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西藏史(三十五)——吐蕃的盟誓制度(下)
各位喜马拉雅的小伙伴大家好, 我是您的老朋友——藏史德云社的老布。
在讲内容之前,咱先聊几句闲嗑。
咱们这个通俗西藏史的节目,算是讲得比较深的,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适应这种讲法。这么说吧,咱们节目的深度已经超过了一些大学里西藏史公开课的深度,就比如说盟誓制度的内容,其实有很多来源于硕士和博士的论文。
如果大家感觉讲的深度ok,咱们就按照这个深度继续讲下去,如果大家觉得有点过了,咱们就调的浅一点,毕竟咱这也不是学术平台,还是要尽量使用大众的口味。
期待大家给我留言评论,方便我这边来进行调整。
上一期,咱们讲了敦煌文献里记载的“人马盟誓”、“茹拉杰与人鸟家族的盟誓”、“囊日伦赞与森波带路党的盟誓”、“松赞干布与韦氏的盟誓”,通过对这些盟誓的比较,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在松赞干布时期,吐蕃的君臣关系有了明显的变化,开始从模糊的大小王关系,向森严的君臣等级演化。
这一期咱们要来聊聊吐蕃王朝时期的盟誓类型。
在整个吐蕃王朝时期,盟誓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地位一点也不比法律的地位低。有学着统计过,在松赞干布之后的一百年时间里,吐蕃进行了超过140次正式盟誓。
这个数据已经超过了,《旧唐书·吐蕃传》里记载的“与其臣下一年一小盟,三年一大盟”的频率。[1]
不过,吐蕃盟誓仪式中的斩杀犬马牛驴献祭,并且登坛对天宣誓等内容,倒是与藏文文献的记载相吻合。
这说明,盟誓制度作为吐蕃一种常例性的活动,甚至连远在长安的唐朝君臣都很清楚。甚至在有些时候,唐朝的使臣也是吐蕃盟誓的参与者,这点我们下面会单独讲。
说到这里,我们就要问个问题了,盟誓在吐蕃能发展成一种政治制度,它存在的逻辑基础是什么?
要回到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看西藏的自然环境,作为一个轻度地理决定论的患者,我个人觉得环境是一切政治制度的基础,英雄人物不过是种催化剂。
而西藏作为人类生存环境的万花筒级别的存在,出现神灵崇拜实在是太正常的事情了。所以我之前说,西藏的宗教信仰,从来不是有的没有的问题,而是多少,有几个的问题。
既然已经有了浓厚的神性崇拜氛围,那民众借助神灵的权威,来约束人与人之间的约定,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
所以,早在那些英雄人物出现之前无数代,象征神灵的白石头,就已经是盟誓的媒介了。
在盟誓当中,吐蕃王室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因为他们身上有神灵的属性。
这种标榜自己神灵属性的行为,从聂赤赞普登上王座的时候便开始塑造,到松赞干布时期已经是集大成的状态了。
敦煌文献在记述聂赤赞普时,有这样一段描写,“那时蕃域九族由于不能承受十二小邦的政事,于是召集盟会商议:我等寻求的具有神变之力的真王,哪儿有呢?这时空中有声道:‘如需藏区属民之王,在穆域之玉贝金城中,有天神世系穆王外甥神王聂赤赞普,可迎为黔首之王。’于是决定迎请。”[2]
从这条记载可以看出,聂赤赞普的出现,可能本身就是盟誓会议的产物。但作为一个有神性的家族,悉勃野王室便在之后的盟誓中,有了更高的权重。
盟誓成了在其他神灵的约束下,人与神灵之间的约定。
这就是吐蕃的君臣盟誓,王室会占优势的逻辑基础。
除了这个比较明显的原因以外,还有一个很隐含的原因,就是汉藏两族都相信语言的神圣性。[3]
比如说,汉族人相信名字是灵魂的一部分,直呼其名是极端不礼貌的行为,帝王将相、教主名流乃至先祖的名字都得避讳,这就是所谓的“为尊者讳”。
很有意思的是吐蕃赞普也基本都有尊号,这算不算是一种类似的避讳,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研究成果。但藏地流行的诅咒,就足以说明藏族人对语言威力的尊重。
以前藏族人在见到尊者或打招呼时,习惯弯腰并吐出舌头。这种风俗的一个解释便是“我尊重你,没有诅咒你”。因为舌头伸出来,是不能念咒语的。
正是有了这两种敬畏,藏族人才会在没有文字出现前,就认为用语言就便足以保证盟誓的神圣性了。
所以,盟誓是一种可以脱离文字,独立存在的社会现象。
讲完了,盟誓出现的社会基础,咱们来聊聊吐蕃盟誓的几个类型。
我们上期讲了囊日伦赞与森波带路党之间的盟誓、松赞干布与韦氏之间的盟誓,这两次盟誓从类型上看可以归于一类,就是效忠之盟。
效忠之盟除了上面两个案例,还有之后会讲到的松赞干布与禄东赞的盟誓。
除此之外,吐蕃还有一种君臣盟誓,属于赏功之盟,就是大臣有了重大功劳,赞普昭告天地臣民给个说法。
这类盟誓的碑刻证据有四处,分别是“诏赐工布噶波之盟”、“诏赐恩兰达札路恭之盟”、“诏赐德曼第乌炯之盟”、“诏赐娘定埃增之盟”。
其中第一处的“诏赐工布噶波之盟”,其实就是第穆萨摩崖石刻,咱们在《迷雾重重的兄弟》这期里已经讲过了,想了解详情的朋友去听那期吧。
第二个“诏赐恩兰达札路恭之盟”的实物证据,我相信所有去过西藏的人都见过,只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注意而已。这方石碑就矗立在布达拉宫前面,您走步道上布达拉宫一定见过。
这方石碑是赤松德赞对恩兰·达札路恭的奖赏,恩兰·达札路恭是个功劳很大,但经历非常曲折的大臣,我们以后对他会有一个详细的讲述。
在这儿我就简单说几句,这老兄真不是一般战士,他有个很古怪的汉文译名,叫“马重英”。
说到马重英,熟悉唐朝历史的朋友应该就不会陌生了,就是这老兄带兵打进了长安,住了十五天,还把金城公主的堂弟扶上王座,当了傀儡皇帝。不过等他走后,金城公主的堂弟也被坑得够呛。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不世之功,达札路恭才被赤松德赞用树碑立传的方式犒赏。而这块石碑上也赫然写着,“达札路恭之子孙后代,当其手执勋爵文券,或因绝嗣,或因罪谴,所领银字告身决不剥夺。”[4]
也就是说,这方石碑相当于一份“丹书铁券”,保证了恩兰家族的封地、官位。
第三处“诏赐德曼第乌炯之盟”的实物证据在山南的洛扎县,与恩兰·达札路恭记功碑一样,是赞普对德曼德乌炯的奖赏。
只不过,这位受赏的大臣在藏史里安全没有记载,所以他到底侍奉了哪位赞普,有过什么具体功勋,现在还有不是很清楚。
第四处“诏赐娘定埃增之盟”是对娘氏大臣的奖赏。咱们在《松赞干布的致命节奏》里面讲到娘尚囊被刨根的时候提到,娘氏惨遭打击,但不代表这个家族就此销声匿迹,一百多年后的娘氏,还有一段艳阳高照的岁月。
当时说的伏笔,就是这位娘·定埃增是赞普赤德松赞的救命恩人,是宁玛派大圆满“娘提”法的代表性人物,是吐蕃历史上的首位僧人大相,是吐蕃赞普唯一一个刻碑记功的僧人。
就这四样是不是够咱以后专门拿出来仔细唠唠的?
所以,在这儿我就不细讲了,等讲到娘·定埃增,我会仔细得讲这块盟誓碑文的。
吐蕃除了效忠之盟、赏功之盟外,还有一种反应政教关系变动的盟誓,这就是“兴佛之盟”。
这类兴佛之盟的证据,我看到的至少有四份,分别是“桑耶寺兴佛之盟”、“顿渐之诤昭盟”、“噶迥寺兴佛之盟”、“江浦寺兴佛之盟”。
桑耶寺是个啥政治地位,就不用我再说了吧?
打从这座寺院建成以后,它就成了吐蕃王朝的国寺,反观号称是拉萨之心的大昭寺,在吐蕃时期的地位反倒不如桑耶寺。
所以,桑耶寺兴佛之盟也就是吐蕃王室的兴佛宣告书,代表世俗权利的最高裁决者已经决定了,要在吐蕃实施废除本教,弘兴佛教的行动。这也同时意味着,吐蕃社会宗教系统的正式转轨。
我们要注意一点,赤松德赞的兴佛昭命是给谁下的。
肯定不是给吐蕃僧人,他们作为废本兴佛的既得利益者,没这份诏书盟誓也一样会弘佛;肯定不是给吐蕃老百姓下的,这些百姓世世代代笃信本教,就是有了这份昭命,也一样不可能令行禁止;
所以这份昭命是给那些崇信本教的吐蕃贵族下的,这就是在明确告诉他们,老大已经定调子了,以后别在这事儿上嘚瑟,小心我下手整你!
但问题是赤松德赞的桑耶寺兴佛昭命,只是故事的开始,而不是故事结尾。
或者我们可以这么说,如果赤松德赞一声令下,全国步调一致的废本弘佛,那就不需要后面那些兴佛盟诏了。很多事儿,一次又一次的反复强调,恰恰说明事情办得不顺利。
吐蕃那些笃信本教的贵族势力,甚至都不是嘚瑟的问题了,有时候根本就是和赞普刚正面。
所以,我们能在之后的史料里,看到佛本之间的博弈一点也没消停,甚至变得更惨烈。
除了上述三个类别以外,吐蕃盟誓还有一个大类,这就是周边其他政权的会盟。
在吐蕃王朝的历史上,曾与唐、回鹘、南诏进行过多次会盟。
理论上说,葛逻禄和突骑施也曾是吐蕃的盟友,存在举行过会盟的可能性,只可惜相关证据没有保存下来。
在吐蕃与外域政权的会盟中,唐与吐蕃的会盟次数最多,目前有八次、九次、十次三种说法。
这其实也比较好理解,吐蕃与唐朝之间的战争,属于典型的现有霸主与新兴霸主之争,打打谈谈是必然的节奏,可以类比于现在的中美关系。
在历次唐蕃会盟中,最出名的一次便是发生于公元822年的长庆会盟,也是唐蕃之间的最后一次会盟。
这次会盟的实物证据现在还矗立在大昭寺门前,就是所有游客都见过,但很少有人关注的唐蕃会盟碑。
讲到这里听得仔细的朋友可能就会有疑问了,上述四个盟誓种类,效忠之盟、赏功之盟、“兴佛之盟”、“会同之盟”的数量,怎么也不可能达到140多次的数量。
这确实是个很好的问题,因为咱们说的这些盟誓类型,都属于吐蕃盟誓中的特殊类别,在吐蕃的政治政治生活中,最常见的盟誓并不是它们,而是集会议盟。
这种集会议盟是吐蕃政治生活中的一种常设性会议形式,参与者包括吐蕃赞普、朝中高管、各地方贵族首领。
这种集会议盟涉及到的议题极其广泛,从目前掌握的资料上看,包括了官员任命、奖罚、制度改革、征兵、征税、户籍调察、发动战争等等。所以,集会议盟才是唐书吐蕃传里描写的“与其臣下一年一小盟,三年一大盟”的盟誓。
最后我们来做个总结吧,盟誓是吐蕃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吐蕃的政治有非常深远的影响,本期内容中涉及到的赏功、兴佛和唐蕃会盟,我们以后会在讲到具体历史事件时仔细得讲述,毕竟佛本之争和唐蕃战争,是吐蕃王朝历史中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绕开的主线。
好啦,两期篇幅的吐蕃盟誓制度,到这里就算讲完了。
下一期咱来聊聊《松赞干布迁都和雪域圣城拉萨》的历史。
参考文献:
[1]、《旧唐书·吐蕃传》_刘昫(后晋);
其国人号其王为赞普,相为大论、小论,以统理国事。无文字,刻木结绳为约。虽有官,不常厥职,临时统领。征兵用金箭,寇至举烽隧,百里一亭。用刑严峻,小罪剜眼鼻,或皮鞭鞭之,但随喜怒而无常科。囚人于地牢,深数丈,二三年方出之。宴异国宾客,必驱耗牛,令客自射牲以供撰。与其臣下一年一小盟,刑羊狗猕猴,先折其足而杀之,继裂其肠而屠之。令巫者告于天地山川旧月星辰之神云:“若心迁变,怀奸反覆,神明鉴之,同于羊狗。”三年一大盟,夜于坛埠之上与众陈设肴撰,杀犬马牛驴以为牲,咒曰:“尔等咸须同心戮力,共保我家,惟天神地抵,共知尔志。有负此盟,使尔身体屠裂,同于此牲。”
[2]、《公元7——9世纪吐蕃盟誓制度研究》_张海红;
那时蕃域九族由于不能承受十二小邦的政事,于是召集盟会商议:“我等应寻求具神变力之真王,哪儿有呢?这时空中有声道:‘喂,如需藏区属民之王,在穆域之昂章羌章地方的玉贝金城中,有天神世系穆王外甥神王聂探赞普,可迎为黔首之王。’于是决定迎请。”
可见,聂爆赞普被推举为雅碧部落联盟首领是经过“蕃域九父”所召开的盟会商议的结果,这次盟会正是原始社会末期的联盟会议,“父民六族”是雅碧部落联盟最初的六个氏族,这种联盟会议的特点是参与盟誓的各氏族共同做出重大决策。
[3]、《吐蕃盟誓之根源探讨》_王维强(藏);
汉藏民族都看重语言的威力,认为语言是物之魂,因而某人的名字也即那人灵魂的一部分,故不能直呼其名,尤其帝王将相、教主名流乃至先祖的名字都得忌讳。汉族还把此上升到礼法高度:“为尊者讳”。
这些都与语言禁忌有关。另将某人姓名等写于木板、纸片上或扎其人形而咒之者也是这种思想的反映,《红楼梦》一书中有最好的说明。至今,此等法术仍流行于民间,藏族有类似作法。“野蛮人用他们对自然的幼稚观念想着可以控制自然力象控制自己的肢体一样,他们想靠魔术的语言就能停止太阳,就可以呼风唤雨等等。”这种思想同样导致了诅咒的产生,汉藏民族都迷信诅咒,这是对语言威力的一种使用。
藏人在表示尊敬或告辞时,人们习惯弯腰并吐出舌头。一种解释说,这表示“我尊重你,而且没有诅咒你”(舌头吐出是不能念咒语的)。实质上这是藏人语言崇拜的一种表现。
[4]、《吐蕃盟誓研究》_任小波;
《恩兰达札路恭纪功碑》整个南面碑文,全部围绕一个主题展开,那便是达札路恭“忠贞不贰,饶益社翟”(s40-s41, s72-s73: glo ba nye thing drab srId la dpend pa )。第sl-s20行,主要奖扬达札路恭的“忠贞”,这是盟誓达成的根本前提。第s21-s74行,占有碑文的绝大部分内容,主要记叙达札路恭的“效命”,不仅博谋强断、善于理政,而且娴谙兵法、屡立战功。尤其关于兴兵入唐、攻陷长安的描写,既简明扼要又真切传神,体现出吐蕃朝野强烈的自豪之情。正如《汉藏史集》记载,“尚杰结息、达札路恭慑服外敌,攻陷唐都京兆府等情,业已汤诸外碑之上”Czhang r,je rgyal gzigs dang/ stag sgra klu gong gis phyividgra brtul (btul)/rgya bkra skis khri sgo phab pa la sogs kyi to rgyus/phyivi rdo ring la bris yod do//)。其中,尚杰结息(Zhang rJe rgyal gzigs)即是《新唐书·吐蕃传》所谓“尚结息”。
东面碑文,俨然是对南面碑文的一则提要:论达札路恭,已被委以囊论及整事大相之职。犹如救谕所颁,一切艰巨王事,均曾格遵践行。饶益于内外政事,允正于上下黎元。且于蕃土黔首庶务,嘉惠之处良多。
《恩兰达札路恭纪功碑》北面的dku rgyal,是个十分有趣的政治文化术语。罗纳塔斯(Rona-Tas)曾将此词释作“效忠王室的贵族阶层”,李方桂先生释作“赐予告身的高官头衔”。
碑文之中,dku rgyal一词出现两次:
(1)“赐予论达札路恭勋爵诏书,兹以节目题之于碑也。”Cblon stag sgra klu khong/ dkurgyal gtsIgs gnang bavI mdo rdo rings la yIg gru bris pav//) 。
(2)“论达札路恭之子孙后代,当其手执勋爵文券,或因绝嗣,或因罪谴,所领银字告身决不被夺。”(blon stag sgra klu khong/ gi:. bu tsha rgyud peld/ dku rgyal gyiyi gev lag na vchang vchang ba zhIg rabs shad dam bkyon bab na yang/ dngulgY工yi ge blar my工bzhes par/)与此相类,《丹玛摩崖刻石》记载:“授予金字勋爵以下职衔”(gser gyI bku rgyal man cad kyi thabs rtsal/)因此所谓dku rgyal gtsigs, dku rgyal gyi yi gev,可以译作“勋爵诏书”、“勋爵文券”,颇类汉地用于封功的“丹书铁券”。
[5]、《公元7——9世纪吐蕃盟誓制度研究》_张海红;
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会议是吐蕃早期盟誓的一种表现形式。随着雅碧悉补野政权的发展,这种会议发展成为吐蕃王室频繁召开的集会议盟,它是吐蕃早期盟誓的一种发展形式。
这种集会议盟在《文书·记年》中有专门的记载,记录了从松赞干布到赤松德赞一百多年间吐蕃王室的一些具体大事。此会盟不同于前面两节所讲的盟誓。它从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会议发展而来,涉及范围广泛,如任命官员、奖罚官员、改革管制、征兵、征税等等,可见此种集会议盟是吐蕃王室处理重大事务的一种内容广泛的长期性会议。
《文书·记年》中记载的最早集会为5条:“及至虎年(公元654年),赞普驻于美尔盖。大论东赞于蒙布赛拉集会。区分‘桂’、‘庸’,为大料集(即征发户丁、粮草劳役等)而始作户口清查。是为一年。”直到24条才记载:“及至鸡年(公元b73年),赞普初夏驻于‘帕登木’谷,仲夏迁至孙波河。与‘董噶’之鹦鹉谷,由噶尔·赞聂多布、钦陵赞波(均为禄东赞之子)二人集会议盟。”可见早在公元654年这一盟会制度己具有雏形。至公元673年,盟会作为一种政治议事制度己正式确立。
此后,几乎吐蕃王室每年都有这种集会议盟,偶尔有的年份不举行。每年次数有一次、二次甚至三四次,分为夏盟和冬盟,偶尔有春盟,一般有在蕃部本土会盟及青海、甘肃一带召开的多思麻会盟。多思麻会盟是由于吐蕃西北战事频繁,故而专门设的地区性会盟。这些会盟山论、相等大臣主持,有时赞普也亲自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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