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自述:我是怎样一个人>>~激进于社会主义(3)

人间还有许多罪恶,似为当事双方所同意,亦且为法律所不禁的,如许多为了金钱不复计及人格的事。其极端之例,便是倡优。社会上大事小事,属此类型,各式各样亦复数之不尽。

因为在这社会上,是苦是乐,是死是活,都决定于金钱。

钱之为用,乃广大无边,而高于一切;拥有大量钱财之人,即不啻握有莫大权力,可以役使一切了。

此时责备有钱底人,不该这样用他的钱;责备无钱人,不该这样出卖自己。

高唱道德,以勉励众人。

我们亦徒见其迂谬可笑,费尽唇舌,难收效果而已!此外还有法律之所许可,道德不及纠正,而社会无形予以鼓励底事;那便是经济上一切竞争行为。

竞争之结果,总有许多落伍失败的人,陷于悲惨境遇。

其极端之例,便是乞丐。

有的不出来行乞,而境遇悲惨须人救恤者,同属这一类型。

大抵老弱残废孤寡疾病底人,竞争不了,最容易落到这地步。

我认为这亦是人间的一种罪恶。

不过这种罪恶,更没有哪一个负其责,显明是社会制度的罪恶了。

此时虽有慈善家来举办慈善事业以为救济,但不从头理清此一问题,支支节节,又能补救得几何?此时普及教育是不可希望的,公共卫生是不能讲的,纵然以国家力量勉强举办一些,无奈与其社会大趋势相反何?——大趋势使好多人不能从容以受教育,使好多人无法讲求卫生。

社会财富可能以自由竞争而增进(亦有限度),但文化水准不见得比例地随以增高,尤其风俗习惯想要日进于美善,是不可能底。

因根本上先失去人心的清明安和,而流于贪吝自私。

再加以与普及教育是矛盾底,与公共卫生是矛盾底,那么,将只有使身体方面心理方面日益败坏堕落下去!人类日趋于下流与衰败,是何等可惊可惧的事!教育家挽救不了;卫生家挽救不了;宗教家、道德家、哲学家都挽救不了。

什么政治家、法律家更不用说。

拨本塞源,只有废除财产私有制度,以生产手段归公,生活问题基本上由社会共同解决,而免去人与人间之生存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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