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一体:当代中国的历史解说>>~《多元一体》帝国体制的完善
战国时期,各国的政治体制虽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大体来说,都可以分为以相为首的政务官系统,和以将为首的军事官系统,当然,两者间也不是截然分开的,所以才有“出将入相”的说法。相以下,政务官除了西周以来传统的卿、大夫之外,也出现了御史等新的官名,将以下,还存在尉。秦统一之后,在此基础上,对政府体制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
秦朝的中央政府,皇帝集军事、政治、经济各方面权力于一身,是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
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是最高政务官。
为控制丞相的权力,秦代的丞相有左右之分,以右为长,以达到分散相权的目的。
太尉,执掌全国的军队,是最高军事官。
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管理书籍、章奏并辅佐丞相,往往由皇帝的近臣充任,是皇帝的耳目。
奉常,掌管宗庙、选试博士;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太仆,掌管御用车马;卫尉,掌管宫门警卫;廷尉,负责司法;典客,管理诸侯及蛮夷事务;治吏内史,负责财政;宗正,负责叙录皇帝嫡庶之次及宗室亲疏;少府,掌管山海池泽的税收以及皇室手工业的制造,以供皇室的需要。
九卿之外,另设博士若干人,负责管理图书文籍,并对皇帝的随时咨询给出说明和建议。
中央官还有典属邦,负责管理降附汉朝的少数民族的事务;将作少府,负责监造宫室陵寝;中尉,负责首都地区的治安和警卫;主爵中尉,负责管理爵位等级;将行,主管对外事务;治粟内史,负责管理全国的税收;詹事,主管宫庭事务。
此外,还有作为皇帝继承人太子的老师的太子太傅、太子少傅,也是中央重要的官员。
由此秦王朝确立了以政务官之长丞相、军事官之长太尉和监察官之长御史大夫为核心,以九卿为具体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中央官制体系。
但需要说明的是,九卿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三公之外的中央机构和官员绝不是仅有九个。
在地方行政上,秦朝废除了分封制,将战国时期的郡县制度推广到全国。
开始分全国为36个郡,后来逐渐增加至46个郡。
郡的长官是郡守,负责掌管全郡的政务。
另设郡尉,负责本郡的军事,并担任郡守的辅佐。
监御史负责本郡的监察工作,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大夫。
县的长官是县令或县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万户以下的设县长,负责本县政务。
县令或县长的辅佐有县尉、县丞,县尉负责本县的军事、治安,县丞负责掌管文书和司法工作。
县以下有乡-里和亭两种不同的系统。
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是治安组织。
由此在地方上确立了以郡守-县令为主导的政务系统、郡尉-县尉为主导的军事系统,以监御史为主导的监察系统。
这种地方统治体制最大的特点是行政、军事、司法、财政和监察等权力的合一,各种权力最终都集中于郡守一人,容易造成地方上的割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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