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法哲言》(六十五)

      唯美者乃相对之论,万法之妙恰在平衡为是,佳人伉俪得与华装之平,若华盛容体有过之,则装美而人失其佳,故具识之或常云: 「某女服美胜其人之不配耳,另选佳丽妙也。」


      美与丑是相对而论的,一切事情都是如此,都得恰到好处,都得要平衡,无论是人也好,无论是物也好,无论是一种艺术也好,如果它的方方面面不平衡,就会失调,就会失掉美感,比如一个美人,着一身漂亮的服装,要是这件服装过于华丽,远远胜过了这个人,这就不协调了,就失去了平衡,就会变成服装美而人不美,有知识的人就知道这个道理,甚至有人会说,因为这个服装太好了,应该拿给另外更美的人穿才对。这就告诉我们,此人的容颜、身材不适合穿这件过于华丽的服装,她只能选配适合她的服装,使之得到平衡,这样才能体现真正的美感。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会失调。所以这里告诉我们,美与丑是相对的,只要达到平衡,符合法度,恰到好处,就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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