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秘史》第三一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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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四年正月,晋帝设朝,文官武将俱各身披朝服,手执牙笏,齐上金銮殿,各拜舞山呼万岁。近臣奏司徒、扬州刺史王谧薨,无人辅政,晋帝命群臣议任谁人。时左仆射孟昶出朝堂谓众臣曰:“圣上面命我等举贤辅政,此事必须问刘裕、刘毅二人,然后可行。”众臣皆曰:“然!”于是遣尚书右丞皮沈来丹徒,与刘裕、刘毅二人商议。

  皮沈问刘毅,毅曰:“既扬州刺史王谧费,卿可回朝奏主上,可使中领军谢混为扬州刺史。刘裕先曾固辞,不肯任扬州,可使镇丹徒,领州以内事,何必再议耳?”皮沈曰:“明公所议者然。”沈辞毅出,又来问刘裕,刘裕未曾出堂,只见刘穆之在内,皮沈曰:“王谧已死,圣上命众臣议立一人,以代谧职,辅朝政。我先问刘毅,刘毅所举谢混可镇,以刘公镇丹徒,领州内事,故又来问刘公何如?”穆之即曰:“刘公未出,君可暂停少刻,待我如厕,入请相见,计议必成。”皮沈在外停立,穆之驰入内,谓裕曰:“今朝廷使皮沈与刘毅和公议事,其语不可从之。”言讫,穆之即出,同皮沈入见刘裕,相见已毕,裕使沈坐谈。皮沈曰:“扬州刺史王谧已死,圣上命群臣议举一人代之,以辅朝政。沈先谘刘毅公,刘毅公议以中领军谢混代之,以明公镇丹徒,领扬州内事。沈不敢自擅,敬参问焉。”裕曰:“卿宜暂退驿中安置,待三思商议,回音与卿还京。”沈即出外,裕召穆之入问曰:“此事何如?”穆之曰:“公今岂得居谦,遂为守藩之将?虽刘毅、孟昶诸公俱起布衣,共立大业,此乃一时相推,故以明公为盟主,非宿定臣主分也,力敌势均,终相吞噬。扬州根本所系,不可假人,前授王谧,事出权宜;今若复他授,便应受制事人,一失于权,无由可得。

  明公功高勋重,不可直置畏疑,同使入朝共议。众见公至京邑,朝廷必不敢越公,更授他人耳!“裕曰:”卿乃吾之苟彧也。“于是出堂,召皮沈谓曰:“百里县宰,苟非其人,则民受其殃,何况一州乎?吾自入朝同议,推一能者代之。”因此刘裕与皮沈入京师。

  次日入朝堂,聚集文武商议。众群臣见裕自诣,乃不敢别议,因上言曰:“扬州重镇,明公若不自领,谁人敢当?明公可自领之!”裕曰:“汝大臣命孤,吾自受焉。”因是入朝。

  却说晋帝闻刘裕入朝,命大臣召刘裕入见。当大臣出引,刘裕至金阶,拜于殿阶之下。帝赐乎身,宣裕上殿,问言毕,刘裕奏曰:“臣托陛下洪威,义军之力,幸灭桓玄,得迎乘舆。

  伏望陛下善保龙体,以社稷为重,则天下幸甚矣!“帝曰:”朕之社稷,赖卿再造,今卿回朝,宜辅国政。“众臣奏曰:”今刘裕功盖天下,忠闻九州岛,扬州之任不可付人,宜授与裕带领。“帝曰:”众卿所议,正合朕心。“于是帝以刘裕为侍中、车骑将军、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带领扬州刺史。刘裕谢恩出朝,复还丹徒京口,与穆之同议后事。

  四月,南燕王超祀南郊,有兽如鼠而赤,大如马,来至坛侧。须臾大风昼晦,羽仪帷幄皆毁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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