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秘史》第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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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已新建国元年春正月,王莽登殿,召众文武议曰:“子婴原立,今朕为帝,则有二君,将何如耶?”苏献出班奏曰:“天下国家,不可二主。且陛下新居宝位,未见清政,再与肩立并朝,恐后争鸣角胜,百姓怨望。依臣愚度,陛下可灭子婴而取归一统,庶使万民清乐,四海宴平,愿陛下详察。”莽曰:“子婴原朕立之,若再复灭,是不仁也。”献曰:“陛下既不忍灭,可废之为公职。何如?”王莽准奏,命苏献赍旨人后殿,废子婴为安定公,孝平皇后为安定太后。 汉承平旧之业,府库充实,百官殷富,群蛮宾服,天下宴然。莽废子婴而尽得之,其心意犹未满足,欲狭小汉家制度,更为疏阔,故召苏献问曰:“朕闻古之帝王有分土养民之良法,方一里为一井,其田九百亩,中画井字界为九区。一区之中为田百亩,中百亩为公田,外八百亩为私田,八家各授私田百亩而同养公田,是九分税一,所以国给民富,而颂声兴作,则刑措不用于世也。至若秦坏圣制,而废灭井田,则天下人民兼并,而起贪滥。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各相侵陵,贫者无活,则借贷富者田耕,共分所龋富者被上逼税,则侵陵劫夺,多取于租。上取乎中,中取乎下,名为三十税一,实乃十而取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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