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设巡抚为一省之长,但到了清朝,他的权力逐渐减少,后来怎么样?
精选答案
我们知道元朝为了管理辽阔的疆域而开创了行省制度,这是中国行省制度的开端,而明朝则是行省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省,中书省的全称,最初是中书省在中央机构中的一个机构,即衙门。后来,这个衙门的管辖范围也被称为省,成为一个行政区。
朱元璋很享受这种独立,也很讨厌这种独立,他打天下的时候非常喜欢这种独立。例如,在征服庆忌(今南京)后,他接管了长江南岸的省份。在征服各省后,他任命了自己的总督,从而完全机械地应用了行省制度。然而天下已定,朱元璋越来越不能容忍中央集权的威胁,很快就对行省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朱元璋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改中书省为司,裁撤太守平章及其助手左、右丞,改三级参政为总政,成为司的最高长官。
虽然名称变了,权力划分了,但省制的主体没有太大变化。从“施思”这个名字可以看出,第三师仍然是由中央政府派出的。明朝早中期,出现了“总督是大臣,侍郎是侍郎,侍郎是总督”的现象。明英宗消失后,第三师真的是地方官。也许是因为主体没有改变,民间三司的称号仍然是省,明朝的核心地区也被称为两京十三省。
部长的前身是省内第三号人物,从二级升到以上,从一级升到二级。朱元璋把大臣调到上司之后,他的品级升到了二品。几年后,朱元璋觉得地方官的爵位太高了。洪武十三年(1380年)降三等,加左、右使臣二人。
朱迪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朱元璋升二品。当文健皇帝掌权时,他被提升为二级,并废除了一个人。朱迪继位后被废除了。此后,明朝又出现了两位使节。
在明朝,官员系统的一级是一个虚拟职位,如姓氏,属于一个荣誉职位,而真正的权力官员,如刘清,是二级。明代内阁的权力虽然后来大于六部,但内阁大学士的官阶远低于大臣,内阁和六部都没有宰相和六部的隶属关系。因为明朝废除宰相,尚书令是皇帝,从二等布衣开始其实很高。
信使的能力如何?从朱元璋自己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自从我有了一个国家以来,我一直在省里传教,所以我承诺了我的生活,宣布了我的话,并制定了我的命令。因此,政府的军队和人民是为了休养生息和治愈国家的疾病,因此必须消除人们的邪恶和引导人们的善良。这样他们就会知道如何遵循。
使臣的职责是执行皇帝的命令,并将其交给地方政府和郡县执行,相当于承上启下,确保中央政策的执行。此外,它还具有管理下级官员和地方财政的重要职能。具体来说,它负责考核省级官员,掌管省级财政(户籍、土地和贡品),分配官员薪水,主持省级礼仪和补偿人民的灾难。
明朝疆域图
明朝中后期,总督逐渐成为地方机构,但中央政府仍派人巡视,新的中央机构逐渐形成,即总督和巡抚。
这两个职位最初是为事务而设计的,中央政府派遣尚书等重要官员到地方任职。
“巡抚天下,安抚军民”的理念最早见于朱元璋派太子朱标访问陕西,后来在明朝,朱迪派官员访问各省,并在朱瞻基唐玄宗之后逐渐成为正式官员。
总督设立后,一省总督每年都要进京议事,掌握三司大权,总督的权力无疑被剥夺了。
在清朝,这些官名都被保留了下来,但不同的是清朝的总督成为一省的最高长官,并与总督相互制衡,权力较小。
参考答案
中书省是“百部纲领,统领郡县”,而中书省则掌管一省的军队、政府和司法。不久,朱元璋发现宰相和中书省在银行中的权力过大,他决心对其进行改革。1376年(洪武九年),废出书省,先后在全国设立承办宣传、派驻使臣等13个部门,左右各一,主管一省民政、财政;此外,任命一名法官负责刑法,他们都负责军队。下面有趣的历史边肖将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这三个部门统称为“三司”,互不统一,分别由中央有关部门管辖。在政治事务部之下,有两级地方政府,即府(直隶州)和县(州),主要官员被称为地方官(周知)和地方官(周知)。1377年(洪武十年),设立总政司,作为皇帝的“传声筒司”。首席官员称为一般政治事务部,负责出纳和封锁。第二年,下令所有球员不得先“合书”。
外交布政使承宣司是明清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其前身为元代中书省。意思取自“朝廷有德,有禁,有流宣,以下有司。”
在明朝,使臣被任命的管辖范围是国家的一级行政区,简称“使臣秘书”、“首席秘书”和“诸侯秘书”,而不称为“省”。在官方文件中,避免使用元代的“省”字,因此在地名下加上“平等处”。政司有一左一右特使,即一级行政区的行政长官。
一个省的刑名和军事事务分别由省法官和指挥官管辖。布政司、审计司、行政司合称“三司”,均为省级行政区的最高机关;三个部门的负责人从二年级开始具有相同的级别和次序。
清朝沿袭明制,保留了所有承担宣传部署的秘书。然而,布政使司的管辖范围被直接称为“行省”,并在行省使节之上设立固定的总督和巡抚,负责行省的军事和民事事务。使者成为总督的官员,负责民政、财政、土地、户籍、钱粮、官员评估以及总督与各州县之间的沟通。
程玄的外交和政治事务部,前身是元代的中书省。在明朝,布政使司是国家的一级行政区,其长官是布政使司、布政司和外交秘书的简称,不叫“省”,负责一级行政区的民政事务。
朱元璋攻占庆忌后,他率领中书省出兵江南;汉、宋、龙凤四年(1358年),在梧州设行省,以后每次攻打劫掠都设行省。
洪武九年(1376年),地方行政区划变更,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省改为户部尚书,并废除中书省主官,改行省为户部,官阶为二等。关于参政,从二品;我们把省部改成了体验部。至此,原中国银行的职权一分为三,外交部负责民政。
承办宣的意思取自“朝廷有德,禁止,承办宣播,以下有司。”此后,事业和宣传部长取代了各省,成为地方一级的行政部门。南京(南直隶)没有承担宣传的部门,而是由中书省直接管辖,故名“直隶”。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案被撤销,废除中书省,京师和任职12年的中宣部尚书直属于六部。政治使节的等级从三级改为四级,参政从四级改为四级。十四年(1381年)增设左右参议,四品正;每个大臣部门增加一名大臣成为左右大臣。建中十五年(1382年),设立云南布政司。二十二年(1389年),他被任命为下属。文健时期,参政大臣降为三等,各减一人,明朝恢复旧制。
永乐元年(1403年),北平升为“中行”。五年(1407年)任布政司;十一年(1413年),贵州设布政司(只任命了一名特使)。
宣德三年(1428年),裁撤布政司;除北直隶、南直隶外,全国定为十三使臣,俗称“两京十三省”。
自宣德年间以来,出现了一个临时和军事总督或总督。未经特别授权,他不得干预部署特使和省法官的职权。明初至正统时期,外务部的地位与六部平起平坐。一般是大臣、侍郎进入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一般任命都察院为外交部。景泰之后,布政司的职位下降,没有任命六个部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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