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秘史》第三三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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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八年四月,荆州刺史刘道规以疾再三求归,帝始诏以刘毅代之。道规在州累年,秋毫无犯,及归,府库帷幕,俨然若旧。随身甲士二人,迁席于舟而还。 刘毅刚愎,自谓功与裕同,虽权事推裕而心不服,常怏怏不得志,裕每柔而顺之。毅因过京口,归家祭祖辞墓,欲往荆州赴任。时刘裕闻知毅回家辞墓,欲命驾,去京口访谒刘毅。
鄱阳太守胡藩曰:“切见刘毅阴蓄将士,明结英雄,久必谋主。
依臣之见,不如及早除之,兔为后患。“裕曰:”刘毅虽勇,却无远略,我将为次耳。“藩曰:”明公谓刘卫军为公下乎!“裕曰:“卿为何如?”藩曰:“夫豁达大度,功高天下,连百万之众,允天下之望,刘毅固以此服明公!至于涉猎记传,一谈一咏,自许以雄豪加以夸伐,缙绅白面之士,辐辏而归,此刘毅不肯为公下也!”裕曰:“吾与刘毅俱有克敌大功,其过未彰,岂可自相图害。”不听,亦命驾还京口,同毅相款数日而回京。刘毅亦辞墓后,径去荆州赴任。 却说刘敬宣,字万寿,宣城人也。于义熙三年奉诏伐蜀,军至广武,食尽而退,有司奏免官,刘裕保复原职。时敬宣闻知朝廷以刘毅为荆州刺史,入见刘裕曰:“荆州之重,不可付人。今闻朝廷以刘毅为荆州刺史,诚恐有变,不利于明公。”
刘裕亦疑之与毅素不睦,及闻此语,因问刘穆之曰:“万寿谓荆州权大,刘毅与吾素不相睦,不可使其去镇,此事如何?”
穆之曰:“刘毅乃公等辈,况今诏旨已出,明公不可以私憾而伤至公也!任之无妨。”因此不改其任。 时敬宣又谓刘裕曰:“平生之旧,岂可孤信?光武悔之于庞萌,曹公失之于孟卓,今明公亦宜慎之也!”裕曰:“既如此,以卿为南蛮校尉,去戍襄阳。刘毅若有异,卿宜速报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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