇,中夜裸体,冒犯了天神,本来应该让他裸露而死的,现在真人为她求情,已经被赦免了。”说完,见到这个女子昏倒在地,醒来后狂裸奔跑的病就痊愈了。
八节,是指“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这八天,在这八天处决犯人,就叫八节行刑。因为这八天,是诸天神灵真人,普化教度众生、记录善行恶行之日。在这样的日子里面行刑,有伤仁慈,会极大损害自己的福报,所以这一天不可行刑。推而广之,八节不但不可行刑,鞭打伤害有情肉体的一切事情都应该停止。例如,唐高祖在武德三年,颁布法令,命令全国在五月、九月以及所有十斋日,不得行刑处决犯人。也有朝代规定,每月初一禁止一切刑罚以及屠宰动物。
唐朝的窦轨,是太穆皇后的从兄,时任洛州都督,刚强严厉,喜欢杀戮,在他手上被处决的百姓有很多。遇到被判死刑的,即便是八节等忌讳之日,也毫无顾忌的执行。特别,他还亲自陷害了尚书韦云起。贞观二年,他得了很严重的病,忽然说有人来给他送瓜,左右随从汇报说并没有人来送瓜,窦轨说:“一盘好瓜,怎么说没有呢?”过了一会,他突然惊恐地看着面前虚空说:“不是瓜,是人头,是来向我讨命的!”过了一会又说:“快扶我起来,见到韦尚书了。”说完就去世了。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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