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精煤买卖合同。约定精煤单价每吨150元,共80吨。履行期限从2001年3月1日到2002年7月31日,每月交付5万吨。双方因疏忽未约定付款时间、方式和履行费用的负担。合同签订后,乙连续向甲供货四个月,总计20万吨。但甲一直未付款,乙要求甲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精煤买卖合同。约定精煤单价每吨150元,共80吨。履行期限从2001年3月1日到2002年7月31日,每月交付5万吨。双方因疏忽未约定付款时间、方式和履行费用的负担。合同签订后,乙连续向甲供货四个月,总计20万吨。但甲一直未付款,乙要求甲支付前四个月货款,同时要求以后每送一次支付一次货款;同时,甲应负担乙前四个月给甲送煤的运费两万元。甲拒绝。请问乙是否有权停止送货,运费由何方负担?()

A乙有权停止送货,甲承担运费

B乙无权停止送货,甲承担运费

C乙无权停止送货,乙承担运费

D乙有权停止送货,乙承担运费(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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