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爱得金戈铁马>>~驶过似水流年
这一年,4月9日,张达民从福建到南京出差,路经上海时他回到家中,才发现阮玲玉已离开此地,与唐季珊同居。他多次去骚扰阮玲玉,阮玲玉忍无可忍,于4月14日约伍澄宇律师到张达民的临时住处中国饭店找张达民谈判。只要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大问题,此时张达民只想从阮玲玉这里敲诈一笔,所以在伍澄宇律师的证明下,双方达成协议,立约据为:今双方前曾一度发生恋爱同居关系,现为彼此免日后争执,订立脱离关系条件如次:双方自签约后彼此各图自立,并声明以前并无为婚姻关系。
甲因生计较乙为优,并于脱离后,如乙之生计果有困难情形,甲为念旧日恋爱之情,仍需酌量津贴,但每月至多一百元为限,以二年为期,期满乙不得再有何要求。
前条甲之生计若不能继续维持时,乙不得以此为要求。
乙之生计如何,若不要甲津贴,须以友谊将实在情形商告,不得有不实之事瞒欺甲方。
双方为名誉保障起见,约定对本约不为登报。
乙方对甲方之津贴,依照第二条若遇困难实甚,经甲方同意,按月之给付有时超过百元以上则陆续给付,以满足二千四百元为额。
双方以前手续,自立约之日后为清楚,以后不得有任何项事件之主张。
本约一式二纸各持一纸为凭。
1934年在拍费穆导演的《人生》的时候,阮玲玉跟剧组到苏州拍外景时,阮玲玉在西园进香,在五百尊罗汉面前,每一尊供上一支香。
她对一旁的费穆苍凉地说:“不要笑我,我晓得你是不相信的。
”是的,此时,人间她已无人可依赖,她只能依赖看破红尘的信仰。
虽然跟张达民解决了问题,但唐季珊此时故态重萌,阮玲玉已然成了旧人,他又开始去追求新人,所以他对阮玲玉很不好。
有一天,天寒地冻的,他把拍戏晚归的阮玲玉关在门外,任阮玲玉在门外苦苦相求,幸亏旁边住着的舞女梁家姐妹半夜归来,收容了阮玲玉。
而这舞女梁赛珍,又成为唐季珊新的狩猎对象。
唐季珊没有爱人之心,他只有收藏之癖。
所以,此时,跟阮玲玉一起拍戏的费穆,常常听到她跟别人说:“做女人太苦。
”又说:“一个女人活过三十岁,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于是,费穆在《阮玲玉女士之死》一文中说:“婚姻纠纷可以促使阮之死,而阮之死志,已至少决定在几年之前!”是的,早在她已经再没有爱情的梦想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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