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时代>>~曾老师与李学生的对策

先看学生是怎么说的。在李鸿章看来,倭寇是一个特殊的历史问题。明初大行海禁,“禁绝互市”。

后来又疏于沿海管理,结果“滨海奸人,得操其利,勾结导引,倭寇遂剧”。

——换言之,明朝倭寇正来源于拒绝通商。

其次,日本既已与西洋列国订约通商,“援例而来,似系情理所有之事”。

而且,从历史上讲,日本从不曾做过中国的属国,这是完全不同于朝鲜、琉球、越南的历史经历。

日本人“总欲比照西国立约成例办理,明春该国使臣前来,自须有一番辩论”。

但若转而因怕麻烦而拒绝订约,那就不免引发更大的麻烦。

何以这样说呢?原来,中国终究还是要严防日本。

原因却不在于历史上倭寇的劣迹,而在于现实中的潜在威胁。

李鸿章早已注意到:“日本距苏浙仅三日程,精通中华文字,其甲兵较东岛各国差强。

正可联为外援,勿使西人倚为外府。

”这次更在奏折中明确指出:“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

闻该国与西人定约,广购机器兵船,仿制枪炮铁路,又派人往西国学习各色技业,其志固欲自强以御侮。

究之,距中国近而西国远,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

”所以大清国要占据主动,就不仅要与日本订约,而且“将来与之定议后,似宜由南洋通商大臣就近遴委妥员,带同江浙熟习东洋之人,往驻该国京师或长崎岛,管束我国商民,藉以侦探彼族动静,而设法联络牵制之。

可冀消弭后患,永远相安”。

——即不仅要打开国门让日本使节驻扎进来,我们的使节更要走出国门,常驻日本。

至于他老师曾国藩的奏折,则更注重两次鸦片战争以来的历史教训。

大清国处理外交事务缺乏“熟思审处”,但求一时痛快,留无数后患,这次对日本若再蹈覆辙,必使之“转向泰西各国介绍固请”,到时更难收场,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地处重洋之中,单纯的陆权文明很难对之造成致命打击,“以元世祖之强,兴师十万,以伐日本,片帆不返;明世倭患,蹂躏东南,几无完土;卒未闻有以创之。

”相反,日本“习闻前代故事,本无威慑中土之心,又与我素称邻邦,迥非朝鲜、琉球、越南臣属之国可比。

其自居邻敌比肩之礼,欲仿英法诸国之例,自在意中”。

曾国藩还遇见到中日贸易会日趋繁盛,不仅日本商人来,而且中国商人往,如此来往既多,自然要依公法各自管束双方商民。

“日本自诩为强大之邦,同文之国”,坚持依西洋诸国成例订约,本也无不可。

“但条约中不可载明比照泰西各国总例办理等语,尤不可载有恩渥利益施于各国者一体均沾等语。

”随后,曾国藩更高度概括地提出了一条订约方针:“礼数不妨谦逊,而条理必极分明。

”经过这一番摆到桌面上的反复辩论,朝野上下总算在订约问题上达成了一致。

既然日本坚持按新游戏规则定约,并留下了一份议约底稿,中国要驳回其“利益均沾”的非份之想,至少也要拿出一份反提案。

就在这年的十月,清廷决定裁撤三口通商大臣,另设北洋通商事务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

这就把李鸿章推到了前台。

于是,先由李鸿章与津海关道陈钦,就日方底稿逐条签注意见,并初步拟出中方条规。

同时抄送曾国藩处咨询利弊,兼请其督饬苏沪洋务委员,悉心酌校。

于是也才有了江苏按察使宝应时和江海关道徐宗瀛,会拟《日本通商条规》一本送津参考的一幕。

一场艰苦而漫长的外交拉锯战,就此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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